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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考勤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初中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初中考勤制度1
1、每兩周召開一次周前會,星期一下午第三節課上召開,曠會每次罰款20元。
2、每天上午7:00-8:00,下午2:00-3:00,全體工作人員至教務處簽到。有課的同志必須在上課鈴響前10分鐘內至教務處簽到。一般情況下,上午第三節課下和下午第三節課,值日領導負責點名。
3、教職工按要求出勤的,每天發津貼5元。一周一匯總,兩周一兌現。所需津貼從年底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支取。
4、教職工無論事假還是其它假,必須事先請假。值日領導需要請假的,必須通過一把手,且自行安調好值日工作。教職工請假不足1天的.,由值日領導審批;1天以上5天以內,憑請假條由校長審批;5天以上由縣教育局審批。請病假在7天或7天以上的憑縣或縣以上醫院證明由教育局審批。
5、教職工病事假一周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按人事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6、教職工各類請假,均要自行調好課務。
7、嚴格執行課程總表,保持課表的嚴肅性。嚴禁上課遲到、早退、拖堂、空堂。曠課一節罰50元。
8、后勤職工或教學輔助人員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每次罰款50元。
初中考勤制度2
海東實中考勤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強化和嚴肅工作紀律,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全面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修改本制度:
一、辦公時間
1.教師按規定簽到坐班,上午到第四節課上課5分鐘后,下午第四節課開始5分鐘后,無課的教師方可離校。如有集體活動,活動結束后方可離校。班主任除執行此制度外,還應按班主任有關要求執行。
2.全體教職工按要求參加集體活動,其中周日晚例會,全體教職工(含不簽到人員)均應參加。有值班任務的老師必須按時值班,同時要留意黑板通知(特殊情況下考勤以通知為準)。
3.教輔、后勤等非教學人員:由分管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量不滿的可由學校統一安排、調整加班或做其它一定量的工作;水電工由總務處安排輪崗值班,確保學校水電供應安全、正常。
4.保衛、宿舍管理人員、食堂工作人員,按部門規定上下班;有關規定報校長室備案。
二、辦公紀律
1.早上7:00前全體行政人員與值班班主任簽到結束,早上、中午簽到后20分鐘內不得坐在辦公室。教務處巡查三個年級課堂;政教處巡查衛生狀況;總務處巡查公物等設施安全狀況。晚值班所有行政人員巡查三個年級一至兩次,晚自習課間一律離開辦公室在校園巡視,確保校園安全。
2、教職工不允許在工作地點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或私活;不允許在上班時閑聊、串崗;不允許在上班時間帶孩子,更不允許帶孩子參加集體活動。任何人不得將學生及親友的孩子帶到辦公室單獨輔導(包括雙休日和節假日)。如有以上現象,第一次誡勉談話,第二次通報批評,第三次扣除工資40元。嚴重者還要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3.教職工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文體活動(指下午兩節課后無課的老師)。
4.教職工可以在沒有課時進圖書室、教工閱覽室、教師微機室進行業務學習,但要遵守“三室”的工作制度,在辦公期間,所有教師不準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炒股、打牌、下棋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被學校聯合檢查組查到一次予以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工資300元;被教育局檢查組查到予扣除1月工資,并根據教育局的`意見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被縣行風督察組查到扣除3月工資,并根據督察組意見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5.所有行政人員辦公室在上班時間、晚自習值班時間只要人在辦公室均不得鎖門,隨時接受群眾監督。
三、考勤形式
1.簽到、簽退:學校要求全體教職工上下班在規定時間內簽到、簽退。男同志55周歲、女同志50周歲以上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可以不參加簽到,但須按時出席各種相關的會議及正常活動。
2.簽到開始時間為小預備前20分鐘。
3.出門證:正常上班時間內,教師、教輔人員因事確須外出的,到校長辦簽領出門證;后勤人員到總務辦公室簽領出門證,但因私事外出每人每周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兩小時,無論公事、私事出門,都要按時返校銷假,否則按半天事假處理。當月未因私事開出門證和請病假、事假的教職工,績效考核加一分。
