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積金可提取付房租
在樓市“去庫存”中,購租并舉被視為一項重要舉措。11月3日,安徽省發布《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為租賃市場送來諸多利好政策。其中,明確規定職工將可按條件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
1、公積金支付房租需要哪些條件?
《通知》稱,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職工租賃住房的作用,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按規定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同時,安徽省還將加快制定支持住房租賃消費的優惠政策措施,引導城鎮居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問題。支持公租房保障對象通過市場租房,政府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給予租賃補貼。完善住房租賃補貼制度,合理確定租賃補貼標準,建立隨市場租金變化的動態調整機制。
此外,《通知》還表示,有條件的'地方可利用政府投資平臺組建住房租賃運營機構,收購或長期租賃庫存商品房對外出租,優先滿足新市民、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等群體住房需求。
2、住房租賃合同需登記備案
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紊亂,租賃雙方時常發生糾紛,不僅為人詬病,而且制約著行業的發展。對此,《通知》在加強市場監管方面提出要求,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將在全省得到落實。《通知》要求提高備案效能,方便租賃當事人,同時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作用,推行住房租賃網格化管理。
安徽省還將推進住房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建設,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網上簽約。公安部門將加強出租住房治安管理和住房租賃當事人居住登記,督促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其他管理單位排查安全隱患。
3、如何甄別中介機構真偽以及其信用情況?
今后,租客再也不用為此感到煩惱,因為中介機構的相關信息將上網公布。
按照要求,安徽省房地產、通信、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將建立聯動機制,定期交換中介機構工商登記和備案信息,并在政府網站等媒體上公示備案、未備案的中介機構名單,提醒群眾防范交易風險,審慎選擇中介機構。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尚未建立的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出臺監管辦法,明確監管制度并組織實施。
在行業信用管理方面,房地產主管部門將會同價格、通信、金融、稅務、工商行政等主管部門加快建設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管理平臺,定期交換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的誠信記錄,及時將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的基本情況、良好行為以及不良行為記入信用管理平臺,并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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