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工資標準的制定方案
總是聽到身邊很多HR抱怨銷售人員難招:無責任底薪如果過低,應聘者不肯來;工資給高了,對方又嫌業績壓力太大,干一段時間就走人。更有一些銷售精英由于工資不合理,帶著整個銷售團隊集體跳槽到其他企業,讓HR們心中充滿苦悶。
的確,銷售人員的薪酬關系到其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從而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因此應當得到企業的重視。那么該如何給銷售人員如何制定標準的工資方案呢?可根據以下方法進行設計:
一、數字比例法
數字比例法是指將業務員的銷售提成按規定的比例在個人、小團體、大團體之間進行重新分配。其中小團體與大團體的范圍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確定。例如:小團體為辦事處,大團體為銷售大區;小團體為部門,大團體為分公司。數字比例法強調的是團隊精神。
在確定個人、小團體、大團體之間比例時必須綜合考慮員工的工作的獨立性和結構性,如果工作體現高獨立性、低結構性,應多考慮個人價值,放大個人比例,如721比例。如果工作體現低獨立性、高結構性,應多考慮團隊合作所體現的價值,放大小團體與大團體的比例,如442比例、433比例。按計算方法不同,數字比例法分為:提成法、個人目標提成法、團隊目標提成法。
(一)提成法:以個人的實際銷售額作為提成基數計算提成額,再按規定的比例對提成額進行分配。
例如:某銷售公司下設財務部:2人,辦公室:2人,銷售一部:甲、乙;銷售二部:丙、丁,本月銷售額:甲:20000元,乙30000元,丙:20000元,丁:10000元。提成比例10%,使用比例為5:3:2。
甲(個人直接利益):20000*10%*5/(5+2+3)=1000元
甲(部門分配利益):20000*10%*3/(5+3+2)/2=300元
甲(公司分配利益):20000*10%*2/(5+3+2)/8=50元
甲的直接利益=1000+300+50=1350元
乙(個人直接利益):30000*10%*5/(5+3+2)=1500元
乙(部門分配利益):30000*10%*3/(5+3+2)/2=450元
乙(公司分配利益):30000*10%*2/(5+3+2)/8=75元
乙的直接利益=1500+450+75=2025元
丙(個人直接利益):20000*10%*5/(5+2+3)=1000元
丙(部門分配利益):20000*10%*3/(5+3+2)/2=300元
丙(公司分配利益):20000*10%*2/(5+3+2)/8=50元
丙的直接利益=1000+300+50=1350元
丁(個人直接利益):10000*10%*5/(5+3+2)=500元
丁(部門分配利益):10000*10%*3/(5+3+2)/2=150元
丁(公司分配利益):10000*10%*2/(5+3+2)/8=25元
丁的直接利益=500+150+25=675元
乙、丙、丁轉移給甲的利益:450+75+50+25=600元
甲、丙、丁轉移給乙的利益:300+50+50+25=425元
甲、乙、丁轉移給丙的`利益:50+75+150+25=300元
甲、乙、丙轉移給丁的利益:50+75+300+50=475元
甲的總利益=1350+600=1950元
乙的總利益=2025+425=2450元
丙的總利益=1350+300=1650元
丁的總利益=675+475=1150元
(二)個人目標提成法:根據個人能力及市場情況確定個人銷售目標,以實際銷售額扣除銷售目標額為提成基數計算提成額,再按規定的比例對提成額進行分配。個人銷售額達不到目標,不計提個人直接利益,但不影響其他人轉移的利益。
(三)團隊目標提成法:不影響個人直接利益的計提,在進行團體分配以團體實際銷售額扣除銷售目標額為提成基數計算提成額,再按規定的比例對提成額進行分配。團體銷售額達不到目標,不計提團體直接利益,但不影響個人直接利益及其他人轉移的利益。
數字法的優點:考慮了外部環境對員工完成目標的影響,避免員工在預測自己的任務無法完成時消極怠工,既尊重了個人價值又兼顧了團隊利益,體現了內部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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