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傷保險報銷指南
實行工傷保險保障了工傷職工醫療以及其基本生活、傷殘撫恤和遺屬撫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職工和家屬的后顧之憂、工傷補償體現出國家和社會對職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單位工傷保險的報銷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單位工傷保險報銷指南,一起來看一下吧。
第一 工傷認定
1、申請人。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有權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登記,并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等有關須知和材料。市、縣級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2、申請材料。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和《工傷申報證據清單》,并提交相應材料。
3、申請時間。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發生工傷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4、所需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5、認定流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第二 工傷鑒定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申請材料:工傷認定決定;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3、工傷鑒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上一級申請重新鑒定,此為最終鑒定。
第三 辦理材料
1、工傷認定通知書、診斷證明;
2、工傷者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按照表列填寫好)需要蓋好公司的章;
4、工傷鑒定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5、身份證原件正反復印件一份簽好名;
6、銀行卡復印件一份簽好名;
7、門診病歷復印件、收費發票、處方復印件及相關檢查、化驗單據復印件;
8、住院病歷復印件,住院證、出院證;
9、出院費用清單、每日清單、住院收費發票;
10、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11、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12、經辦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四 審核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申請人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1、工傷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出具《提交補正材料通知書》;
2、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
第五 受理
1、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則予以受理,并開具《受理通知書》;
2、經審查申請人提供的材料 不符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范圍的, 則書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第六 調查核實
1、根據需要對申請人上報的材料存有疑問的,則進行調查核實;
2、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傷發生爭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開出《舉證通知書》,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七 行政決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為工傷的行政決定。
第八 送達
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第九 注意
1、用人單位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地區的,單位在哪個地方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就在哪個地方申報工傷認定。單位原則上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未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在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單位在注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傷殘后,可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照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2、在境外工作的,國外要求參保的,國內的'終止;國外不要求的,國內不終止,適用國內工傷保險關系。
一、工傷保險理賠的流程有哪些?
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的資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鑒定(骨折的話最低也是10級傷殘)
5、把醫院的傷殘鑒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6、單位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
7、每月20日-30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
以下各種發生在勞動能力鑒定中心(以下簡稱市勞鑒中心)核準的工傷醫療期、康復期內的醫療費用,屬于工傷醫療費用報銷范圍:
1、工傷保險參保人在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與工傷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2、工傷保險參保人發生工傷后遵循就近搶救的原則,在非工傷協議醫院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即工傷發生當日的門(急)診、工傷發生當日起7天內的住院費用。
3、工傷保險參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學習、長駐異地工作,在境內本統籌區外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單位工傷保險報銷指南】相關文章:
單位工傷保險報銷流程01-02
北京工傷保險住院費用報銷指南01-19
工傷保險報銷范圍和報銷程序01-19
工傷保險的報銷范圍01-05
工傷保險怎么報銷01-18
工傷保險報銷流程01-02
工傷保險如何報銷01-10
工傷保險報銷程序01-21
工傷保險報銷范圍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