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住房公積金怎么提取
現在東莞市規定,市內的企業都要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繳納費用由企業和個人按照同等比例承擔。那么東莞住房公積金怎么提取呢,一起來看看!
1、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提取公積金)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折或公積金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建設銀行住房 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2、委托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3、公積金委托提取還貸業務
申請人先到單位開戶的建設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龍卡并與公積金賬戶關聯,然后攜帶相關資料到住房公積金辦理申請即可。
每個月東莞住房公積金交多少錢?
根據我省各部門《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和《東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2016-2018年)》精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22995元,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單位)上限由7934元調整為5519元,各繳存單位按以下方式辦理,若未能按時辦理,中心將從8月份開始強制執行。
最新的'東莞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多少?
2016年7月1日起,職工當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22995元,當月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單位)上限調整為5519元。此次基數調整占用當年單位調整基數次數,但單位在2016年7月1日前已作調整需再次調整基數的,可直接到歸集銀行網點再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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