2015年營口執行失業保險降率新政策
根據省人社廳文件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我省失業保險費率將調整為個人按0.5%、用人單位(不含企業)按1.5%、企業按1%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調整文件下發時間為5月25日,執行期從3月1日開始,因政策調整造成的`2015年3、4、5月用人單位多繳的失業保險費將在9、10、11三個月逐月抵頂。
此次調整是在充分考慮發揮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效用、減輕單位和個人繳費負擔、促進和穩定就業等因素基礎上作出的,適用于全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及其職工。執行該項政策,全市每年將減輕用人單位(不含企業)繳費負擔130萬元,將有24萬職工受益,可減輕職工個人繳費負擔總計4920萬元。同時,個人領取失業保險的待遇并不會隨著費率降低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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