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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計劃生育系列的保險工作方案
各村(居)民委員會、鎮直各單位:
為落實市計生委《關于加強人口計劃生育家庭系列保險工作的通知》文件文件精神,擴大計劃生育系列保險投保范圍,推動我鎮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健康開展,現就做好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系列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計劃生育系列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
自2014年以來,省人口計生委與中國人壽合作開辦計劃生育系列保險,覆蓋人群為0—6周歲獨生子女。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承保方案的局限性逐步顯現:一是不公平性。原承保方案只覆蓋0—6周歲獨生子女,而7—14周歲的獨生子女沒有享受到這一政策的保障。二是不科學性。獨生子女父母是家庭的頂梁柱,卻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因此,落實省人口計生委、計生協、中國保監會監管局《關于做好計劃生育保險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全面提高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保障水平,是落實國策、完善計生家庭保障的重要舉措。
二、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穩妥推進,確保計劃生育系列保險工作健康開展
鎮計生服務中心和各村(居)要加強組織領導,要積極爭取黨政領導的支持,成立計劃生育系列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強化督察指導,抓好落實。具體實施辦法:
1、統一時間,統一標準
根據市縣計生工作有關會議精神及文件要求,從今年起,我鎮計生系列保險從統一扎口,統一管理。在原有的0—6周歲獨生子女保險的基礎上,將獨生子女保險承保范圍擴大到0—14周歲,并增加獨生子女父母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對象是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的獨生子女及其父母。凡獨生子女每戶保險費為40元(其中獨生子女保險費用每人每年20元,獨生子女父母意外傷害及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費用每戶每年20元)。
2、統一管理,規范操作
鎮計生服務中心和各村(居)負責抓好獨生子女家庭保險工作,每戶40元保險費由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轉入。鎮計生服務中心將保險交納到縣計生局財務科“計劃生育家庭保險”專戶,統一轉至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人壽收取保費后,由村(居)提供的附帶身份證號碼的投保花名冊填制保單,交至鎮計生服務中心,由村(居)發放到獨生子女家庭戶。參保名單由鎮計生服務中心登記審核,選好名冊、張榜公布到村組、增加透明度、并積極做好保險名冊及保費的匯總上報工作。
3、明確保險責任
保障一:0至14周歲獨生子女平安保險,保費20元。總保障金額15000元,其中住院醫療保障10000元、身故或意外致殘保障5000元。
保障二:0至14周歲獨生子女父母平安保險,每人保費10元。每人保障額度為22000元,其中意外傷害保障20000元、意外傷害醫療費用保障2000元。
4、加強宣傳,穩步推進
鎮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和各村(居)要充分積極與中國人壽支公司做好保險知識、保險產品、理賠服務等宣傳工作,強化廣大群眾的風險防范意識和主動參保意識,逐步提高獨生子女系列保險的覆蓋面。按要求計生系列保險在規定時間內全面完成,具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7月1日至7月10日)。召開專門會議進行部署,鎮計生服務中心要成立組織,明確責任人,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進行宣傳,達到家喻戶曉;
第二階段:統計清底(7月11日至7月20日)。此階段重點是計生中心和各村(居)統計、摸底、登記名冊、審核公布;
第三階段:組織實施(7月21日至8月10日)。此階段為保費統籌收取及名冊上報匯總等階段。
三、切實完善計生系列保險的各項制度,不斷抓好理賠服務工作
鎮計生服務中心和各村(居)要把獨生子女及父母的投保情況和中國人壽提供的保險理賠服務指南發放宣傳到位,讓群眾了解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保障內容,使計劃生育系列保險工作逐步形成社會化、制度化、規范化。為加強計生系列保險服務工作,鎮計生服務中心要明確一名兼職的理賠服務人員,做好保險理賠資料報送年檢等工作;縣人壽保險公司開通計生保險理賠綠色通道,加快理賠速度,切實為獨生子女家庭排憂解難。鎮分管領導、計生服務中心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村居支部書記和計生專干為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做好獨生子女家庭系列保險工作。此項工作將列入年度考核計分,縣計生局將對保險工作完成好的鎮、村(居)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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