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試用期辭退員工的問題
試用期是很多找工作的人都遇見過的問題,試用期是一個約定期限,也就說試用期是一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結果,但是在實踐中很多單位只是告訴員工,我們單位的試用期是多久,根本沒有商量的余地。但是在試用期,用人單位想要辭退一個員工就不是這樣的了,那么在試用期想要辭退一個員工需要什么理由呢?接下來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關于試用期辭退員工的問題。
試用期內辭退員工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關于試用期辭退員工的問題】相關文章:
辭退試用期員工流程03-19
試用期員工辭退通知書12-16
關于辭退員工的決定-決定02-28
辭退員工的通告01-28
員工的辭退通告01-27
辭退的員工賠償05-16
辭退員工的補償05-14
員工辭退通告03-01
員工辭退報告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