4.學校不定期抽查,凡未經批準外出脫崗的教職工,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請假制度
1、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及其他公務者,憑有關處室的通知到年級主任、教務處、校長室履行請假手續后交校長辦備案,學校統一安排課務。
2.病假:
①教師病假半天以內的,到年級主任、教務處履行請假手續,分管副校長簽字后交校長辦備案;
②教師病假1天及1天以上,須持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到年級主任、教務處履行請假手續,由校長審核批準。每月在一天以內的不扣錢;七天以內的,每天扣除20元;超過7天,不足半個月的,每天扣除30元;請病假半個月以上或當月累計達半個月的,病假期間扣除全額日工資。以上均從請假人工資中扣除。
③教師病假超過1個月(含全年累計達1個月),還需報教育局批準并予以公示,其中女職工請假還需提供縣計生委的相關證明,未履行請假手續的一律按曠職處理。除按要求扣除工資外,并扣除請假期間的績效工資。
④教師病假中屬于重大疾病的,經校委會研究可不扣除工資。
⑥教輔、后勤人員參照教師到相關科室請假。
3.事假:
事假請假手續參照病假的程序執行,事假每月在半天內的不扣錢,超過半天的每天扣30元。
4、婚假、喪假、產假:
⑴假期按有關文件執行,但須履行正常請假手續。超過規定假期部分按事假處理;
⑵小產(或流產):按病假處理
5、函授學習:
提供函授學習通知以及函授學校的聯系電話以便核實。
6、所有病假、事假(含函授)人員,在履行請假前必須自行安排好本人課務,否則不予批準;批準后如果出現無人上課等情況一律視為曠職。
銷假手續:
請假要履行銷假手續,銷假到原請假處及校長辦辦理,凡未銷假的視為曠職。
五、獎懲辦法
1.每月遲到2次以內(含2次)每次扣3元,早退一次扣10元,漏簽一次扣3元(漏簽者需及時到校長辦補簽,無法證明者記曠職),代簽者與被代簽者每人扣除30元,同時在信息欄上進行公布。
2.病事假延續期間周六、周日累計。
4.曠課:曠課一節扣40元,脫崗查到一次扣40元;無出門證外出按脫崗處理。
5.關于學校重大集體活動的考勤規定
(1)凡上級委托學校組織的中考、高考、自學考試和學校自己組織的期中、期末、階段性質量監控以及運動會、義務勞動等大型活動均屬于學校重大集體活動。
(2)全體教職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重大活動的工作安排。
(3)學校重大活動的考勤制度如下:
A.病假(須持有縣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每天扣除60元;
B.事假,每天扣除90元;
C.遲到,每次扣除10元;
D.曠職,每次扣除100元;
(4)重大集體活動的考勤制度系一項獨立執行的專項制度,此制度獨立操作。
(5)如在重大活動安排之前已請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的,將不按此制度執行。
6、關于例會、升旗的規定:
未參加升旗儀式的每次扣5元;例會遲到、早退的每次扣3元,請假的每次扣10元,缺席的每次扣20元,帶孩子參加會議的每次扣10元。
7、全年出滿勤的教職工績效考核加10分。
六、考勤公布
學校對教職工考勤情況實行一周一公布。
七、其他
凡落聘的或學校沒安排工作的教職工按上級有關精神執行。
八、全體教職工有權監督此條例,凡發現徇私舞弊的行政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初中考勤制度3
為了穩定教學秩序,嚴格勞動紀律,規范管理程序,依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記錄考勤起止時間
每學期從學生開學之日起,到期末教師放假之日止,按學校的作息時間表、課表及各種輔導和值班安排表進行考勤。
二、請假
(一)事假:教職工每學期事假限定在5天以內,每次請假不得超過2天,每月請假不得超過2次,全校每天請假不得超過2人,請假除扣除月工作考核分數外,每學期累計5天以內者,不扣錢;6至10天者每天扣10元;10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期末一次兌現。
(二)病假
1、教職工因病,需持地段醫院以上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
2、超過三天以上的連續病假,需按有關規定辦理齊全手續后方可請假離校治療,否則按曠工論處。
3、長期病假由上級批準后方可休假,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待遇。
(三)婚、喪、產假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手續。超過部分區分不同情況記錄考勤,其中以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為前提,婚、喪、產假需事先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安排后方可準假。經學校同意的函授假,每期不超過5天者,可按出勤對待,不扣月量化分數,但不得享受滿勤待遇,超過5天者,須按事假對待。
三、曠工及處罰
1、凡未上崗或未按時上崗者,一律視為曠工。
2、曠工每天扣除日均工資,按月兌現。
四、考勤記錄辦法及標準
1、開學第一周和期末最后一周,考勤按平時的2倍計。
2、無故不按時參加集體活動(如例會、教研活動、組內聽課、師生大會、升旗儀式等)的,每次按曠工0.5天計;若事前請假的,計假0.5天。
3、凡無故不上課的',每節記曠工0.5天;若事前請假的,計假0.5天。
