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產假規定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2017年安徽產假規定已經公布,如下是CN人才網小編整理的2017年安徽產假規定,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安徽產假規定已經公布,《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通過,修改后的條例自1月16日起施行。如下為具體內容!
2017年安徽產假規定
產假延長至158天,陪產假有10天,若夫妻是異地的,陪產假可以有20天。
可享受產假共計158天
對于假期獎勵,條例作了調整,取消晚婚假期,延長產假60天。
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一)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
(二)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條例明確將適用的對象拓展為所有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這意味著,無論是一孩夫妻還是二孩夫妻,都能享受上述假期獎勵,共計158天。
4種情形可以申請再生育
根據規定,安徽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條例明確了可以申請再生育的4種情形。
分別是: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后生育1個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過2個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2個子女中有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四)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兩個以內孩子不審批
對符合全面兩孩生育條件的夫妻,取消有關生殖保健服務證查核、報告制度,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
根據政策,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省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符合規定,要求生育第三個孩子的,仍然需要辦理《生育證》。
至于政策以外的超生,根據規定還是要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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