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租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今起提升至50%
8月24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提高一般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的通知》,宣布從8月25日起,我市提高一般租房提取金額,提取金額從前一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40%提高到50%。
據了解,8月4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曾發布了《關于征求“提高一般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意見的通知》,擬對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內容為進一步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將可提取金額從前一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40%提高到50%。
目前,中山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已實現按月提取。數據統計顯示,已有18349名在中山無房產的繳存職工簽訂了按月租房提取協議,月提取額約500萬元。本次政策調整后,受惠繳存職工將進一步增多,可提取金額也將進一步提升。
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中山租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今起提升至50%】相關文章:
廣東廣州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怎么算02-24
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02-24
廣東廣州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計算方法03-15
購房提取公積金額度將調整03-11
租房可提取公積金03-17
租房怎么提取公積金12-13
公積金提取租房材料12-05
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02-26
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租房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