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生育醫療費用定額結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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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生育醫療費用定額結算標準
陰式分娩各級別(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產前檢查標準調整為1240元、1300元和1300元,住院標準調整為2800元、3300元和3800元,比原標準增加400元到1000元不等。
剖宮產各級別(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產前檢查標準調整為1240元、1300元和1300元,住院標準調整為4400元、4900元和5500元。
妊娠4個月(含)以上引產或自然流產的,各級別(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定額結算標準調整為1500元、1800元和2000元。
妊娠4個月以下人流(門診藥流)住院的.,各級別(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標準調整為800元、900元和1000元。
江門日報訊(記者/趙可義通訊員/人社宣)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定額結算標準已進行調整,調整的結算項目包括陰式分娩、剖宮產、妊娠4個月(含)以上引產或自然流產、妊娠4個月以下人流(門診藥流)住院4個項目,調整后的結算標準適用于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1日,《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省政府203號令)正式實施,規定在就醫確認的生育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其生育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社保經辦機構與生育定點醫療機構結合生育保險基金年初預算情況,按照“定額管理、月度結算、年度清算”辦法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進行結算。需要注意的是,定額結算標準不是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可享受的實際生育保險待遇額度,定點醫療機構不能以醫療費用超過定額結算標準為由限制參保人享受正常的生育保險待遇。
為什么要調整定額結算標準?根據《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為我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定額結算標準實施的啟動過渡階段。2016年7月1日后,根據生育保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結合各級別生育定點醫療機構實際發生的平均生育醫療費用情況進行調整。
那么,定額結算標準在什么情形下會跟參保人有關系呢?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的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如果未辦理就醫確認手續而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已辦理就醫確認手續但在就醫確認以外的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基金支付比例為60%,每次生育(每次分娩或終止妊娠)基金累計支付最高限額按我市相同級別的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執行。因急診、搶救而在統籌地區內非定點醫療機構或者統籌地區以外醫療機構生育,參照相同級別的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執行。非因急診、搶救而在非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每次生育的一次性生育保險醫療費用補貼,基金支付比例為50%,基金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此外,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的職工計劃生育的手術醫療費用,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和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額度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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