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肥市出臺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購房實施細則
2015年元旦起,合肥市開始受理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發布《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實施細則(試行)》,省內異地貸款和合肥本地貸款要求基本一致,但是需要提供額外的繳存證明和6個月的`繳存明細賬單。
外地貸款次數也認賬
據悉,合肥省內異地公貸程序與本地普通公貸程序差別不大,但要求更為嚴格。其中,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在省內其他城市就業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購買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普通自住住房的職工。
據介紹,如職工要申請貸款,須提供個人證明材料,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安徽省內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及最近六個月繳存明細賬原件1份;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有效期3個月)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1份及復印件3份;借款人及配偶婚姻證明文書[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離異、喪偶者還須出具未再婚證明](有效期1個月)原件1份及復印件3份;還貸儲蓄存折(卡)原件。其中,單身借款人須提供未婚證明(有效期1個月)原件1份及復印件3份。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家庭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已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對家庭有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第三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
逾期三個月將被凍結
公積金貸款可以在合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并且房子需要沒有辦理商業貸款。所購住房為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與管理中心有按揭簽約協議;所購住房為存量住房的,首付款須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資金托管中心指定賬戶。
借款人如連續三個月(及以上)或累計六個月未能足額歸還借款本息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貸款承辦機構有權宣布貸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因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獲得的貸款,管理中心及其委托貸款承辦機構有權取消其貸款資格,追回已發放的貸款,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http://www.shddsc.com/【2015合肥市出臺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購房實施細則】相關文章:
住建部出臺公積金異地貸款細則03-15
關于北京最新公積金異地貸款細則出臺03-22
浙江溫州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怎么辦理04-04
山東威海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新政策出臺03-21
公積金異地貸款03-16
關于公積金異地貸款03-26
異地購房如何提取公積金12-18
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03-16
四川資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出臺03-21
北京公積金異地貸款可開具公積金證明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