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6年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方案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昨日,獲悉,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財政委于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本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規〔2016〕6號),在階段性下調工傷保險費率50%的政策實施期限屆滿后,從2016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八類工傷保險行業費率政策。將在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礎上,實現總體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水平的目標,參保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不受費率調整的影響。
據介紹,深圳市工傷保險目前按一類(風險較小行業)、二類(中等風險行業)、三類(風險較大行業)參保繳費。2015年9月,一類、二類、三類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為0.4%、0.8%、1.2%。為減輕用人單位負擔,從2015年10月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深圳市階段性下調了工傷保險費率基準費率50%,一類、二類、三類行業基準費率階段性調整為0.2%、0.4%、0.6%,并在此基礎上實施了浮動費率政策。據測算,2015年10月至今年 6月可為參保單位減負5.15億元。
2016年7月1日起工傷風險類別由原來的三類細化為八類,重新確定各行業基準費率標準。2016年6月30日,本市階段性下調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屆滿。《通知》規定,從2016年7月1日起,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工傷風險類別由原來的三類細化調整為八類。在此基礎上,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重新確定了基準費率標準。本市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由2015年9月(階段性下調費率前)原一類至三類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 0.4%、0.8%、1.2%,調整為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14%、0.28%、0.49%、0.63%、0.66%、0.78%、 0.96%、1.14%。
深圳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與2015年9月(階段性下調費率前)本市原三類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相比,深圳市新基準費率標準總體水平下調了 32.27%左右,按基準費率政策初步測算,全市一年可減輕用人單位負擔6.48億元;最低行業基準費率(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保險業)由0.4%降至0.14%,最高行業基準費率(如煤炭開采和洗選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由1.2%降至1.14%;各國民經濟行業所對應的新基準費率標準,均比原基準費率標準降低。
此次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不會降低參保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水平。不僅如此,今后還會隨著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逐步調整提高。”
【深圳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方案】相關文章:
永州2016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方案01-01
浙江調整工傷保險費率02-11
2016年工傷保險費率調整02-15
棗莊工傷保險費率開始調整02-07
2016廣州工傷保險費率調整01-19
無錫市工傷保險費率調整02-14
2016寧海縣調整工傷保險費率02-26
銅陵調整2015年企業工傷保險費率07-18
2016年武漢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