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洛江區生育保險政策解讀
與往年相比,今年洛江區生育保險政策有六大變化:一是將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絕育及復通術計劃生育手術納入生育保險待遇范圍;二是待遇享受條件中連續繳費由原先的滿一年以上改為滿12個月(含當月);三是參加企業生育保險的生育基礎津貼從90天提高到98天,取消晚育同時辦理獨生子女證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待遇,并增加一些計劃生育手術的.生育津貼;四是生育產前檢查費包干標準由原來的250元提高到450元;五是生育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中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含三個月),于補繳后,繳費時間可連續計算;六是放寬辦理時限,報送報銷材料的時間由原來的自生育之日起6個月內修改為自生育之日起12個月內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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