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薪怎么辦
很多人在外辛辛苦苦的工作,結果卻遭遇拖欠工資,這時候該怎么辦?當遭遇被欠薪怎么辦,該如何維權?下面CN 人才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先算清楚應拿到多少錢?
對于勞動者而言,想要拿到薪水,首先要先弄清楚自己該拿多少錢?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根據這個規定勞動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算出自己應該拿到的確切的工資總額,做到心中有數。
2.應該找誰要這筆錢?
當然,應該找到自己供職單位的老板。如果跟老總談判能夠要到錢那自然最好。通常情況下,這樣拿不到錢的概率占到90%以上。這時可以先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當地的勞動管理監察大隊。也可以撥打熱線電話12333。
一般情況下,當地勞動部門都會在很短的時間內給大家一個具體的答復。但協調不滿意的情況會時常發生,這時就要進入下一階段,進行勞動仲裁處理。
3.如何準備勞動仲裁材料?
首先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一是仲裁申請書,并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二是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三是申請人委托代理人參加活動的',應當提交有申請人簽名或蓋章的委托書,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同時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代理人是執業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所函。四是相關的證據資料。五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的其它材料。
4.裁決書或調解書的效力如何?
裁決書。普通裁決:當事人對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終局裁決:因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以及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 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的裁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用人單位向法院提起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被駁回的情況下,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書。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
5.勞動案件中要請律師嗎?
在處理勞動案件時,可以自己處理、或委托給朋友、親戚等代為處理,也可以請律師代理。如果是一般案件,可咨詢專業人士后,準備好相關材料,自行處理即可。
6.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證明?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想證明存在勞動關系可以采用下面幾個證據:
1)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2)胸卡、工作證或工作記錄單。
3)社會保險記錄。
4)房貸收入或繳稅證明。
5)考勤卡也可以,最好有原件,加蓋了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6)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7)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文件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8)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明等。
9)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10)同事的證人證言。
11)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的錄音,也可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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