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生育保險個人繳費比例
參保單位按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的1%(其他地區可能因地方政策而調整比例,如廣州是0。85%)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整理的2017年生育保險個人繳費比例,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生育保險的繳納比例
與養老保險不同,生育保險只有單位繳納,個人是不用繳納的,每個地區的繳納比例略有不同,北京地區目前是0.8%,繳納的比例并不高。單位為女性繳納生育險之后,女性從開始懷孕到分娩結束后一段時間,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
無論是女性還是男性員工,單位都要為其繳納生育險,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倡導男女公平就業,減輕就業單位對女性的歧視狀況;二是如果男員工的妻子沒有工作,則產檢及生育費用可以在男方單位報銷。
待遇條件及發放標準
(1)女職工:凡是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生育指標的育齡產婦,在生育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和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三項之和。
生育津貼:本人生育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難產、剖腹產報銷3.5個月;多胞胎,多一胎在3.5個月基礎上增加15天;正常分娩報銷3個月;4個月以上流產報銷1.5個月;不滿4個月流產報銷1個月.
女職工晚育并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者,在原生育津貼基礎上再增加40天;
生育醫療費(限額支付):剖腹產,3500元;難產或多胞胎,2800元;正常分娩,2000元;4個月以上流產,1500元;不滿4個月流產,900元。
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難產或剖腹產或多胞胎,1300元;正常生育,700元;流產,400元。
另外,女職工如果是計劃外流產的,還可享受計劃生育手術費用限額報銷,不享受生育津貼、醫療費和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女職工生育待遇是什么
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期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
勞動部、人事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險字〔1988〕2號)規定:
(一)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女職工懷孕,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或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費用由原醫療經費渠道開支。
(三)女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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