4、無故不上一節輔導者(含晨讀、早讀、晚自習、晚練等),記曠工0.2天;事前請假者,計假0.2天。
5、雙休日護校原則上不準請假,值班未到崗者,按曠工論處。
五、請假手續
1.2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3-5天的由校長審批,6天以上的按有關程序逐級上報。連續請假連續計算。
2、必須提前請假。凡捎假、口頭請假、電話請假一律無效。要認真填寫假條,先安排工作,寫清起止時間,由頂崗人簽字同意后,由分管領導審批,交教導處登記,凡內容及手續不全者,按誤工曠課論處。假滿返校后,要及時到教導處銷假,否則按超假曠工論處。
3、請假超假,一般不予補假,確實原因特殊,由當事人申請經校委會研究同意后方準予補假。
4、學校領導請假由校長審批。教職工請假由分管領導審批。各部門干事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再由分管領導審批。
六、其他規定
1、教學崗位由教導處檢查登記,安全崗位、宿舍管理由保衛處檢查登記,后勤工作由總務處檢查登記,其他活動由活動組織者、經辦人、帶班人員檢查登記,做到周公布,月小結。周末統一交教導處匯總,落實兌現。。
2、全期未請任何假者,視為滿勤,學校設立滿勤獎。
3、對于全期事假在5天以上、曠工在2天以上或病假在15天以上者,取消各種評優資格,年度考核一般不能定為優秀格次,晉級提拔受限。
4、其他未涉及事項,比照相近條款執行。
本制度解釋權屬校委會。
初中考勤制度4
學校教育是塑造人類靈魂的綜合工程,嚴格科學的管理則是實施這一工程的前提和保障,教師則是學校教書育人的關鍵,教師的工作態度直接影響到學校的教學質量,影響到素質教育的實施,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教師的管理,以制治校,從嚴治校,創造一個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經辦公會議研究,特制訂本制度如下:
一、考勤
1、考勤要求
一天內無遲到、早退、請假或曠課等情況為全勤。
因公出差為出勤。無論后勤人員,因公出差須有學校派遣單,有分管主任、校長簽字后生效,否則,一律按曠工論處。
上班時間(課外活動除外)嚴禁各種文體娛樂活動,各種娛樂品不得進入辦公室。
2、考勤方式
學校成立值班考勤小組,輪流進行考勤,最后校長室進行匯總。考勤值班小組如下:第一組譚程;第二組:徐定文;第三組:彭昌文;第四組:彭偉;第五組:徐克優;第六組向祖安。考勤小組每組值日一天,按順序輪,一輪結束,下輪開始。每組考勤當周統計,將結果于例會公布。
遲到:二道鈴響時沒有到位為遲到,十分鐘未到位的,按曠課論處。
二、請假
事假:教職工有事必須請假,請假兩天以上必須由校長批準,兩天以內由分管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本人負責調好課,并填寫請假條,若在請假時間內到校上課,應及時到當周值班考勤處銷假,否則,仍視為請假。本次請假時間結束仍不能到校上課應及時捎假或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教。請假兩天以內課自調。請兩天以上由教務主任負責調課。如調給別人的課未上,仍記在請假人頭上。如事情突然,可電話請假,但返校后必須到值班考勤處或校長室補寫假條,否則按曠課處理。
病假:請病假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病假在兩個月內發給工資;半年以內,按照省有關文件規定,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工資:
婚假:婚假期為一周。
產假:男女雙方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并按計劃生育第一胎者,女方按國家規定的產假休息(《女職工勞動保護法》第一條規定為90天)。
喪葬假:凡直系親屬喪葬者,學校準假10天。
進修考試假:短期面授、考試等非離職進修者由本人持面授或考試通知請假。
婚假、產假、喪葬假、進修考試假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按出勤對待,不扣分,如超出規定時間仍未來校按時上課,按曠課處理。
三、考勤的獎懲及統計方法
學校設立考勤獎,全勤獎為每月20元,每學期考勤滿分為100分。
統計方法:遲到、早退一次、事(病)假一節扣0.5分,空堂一節扣10分。學校會議、集體活動、監考閱卷曠一次(監考缺一場計一次曠點)折合事假10節計算,即扣5分。考勤獎計算中1分折合人民幣1元。
考勤獎每月發放,由校長室統計匯總后經校長審查核實簽字后交會計室發放,學期末統計該學期考勤分,匯入教職工量化。
四、考勤結果的'使用
每學期考勤分為100分,一年內兩學期考勤分均保證60分以上者方有資格參加學校的評優樹先活動,年度考核優、鄉鎮優審查當年考勤結果,縣優師審查近兩年考勤結果,如果達不到要求均無資格參評。
五、出入門證制度
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晨讀至下晚自習,門衛應關閉大門。
外來人員進校門衛必須問明情況并請示校長室,同意后方可開門,讓其在傳達室填寫進校人員登記表后方可進校,出門時應持出門條方可出校。
六、其他
考勤時如果與考勤值班人員發生頂撞或沖突,經教育不改者,作落聘待崗或調出處理。
哺乳期女教師(孩子年齡1周歲以內)凡需照顧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校長批準后,每天可由本人自選兩節(上午一節,下午一節),在無課的情況下,回家哺乳孩子。
本制度解釋權屬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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