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未休完的年假怎么辦
新的一年已經到來,那么員工在上一年度所享有的年假沒有休完的,應該怎么辦呢?是否需要累積到下一年度,若公司規定年底年假未休完便清零,這樣的`做法合法嗎?我國關于年假的規定有哪些?
上一年未休完的年假怎么辦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以下方法:
①征得職工本人同意(或根據職工申請),安排職工在下一個年度休假;
②對當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職工進行工資補償。
未休年假的工資補償怎么算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上一年未休完的年假怎么辦】相關文章:
員工未休年假工資補償標準06-16
沒休年假補償金如何計算03-13
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怎么辦09-04
單位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怎么辦08-30
員工的年假怎么算02-25
年假加班工資的算法10-10
科目上存在短腿怎么辦04-08
員工的年假計算方法02-21
怎么計算帶薪年假的工資09-18
2017十一怎么休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