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調整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近日, 福建省福州市下發 《關于調整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決定調整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據福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 《通知》 要求, 參保單位給員工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最低基數不得低于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不得高于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2014年度, 福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903.25元(2014年度福州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8839元), 因此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福州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2941.95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4709.7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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