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遇到一方隱匿財產的處理辦法
離婚時人人都想多分財產,但是財產就那么多,你多分些,相對而言另一方就要少分寫。那么遇到這樣情況下該怎么辦呢?小編就將離婚時該怎么應對對方在離婚時隱匿財產的情況。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離婚后發現對方隱匿財產是不少人遇到的情況,離婚財產分割時,不知道對方轉移、隱藏了財產。事后過了很長時間才察覺。此時,不少人會問:離婚對方隱藏財產怎么辦,有沒有辦法要回屬于我的財產。對方隱匿的財產可以重新分割嗎,如何分割?如果您有上面的疑問,請不要著急。本文就離婚對方隱匿財產如何處理將為您給出詳細分析,希望您在看過之后會有所收獲。
離婚對方隱藏財產是指在離婚時夫妻一方將自己或者夫妻共同財產采取轉移、隱匿的辦法將財產轉移至另一方不知道的地方或他人,從而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占有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對方隱藏財產的行為一般有以下幾種: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不僅有房產、存款、股票基金、保險等夫妻共同財產。離婚隱匿財產的行為有哪些呢?
1、 在辦理房產證時,以“貸款不便”“未領到結婚證不能共有房屋”等為借口,將房產證辦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離婚時予以否認;
2、 對于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登記方將房產擅自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等;
3、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他人名義買房,實則自己是房產的擁有者,離婚后,再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4、 將平時的工資轉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銀行卡內,擅自將自己的存款以現金方式取出;
5、 轉移隱匿炒股信息,將股市內的股票拋售后,套取現金,轉移隱匿等。具體說來,隱匿財產的.行為有很多種,只要是不讓對方知道的財產轉移行為,都屬于隱匿財產的行為。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離婚時發現對方隱匿財產的,有證據證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對方隱藏財產的證據,法院會根據提交的證據判決在分割夫妻財產時,對隱藏財產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財產,這是對離婚隱匿財產行為的一種處罰。而對于離婚后發現對方有隱藏財產的行為的,可以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根據上文所說,離婚時發現對方轉移、隱藏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對于離婚后發現對方隱匿財產的,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時,也可以請求多分財產。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離婚對方隱藏財產怎么辦并不是很復雜的問題,重要是如何發現對方有隱匿財產的行為,如何收集對方隱匿財產的證據才是關鍵。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可以事先咨詢一下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避免給對方隱藏財產的機會,防患于未然。對于離婚后發現對方隱藏財產的,則需要在律師的幫助下收集證據,打好重新分割財產的證據。因為,離婚后發現對方隱匿財產行為的,是有時間限制的。在必要的時間限度內,沒有收集關鍵證據的,則有可能喪失重新分割財產的機會,得不償失。因此,不管怎么說,離婚財產分割請個律師還是必須的。
離婚時對方隱匿財產的手段有哪些?文章中也作為了說明,同時也針對這些的存在現象擬定了相應的對策,希望能夠幫到又困難的您,歡迎大家瀏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