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網絡作品的版權保護
版權保護,又稱著作權,最終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版權法的實質是一種控制作品使用的機制。中國因特網版權保護的關鍵是在促進網絡發展和保護著作權人利益間尋求平衡,當務之急是盡快完善這方面的立法。
網絡作品,簡言之,是在因特網上出現的作品,又稱為數字化作品。數字化作品是借助于數字化技術而產生,這里所謂數字化技術是指依靠計算機技術把一定形式——如文字,數值,圖形,圖象,聲音等——的信息輸入計算機系統并轉換成二進制數字編碼,以對它們進行編輯、合成、存儲、采用數字通訊技術加以傳送,并在需要時把這些數字化了的信息再還原成文字、數值、圖形、圖象、聲音的技術。在陳衛華訴《電腦商情報》一案中,《電腦商情報》未經許可所轉載的《戲說MAYA》一文即陳衛華發表于其個人主頁上的數字化作品。網絡作品受中國《者作權法》保護的法律依據何在呢?應該說,中國現行《著作權法》對網絡作品的保護無明文規定,《著作權法》第3條列舉的八類受保護作品中也未包括數字化作品。但《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條對受保護作品的含義進行了解釋,根據該條款,“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因此,網絡作品能否受中國著作權法保護的關鍵在于其是否符合《實施條例》對“作品”所下的定義。數字化作品盡管脫離有形載體,但并不影響其獨創性,并且任何上載到因特網的文件必須輸入到3w服務器的硬盤驅動器內,即以數字化形式固定在計算機的硬盤上,這種固定的結果,是能夠被他人使用聯網主機所閱讀、下載、或用軟盤拷貝或直接打印到紙張,因此其符合“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要求。究其根本,網絡作品與其他作品的不同在于所借助的載體,這種數字化的思想表達方式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作品的特征,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同時,這種保護也與國際上對網上作品版權保護潮流相符,根據1996年12月通過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下稱WCT)規定,網絡作品的作者應當享有“專有權”。
開放和共享是因特網的生命。因特網的這一特征使得網絡作品有別于傳統作品。對網絡作品的作者而言,其作品一旦上載,傳播范圍將很難確定,同時網上作品確實也應該會被更多的網絡使用者閱讀。如果將網絡作品的保護與傳統作品的保護一視同仁,不僅在技術上難以操作,更有可能遏制中國網絡業的發展,這就需要在網上作品的保護和社會公共利益之間重新尋求平衡點。因此適當擴大網絡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圍顯得十分必要。
所謂合理使用制度,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第22條的精神,是指可不經著作權人許可而使用已發表的作品,無須付費,但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出處,并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合理使用是版權法中唯一維護版權使用者權利的機制。網絡作品的合理使用應包括現行《著作權法》第22條的規定以及針對網絡作品的特性所增加的特別規定,例如個人瀏覽時在硬盤或RAM中的復制;用脫線瀏覽器下載;下載后為閱讀的打印;網站定期制作備份;遠距離圖書館網絡服務;服務器間傳輸所產生的復制;網絡咖啡廳瀏覽等。這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發表于電子布告欄(BBS)上的作品,將作品上載于BBS的`目的一般是作者希望其作品更廣泛的被傳播,因此他人自行將BBS上的作品粘貼于其他BBS上的行為應認定為合理使用。當然,如果將作品刪改或更換署名后再送到BBS就顯屬侵權了。
網絡作品合理使用范圍的擴大并不意味著網絡作品是公有財產。在這里,必須區分“合理使用”與“自由使用”的界線。判斷合理使用的關鍵是作品使用目的,即是為商業營利還是個人欣賞研究。在《電腦商情報》侵權一案中,該報紙刊載網上作品的商業目的是顯而易見的,當然不屬于合理使用。同理,網絡使用者免費閱讀和下載網站上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屬于合理使用,但下載后自行復制并出售復制品就是侵權行為了。
版權也可以采取預防侵權措施,在選擇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平臺登記備案,特別是各種草根版權資源選擇包括并不限于數字指紋技術 數字水印技術,反盜載技術,融合可信時間戳技術 公證郵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技術的大眾版權保護平臺等進行存證,進行數字作品存證時間認證和多緯度智能認證,其科學性 可以自主驗證對證.版權糾紛時,提供初步證據,需要時司法鑒定機構,提高法律證據有效性,這是在歐洲發達國家已經盛行很多年,與官方人工登記 預防侵權相互補充。
近年來,中國對著作權法體系進行了全面修訂,完善了著作權的法律內容,增加了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從立法層面上解決了網絡著作權的保護問題。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大衛·盧埃林教授認為:“中國著作權法的完善,尤其是2001年對著作權法的修訂,對保護創作成果產生了積極、深遠的作用。”
商業軟件聯盟的統計顯示,過去幾年,商業軟件產品的盜版率在中國已呈穩步下降趨勢,與2003年相比,盜版率下降了10%。“為保護制造商權利,中國政府在完善法律、加強執法力度和促進企業合法化上所做出的努力是值得贊揚的。”微軟公司助理總法律顧問湯姆·魯賓表示。
2005年以來,中國加大了打擊網絡環境下侵權盜版活動的力度。國家版權局協調有關部門,連續3年開展了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柳斌杰在出席“2007國際版權論壇”時介紹,目前,在中央8個部門共同開展的網絡文化環境整治活動中,有關部門共查處網絡侵權案件608件,關閉非法網站280余家,沒收用于侵權盜版活動的服務器110臺,有效遏制了網絡侵權盜版活動的蔓延,在全社會形成了保護網絡知識產權的強大聲勢。
對于中國互聯網的版權保護,凱普林格爾評價說:“中國擁有世界上最多的互聯網用戶,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政府所做的努力是非常令人驚訝和嘆服的。盡管中國還有一定數量的盜版存在,但我們看到了中國政府在版權保護方面所表現出來的決心和所做出的努力。”
雖然我國在版權保護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進步,但不可否認,電腦軟件的盜版率依然很高。在市場上,很大比例的商業軟件仍被非法拷貝。在軟件保護方面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針對在某些領域出現的盜版較為嚴重的現象,國家版權局正在努力加大對侵權盜版活動的處罰力度。對此,湯姆·魯賓先生認為:“有效地保護版權對中國軟件產業的健康發展是十分必要的。”
網絡環境下的盜版侵權,特別是非法下載音樂問題,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立法和司法機構都在為解決這一問題而努力。“這將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除了要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社會問題等諸多因素外,加強國際合作非常重要。”湯姆·魯賓說。
2007年6月9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在中國正式生效。與會者認為,這將更有利于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發展以及國際合作進程的推進。
除了更有效、更嚴格的法律保護外,知識產權中的技術保護措施也非常重要。大衛·盧埃林提出:“網絡版權權利人應與權威機構攜手合作,尋找從技術上保護知識產權的手段,從源頭上杜絕網上擅自復制的侵權行為。此外,制定實施合理的定價上網工程,鼓勵用戶下載授權版本,也是抑制網絡侵權的措施之一。”
【對網絡作品的版權保護】相關文章:
版權登記委托書12-15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02-28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8篇02-15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7篇)01-21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集錦7篇02-09
學位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格式03-11
關于古代作品的歇后語02-19
國外名人作品的經典臺詞12-24
網絡推廣、SEO和網絡營銷的區別06-09
網絡的好處作文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