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2017年公積金繳存的變化總結
北京2017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
一、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7706元。
二、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311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539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62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082元。
六、個人委托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
(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541.2元、失業保險費92.47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924.8元、失業保險費55.49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16.4元、失業保險費36.98元。
4.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84.92元、失業保險費6.16元。
(二)基本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377.58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53.94元。
住房公積金繳存或有變化
以北京為例,公積金年度與社保年度相同。重要的是,職工平均工資變化,個人及單位繳納的公積金都會變化,而公積金賬戶中的錢全部歸個人所有。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2%。北京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為北京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而下限為北京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以往年慣例測算,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北京市2017年度公積金的繳費基數上限為:7706×300%=23118元,下限為:2017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尚未公布,2016年為1890元)。
2017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存繳額上限約:23118×12%×2=5548.32,比去年多446.4元。
但屆時以公積金管理部門最后確定的數據為準。
影響經濟補償金月工資上限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北京市職工2016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是23118元。因此,北京市高薪員工2017年度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月工資的上限為23118元,比2016年多1860元。
影響經濟補償金免征個稅范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相關規定:對于“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