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喪假直系親屬的規定
喪假直系親屬的規定喪假直系親屬的規定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喪假的'相關法律規定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有企業職工婚假作出具體規定。但是有的地方性法規有明確的規定。
如《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四條規定了“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單位領導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職工自理。”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廣東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及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關于喪假直系親屬的規定】相關文章:
直系親屬證明書07-10
直系親屬車輛過戶流程07-27
關于雙倍工資的規定12-02
關于純公積金貸款的規定03-26
關于醫院證明書的規定09-20
關于清關貨物通關的規定10-09
關于貨樣、廣告品通關的規定10-09
關于軍婚離婚的規定是什么03-26
物業關于修改《管理規定》條款的通知03-23
關于生育保險的報銷標準規定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