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傷保險如何申報
單位應繳納多少工傷保險費用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費率的值。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是指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將、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單位費率是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占單位工資總額的比率。單位費率在該行業費率檔次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工傷發生率等情況確定。
單位應如何申報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繳費申報是指繳費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攜帶有關資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包括以下內容:
1、繳費單位申報應繳納數額,繳費單位應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報送工傷保險費申報表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繳費單位報送的申報表和有關材料。
對繳費單位申報資料齊全,繳費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申報表簽章核準;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表提出審核意見退繳費單位修正后再次審核。
3、繳費單位必須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其繳費申報后的3日內繳納工傷保險費。
4、工傷保險實行金額申報,金額繳納,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或未及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按情節給予繳費單位主管負責人員20000元以下幅度不等的罰款。同時還要追繳所欠繳費款,并加收滯納金。
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怎么辦
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除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外,用人單位未參加期間,其職工發生工傷的,要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項目和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有關費用。這樣規定,既是對未參保的用人單位的一種懲罰,又不使工傷職工因單位責任受到實際的利益損害,依法保證工傷職工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享受有關工傷保險待遇。
溫馨提示:如有變化,請以官網發布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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