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改革看會計考試未來發展
與會計考試并肩而立的司法考試要改革了。改革方案引起了廣泛的爭議,已四處風生云起。引起最大爭議的無非是報名條件的不確定性,尤其是將來可能會限制非法本和非全日制考生報考。某法學專家給出一大堆理由,如法本的考生考不過非法本的;某政法大學校長也高談,只有經過正規法律本科學習的人才有資格參加司法考試;等等。
旌旗飄,戰鼓擂,司法考試誰怕誰!照此發展,考生以后不怕司法考試難,就怕報考條件不過關。
司法考試怎么改,作為會計從業者可以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但從這次司法考試改革的前奏中,來看各類會計考試的未來發展,則需引以為鑒。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考試及注冊會計師考試,應形成“不唯學歷憑能力”的氛圍,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以改革釋放創業創新活力,絕不能設置條條框框限制職業準入,絕不能以報名條件來限制優秀人才的準入,而應給所有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同樣的起跑線、同樣的競賽規則,誰能率先通過終點,誰就應當博得滿堂喝彩。如果把會計各類資格考試搞得特權化、貴族化,規定那些只有經過正規會計本科學習的人,才有資格參加會計行業的各類考試,中國會計事業發展的'春天必將變成嚴冬。
孔子是我們會計行業的鼻祖,自幼家境貧寒,靠自學成才。如果對廣大會計從業者只看身份和學歷,那么又如何看待鼻祖孔子呢!照此理論,運動奇才打破世界紀錄,但不是體校科班出身,那是不是就不能參加奧運選拔?作家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但不是全日制中文系畢業,當年是不是就不應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提名?英勇善戰的將軍,但不是軍事院校畢業,當年是不是就沒有資格參加戰爭指揮戰役了?律師出身的總統,當年沒有參加正規法律學習而是靠自學,是不是就無法獲得律師資格了?
提高行業準入門檻,甚至限制特定群體進入本行業,固然能使在圈內的“老會計”們安心工作,但如此一來,造成競爭減少不思進取,反而不利于中國會計事業的發展。如果行業準入條件傾向于大專院校,極端到只有財經院校才能有準入的資格條件,固然能避免全國性考試中出現專業的考不過非專業的、全日制四年的考不過自學一年的現象,但不利于中國會計整體發展。大專院校更應當從自身出發,提高師資教學質量、提高學生學習能力,提高學生參加社會化會計考試的自信心,而不是改變準入規則,限制各類優秀人才的考試準入。
從司法考試改革看會計考試未來發展,筆者建議,今后各類會計考試改革一定要避免改革方案在輿論中引起軒然大波,出現“是否符合憲法精神”,要修改多少法律、法條,人的基本權利等引起社會大爭論的問題。要進一步通過改革創新,促進中國會計事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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