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住房公積金貸款須注意事項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須注意事項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城鎮職工在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個人資料:
申請貸款的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身份證明及配偶的相關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均可)的復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須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各4份;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須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證明。以上這些材料,一定要帶上原件及相應份數的復印件。
(二)房屋建審資料:
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或房改批復;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
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銀行及經辦網點辦理公積金貸款,還可就近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首先要問清楚開發商的項目按揭銀行情況,問清樓盤“五證”是否齊全、能不能給自己提供相關手續等。假如開發商雖然“五證”齊全但不給購房者提供,也不可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在法定退休年齡內,貸款年限最長期限為30年;貸款額最多不超過40萬元,貸款額在30萬元以內的,借款職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銀行直接申請,30-40萬元,必須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二、如何繳納住房公積金
目前,不少人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否具有強制性認識不一。一些用人單位認為住房公積金不如社會保險般具有強制性,因此可繳可不繳。還有的單位認為,他們已經提供了住房福利、住房補貼等,因此可以代替住房公積金。
這些觀點都是錯誤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規政策強制實行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須承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住房公積金的性質不同于其它福利,不得挪作它用也不可以代替。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文件,用人單位的義務具體包括兩個:
(一)設立住房公積金帳戶。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后,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第37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通知》第2條明也確規定:“凡未按規定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請盡快到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再到銀行辦理賬戶設立手續。否則,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根據《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對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5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 第20條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第38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省建設廳《關于加強我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1條也明確規定:“對不按規定建立和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責令限期辦理和補繳;逾期不辦理和補繳的,要按照國務院《條例》規定進行處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地稅局《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及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第1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根據以上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有違反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責令限期繳存乃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此外,職工個人也負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現實中,一些勞動者出于眼前利益考慮,不愿意從本人工資中掏錢繳存住房公積金,有的甚至要求將單位應繳部分以現金方式直接支付給自己。這些認識同樣不正確。雖然相關文件中沒有明確勞動者不繳住房公積金的法律責任,但是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第18條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第19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第8條則明確規定:“凡用人單位招聘職工,單位和職工個人都須承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可見,作為職工,也應當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有權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一)借款人到單位交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請,介紹本人情況、領取材料。
(二)準備齊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審核,包括核驗借款申請表、購房行為是否合法、核定貸款額度和期限、確定貸款擔保方式等。需要評估的貸款,由指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三)初審合格,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開具調查通知單,由受托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調查,并指導借款人填寫有關貸款合同。調查內容包括:核實收入情況有保證的人,保證人是否具有保證資格等。
【2016年住房公積金貸款須注意事項】相關文章: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04-14
2017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05-05
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03-16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04-29
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04-29
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04-02
郴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攻略04-07
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指南03-26
濰坊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