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詳解
離婚是每個家庭都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可是生活中離婚的事件太多了。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關于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的相關法律知識。包含異地怎么辦離婚?異地協議離婚?異地訴訟離婚?
一、異地怎么辦離婚?
異地離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離婚,但一方或者雙方不在婚姻登記地居住的情況。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協議離婚(去民政局離婚)和訴訟離婚(去法院離婚)兩種情況,因此夫妻在異地辦理離婚也可以分為異地協議離婚和異地訴訟離婚,不同的情況辦理離婚的手續也不同。
二、異地協議離婚
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外地協議離婚,離婚辦理的方法為: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三、異地訴訟離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過一年
在這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原告在戶口所在地而被告已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由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雙方均在異地超過一年
在這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
在這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由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 軍人離婚
在軍人離婚的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根據以下的情況而有所不同:
(1)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在這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
此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就是關于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的相關法律知識,如果在生活中遇到這個問題有疑問的可以在互聯網上多搜索一下關于這方面的知識,還可以咨詢了解更多的相關法律知識。或者尋求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