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長治辦理工傷保險流程辦理指南
社會工傷保險是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一種保險保障。《工傷保險條例》中強制說明了工傷保險是保險人民的一種保障。那么大家對工傷保險政策方面的內容是否了解呢?長治辦理工傷保險流程是怎么樣的呢?下面金投保險網小編整理了一些資料僅供參考哈!
長治辦理工傷保險流程:
一、參保登記事項
1、參保范圍及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欠繳工傷保險費,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繳費方式
繳費比例: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工傷保險將行業劃分為三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三類行業分別實行三種不同的工傷保險繳費率,標準分別為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0.5%、1%、2%。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月20日前,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當月繳費申報,并在核準其繳費申報后的3日內繳納工傷保險費。
參保職工有增減變動的,應于每月20日前報送參保增減變動表(增減變動5人以上的同時報送電子版)、工資表和增減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解聘書、退休證明等)。
因特殊原因需緩繳的用人單位應及時向經辦機構提交緩繳申請,逾期未提交緩繳申請的將根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相關文件規定要求予以處罰。
3、參保所需資料
參加工傷保險需提交的證件或資料:
(1)、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
(3)、事業機構編制管理證原件及復印件(事業單位提供);
(4)、人員工資基金管理手冊原件及復印件(事業單位提供);
(5)、批準成立文件(機構成立批文)原件及復印件(事業單位提供);
(6)、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
(7)、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8)、勞動統計年報、財務決算表、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及復印件;
(9)、勞動合同備案登記表;
(10)、工傷保險參保繳費套表(參保登記表、基數核定表、花名表)。下載地址:http://www.sxcz.hrss.gov.cn(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變更登記
繳費單位工傷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持變更資料到原工傷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二、待遇審核
待遇申領
報銷醫療費應攜帶以下資料:
(1)病歷復印件;
(2)住院清單;
(3)有效報銷憑據;
(4)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5)工傷認定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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