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哈爾濱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及流程
哈爾濱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及流程
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條件
1、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連續滿12個月的用人單位職工;
2、按政策規定生育或實行計劃生育的參保職工。
生育保險待遇申領程序
職工在實施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后三個月內,由用人單位代辦員向經辦機構進行申領,并提交下列材料:
1、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曾違法生育的證明;
2、夫妻雙方戶口、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或計劃生育手術證明;
4、醫療費收據及費用明細清單;
5、男職工申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補助金還須提供民政部門、醫療部門出具的其配偶無勞動能力的證明;
6、經辦機構規定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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