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及流程解讀
泉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指南
改革前: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要在工作地泉州連續十二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現行中: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六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異地互認: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就可以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泉州市已正式實施新政策的內容,詳情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2、按《條例》規定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二手房),需簽訂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有效購房合同,并用自有資金支付總購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屬磚混結構的二手房須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5、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提供擔保;
6、同意以貸款所購的房產作為抵押;
7、貸款人規定的其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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