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做人爱视频免费,97久久精品人人搡人妻人人玩,欧洲精品码一区二区三区,999zyz玖玖资源站永久

我要投稿 投訴建議

10月修法的內容及其對08司法考試的影響

時間:2022-10-22 21:39:48 司法考試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10月修法的內容及其對08司法考試的影響

10月修法的內容及其對08年司法考試的影響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于10月28日下午閉幕。
會議表決通過了《城鄉規劃法》(08年1月1日施行),修改了《民事訴訟法》(08年1月1日施行)、《律師法》(08年6月1日施行)和《節約能源法》(08年4月1日施行)。下面就各個法律的變化內容以及對08年司法考試的影響做一個概述,希望為08年的考生提供一些有價值的信息。
  《城鄉規劃法》
  1.立法加強城鄉規劃制定、實施和修改的民主性。
  按照現在的體制,城鄉規劃屬于政府的事權。直轄市、各省的省會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重要城市的規劃要經過國務院的審批,省所轄城市的規劃要經過省政府審批。為了增加城鄉規劃的編制過程中的民主性,同時便于人大在城鄉規劃實施以后的監督,因此在審批之前法律規定了明確的程序,即規劃都要經過本級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而且規劃編制機關在報上級人民政府審批規劃時,要把本級人大常委會規劃的審議意見同時上報。
  2.法律突出了人民群眾對城鄉規劃編制的參與。城鄉規劃在報請審批以前,規劃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城鄉規劃予以公告,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公告的時間不得少于30日。
  3.《城鄉規劃法》為解決“違章建筑”這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在法律責任當中做出了這樣的規定:違章建筑強制拆除權由政府行使。《城鄉規劃法》第64條明確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法律明確規定對違章建筑強制拆除,授權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強制拆除等措施。對政府采取的強制措施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政府對錯誤的強制拆除決定所造成的當事人損失,也應負賠償責任。
  《城鄉規劃法》是新出臺的法律,也是針對當前的社會發展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所作出的一些反映和規定。上述的幾點內容關系到了人大的職權和行政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職權等,在08年很有可能在教材中新增這方面的內容。在憲法中和行政法中也有可能作為選擇題的選項來加以考察。這個法律條文不多,考生可以看一下。此外,作為一個社會熱點,也可以作為論述題的題材,這個考生也應該有所了解。
  《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重點針對申訴難和執行難問題作了修改。
  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主要從三個方面解決申訴難問題:
  一、進一步將再審事由具體化。修改前的《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五項可以申請再審的事由,現在把這5項具體化為13項再加一款,申請再審的事項更加具體化,老百姓更加明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提起申訴。
  二、明確了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并且規定了再審的審查期間。修改前的《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再審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導致實踐當中當事人多頭申訴、反復申訴,同時也造成了人民法院的重復審查。這次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申請再審只能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這樣既可以避免多頭申訴、重復申訴,又可以保障人民法院能夠公平地審理案件。另外,明確了再審的審查期間。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即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的申訴必須在三個月給當事人一個答復是否進入再審程序。從而能夠有效避免當事人反復申訴,很多申訴石沉大海的情況。
  三、完善了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這種完善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原來《民事訴訟法》第185條規定了檢察院可以因四種情形而提出抗訴,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則把檢察院可以提請抗訴的四項情形具體劃分為13項,加上另外一款規定。同時明確規定了人民法院收到檢察院的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必須裁定再審。從而有效避免檢察院雖然提起抗訴,但是由于沒有期間的規定,抗訴進入再審程序時間會拖得比較長的情況發生。
  在執行程序方面,這次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從四個方面解決執行難問題:
  一、強化執行措施,促使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義務。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1..新增了“立即執行”的制度。修改前的《民事訴訟法》規定,執行員在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之日起,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實踐中,發出執行通知以后,有的被執行人接到通知以后,就轉移隱匿財產,執行通知反而給被執行人逃避債務的行為提供了機會。所以這次增加了一款規定,即“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執行措施”。即不一定非要先通知執行,如果被執行人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可能的,可以不經通知,直接采取執行措施。
  2.增加財產報告制度。現實生活中,有一些被執行人有財產,但是故意拖延不執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這次修改決定第17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如果他提供虛假報告或者拒絕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被執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和拘留。
