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三天本月有工資嗎?
相信大家都知道,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缺勤行為。員工曠工的原因各種各樣。顯然,有些曠工難以避免。人們確實生病,某些家庭事宜如孩子生病等無疑需要占用時間,在這些情況下,企業不可能要求員工上班工作。這一類曠工通常被稱為非故意曠工。那么曠工三天被開除還有工資拿嗎?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講解。
曠工三天還有工資拿嗎
曠工期間沒有工資,且應當賠償用人單位損失。
工資是用人單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曠工,是指非不可抗力因素,勞動者既不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準,而擅自不出勤的情形,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勞動者曠工期間沒有出勤,自然沒有工資。而且因為曠工造成了用人單位損失,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勞動合同規定
《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稱“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系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
因勞動合同制度尚處于推進的`過程中,按上述條款規定執行確有困難的,地方或行業勞動行政部門可在不違反《規定》所確定的總的原則基礎上,制定過渡措施。
工資支付
1.《規定》第十三條第(一)、(二)、(三)款規定的符合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制度工時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節日工作應支付的工資,是根據加班加點的多少,以勞動合同確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的一定倍數所支付的勞動報酬,即凡是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均應支付給勞動者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150%、200%的工資;安排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2.關于勞動者日工資的折算。由于勞動定額等勞動標準都與制度工時相聯系,因此,勞動者日工資可統一按勞動者本人的月工資標準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數進行折算。
根據國家關于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的規定,每月制度工時天數為21.5天。考慮到國家允許施行每周40小時工時制度有困難的企業最遲可以延期到1997年5月1日施行,因此,在過渡期內,實行每周44小時工時制度的企業,其日工資折算可仍按每月制度工作天數23.5天執行。
關于拖欠工資
《規定》第十八條所稱“無故拖欠”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講解的“曠工三天被開除還有工資拿嗎”。許多曠工往往是可以避免的,這種可避免的曠工被稱為故意曠工。有時,企業過高的曠工總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很少數的員工造成的。企業要想控制或減少曠工,應以持續檢查各部門的曠工統計數字作為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