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晚婚獎勵假天數規定
晚婚一般都是獎勵婚假晚育的,晚育一般是獎勵產假和陪護假,婚假和產假、陪護假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福利待遇,具體獎勵天數各省市規定不一。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各地晚婚獎勵假天數規定,希望對你有幫助。
北京婚假規定 2010: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婚假規定 2010: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天津婚假規定 2010: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重慶婚假規定 2010: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安徽婚假規定 2010: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福建婚假規定 2010:晚婚的婚假=15天
廣東婚假規定 2010: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廣西婚假規定 2010: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貴州婚假規定 2010: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南婚假規定 2010: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拓展閱讀
晚婚婚假規定
一、20xx年晚婚假規定
(1)婚假天數:通常按3天計算。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2)晚婚假規定:各地晚婚假總天數10—30天。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
(3)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文件。
晚婚假天數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訂《XX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時有調整。
二、晚婚假的法律法規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長婚假:“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全國各地的晚婚假規定并不一致,具體的晚婚假時間現在一般依據的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己規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規定,軍隊的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
三、20xx年法定婚假的規定
(1)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板,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板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四、現行全國各地的晚婚假規定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重慶: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廣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遼寧: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內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寧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東: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山西:晚婚的婚假=1個月
陜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各地晚婚獎勵假天數規定】相關文章:
2015年浙江晚婚婚假天數規定06-21
全國各地晚婚假規定多少天?02-07
晚婚假取消生育假延遲 目前晚婚假規定02-07
專家評論取消晚婚晚育假規定02-01
關于產假、陪產假,晚婚晚育假的規定02-14
晚婚婚假規定02-28
全國各地婚假和晚婚國家規定「匯總」01-28
晚婚晚育的獎勵政策02-22
晚婚假期規定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