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該如何計算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那么經濟補償金該如何計算呢?下面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其實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針對普通薪資勞動者,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沒有限定12個月,也即無上限。第二種是針對高薪資勞動者,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舉例來說,以重慶市為例,2015年重慶市社會平均工資5175元,職工甲、乙都是工作13年被非法解雇,甲每月工資1萬元,乙每月工資2萬元。那么他們分別能獲得多少經濟補償金呢?先說甲,1萬元乘以13即13萬元,就是他應獲得的經濟補償。而乙2萬元超過了平均工資三倍,那么只能按三倍來算也即5175*3=15525來算,13*15525=201825元。綜上所述,經濟補償金并沒有如一些人所想的都有12個月限制,而且工資高于平均工資三倍的,只能按最高三倍來計算并且最多支付12個月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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