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如何提起離婚起訴
中國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國外(包括出國探親、考察和學習),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要求離婚,均應向國內的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國外的一方向其現居住地法院起訴,被訴離婚的國內配偶根據情況準備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驟時,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給予必要的協助。如雙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訴,則我國有關人民法院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第1款予以受理。
離婚手續有幾種?
離婚手續有幾種?
在我國解除婚姻關系只有兩種途徑:民政局協議離婚和法院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就離婚相關問題(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必須選擇訴訟離婚:
1、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的
2、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
5、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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