  3.加大了執行威懾機制。為了促使當事人履行,這次修改決定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關單位限制被執行人出境,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征信系統記錄被執行人不履行義務的情況,同時可以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人的信息。通過這三方面的措施,形成社會上的監督力量來迫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4.提高了對不履行判決、裁定的罰款數額。修改前的《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的,對個人的罰款為一千元以下,對單位是三萬元以下。現在修改規定對個人的罰款提高到一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一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二、規范執行行為,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定了執行異議。當前執行難有一部分是因為法院執行人員違法行為造成的,為了防止這種行為發生,增加規定了執行異議。也就是說,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如果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促使人民法院盡早地督促執行。此外,還增加規定了變更執行法院的制度。針對目前執行活動中存在的地方保護主義問題,賦予了當事人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執行的權利,對個別地區出現地方保護主義的案件,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過審查,如果確實屬實,可以責令原審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執行,也可以決定由其他法院執行。
  三、延長了申請執行的期間,以利于當事人更好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原來《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是法人的,執行期間是半年,涉及到個人的,執行期間是一年,執行期間很短。這次修改延長了執行期間,決定第15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而且申請執行的期間適用中止、中斷的規定。
  四、完善執行機構,加強執行工作。原來的《民事訴訟法》規定,執行機構主要設在基層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從現在的情況看,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也擔負著一定的判決執行工作,另外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也負責著對下級法院的管理和監督。為了更好地促進執行工作的完成,規定各級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執行機構。另外,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修改為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法院執行,這樣更便于執行。
  除了對申訴和執行的修改,重大的修改就是刪除了第十九章的企業破產清算程序。08年4月1日后的企業破產清算案件只需要適用《企業破產法》,不再適用《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無疑是08年考試的熱點,屬于必看也必須掌握的內容。申訴難和執行難一直是民事訴訟法中的詬病,這個決定的出臺無疑是為解決這兩個難題提供了直接依據。考生必須對上述這兩個方面的內容認真掌握,對其中的一些新的制度和新的數字要有充分的理解和記憶。破產清算程序的廢除,無疑為考生減輕了記憶負擔。這對法律之間的統一性也有積極的影響。
  《律師法》
  1.律師會見嫌疑人不需經司法機關批準,在已有安全措施的場所內不受監聽。新修訂的《律師法》第33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除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外,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委托書和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可以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在已經采取安全措施的場所內,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不被監聽。
  2.律師庭上發表言論不受追究但非無限制。新修訂的《律師法》第37條第2款規定“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 這一條從正面規定律師在庭上發表言論不受追究,但是律師發表言論也不能毫無限制,律師不能濫用這個權利。因此法律同時規定“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3.公務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修改后的《律師法》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原來《律師法》規定:“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期間,不得執業。” “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訴訟代理和辯護業務。”
  4.個人律師事務所首次“入法”。修改后的《律師法》中還增加了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的規定,并嚴格限定了其設立條件,對其承擔責任作出了規定。這是我國法律首次明確允許個人“開辦”律師事務所。此外,修改后的《律師法》明確禁止律師事務所之間和律師之間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律師法》的修改內容對08年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它不僅可以結合刑事訴訟中律師的權利來考察,也可以在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范疇中作為考試的內容。律師法修訂的內容不多,考生應當將其作為復習的重點加以掌握。
  《節約能源法》
  新修訂的《節約能源法》在兩方面有很大進步。
  一、它更加完善和強化了政府在節能管理方面的職責,提出了許多新的制度,原有的一些制度也更加具體和完善。
  二、是自身節能,過去的法律是沒有的,這次專門有一節對政府機構,包括其他使用公共資金的公共機構如何節能問題專門作了規定。比如第49條關于要求政府部門制定等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并且在定額的基礎上,財政部門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就是從預算管理和財政支出的角度對政府機構自身的問題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此次通過的《節約能源法》還明確鼓勵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勵使用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并規定能源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向本單位職工無償提供能源,任何單位不得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節約能源法》的出臺,在更大的程度上是國家政策的積極轉化,是我們國家提倡建設節約型社會的一個反映,對于司法考試來說,不會是考察的重點。 http://www.shddsc.com/

【10月修法的內容及其對08司法考試的影響】相關文章:

司法考試內容有哪些內容02-22

關于司法考試科目的內容07-18

2016司法考試改革內容要點詳解07-22

2002年司法考試經濟法試題分析07-31

2002年司法考試經濟法試題分析02-17

2002年司法考試國際法試題分析07-31

2006年司法考試《經濟法、商法、知識產權法》試題精析02-12

2016年反家暴法內容解讀08-05

人口計生法修改內容有哪些05-11

2015新廣告法的修改內容02-10

主站蜘蛛池模板: 泗洪县| 许昌市| 滨海县| 阳曲县| 普安县| 抚州市| 资兴市| 绵竹市| 清镇市| 德阳市| 莱西市| 宁夏| 井冈山市| 渭源县| 玉田县| 新昌县| 彝良县| 阿瓦提县| 武山县| 定兴县| 萍乡市| 巴彦淖尔市| 三门县| 秭归县| 永清县| 博湖县| 崇左市| 增城市| 苍山县| 额敏县| 阳江市| 广丰县| 台南县| 大兴区| 嘉定区| 井冈山市| 河北区| 长垣县| 营口市| 尼木县| 连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