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考點:重組義務
導語: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中級會計師就是中級級別。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日期一般為每年9、10月中下旬。下面和小編來看看2017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考點:重組義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屬于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1.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2.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3.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一)重組義務的確認
企業承擔的重組義務滿足或有事項確認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企業應當按照與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確定該預計負債金額。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職工崗前培訓、市場推廣、新系統和營銷網絡投入等支出。
下列情況同時存在時,表明企業承擔了重組義務:
1.有詳細、正式的重組計劃,包括重組涉及的.業務、主要地點、需要補償的職工人數及其崗位性質、預計重組支出、計劃實施時間等;
2.該重組計劃已對外公告。重組計劃已經開始實施,或已向受其影響的各方通告了該計劃的主要內容,從而使各方形成了對該企業將實施重組的合理預期。
【提示】因辭退福利確認的預計負債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二)重組義務的計量
企業應當按照與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確認預計負債金額。其中,直接支出是企業重組必須承擔的直接支出,并且與主體繼續進行的活動無關的支出,不包括留用職工崗前培訓、市場推廣、新系統和營銷網絡投入等支出。因為這些支出與未來經營活動有關,在資產負債表日不是重組義務。
由于企業在計量預計負債時不應當考慮預期處置相關資產的利得,在計量與重組義務相關的預計負債時,也不考慮處置相關資產(如廠房、店面,有時是一個事業部整體)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損失,即使資產的出售構成重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
甲公司2014年12月實施了一項關閉C產品生產線的重組義務,重組計劃預計發生下列支出:因辭退員工將支付補償款200萬元;因撤銷廠房租賃合同將支付違約金20萬元;因將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等轉移至其他車間使用將發生運輸費2萬元;因對留用員工進行培訓將發生支出8萬元;因推廣新款A產品將發生廣告費用100萬元;因處置用于C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將發生減值損失60萬元。2014年度甲公司因上述事項減少當年利潤總額的金額為( )萬元。
A.220
B.330
C.280
D.39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應當按照與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確定負債金額,甲公司應確認的負債金額=200+20=220(萬元),應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60萬元,2014年度甲公司上述事項減少當年利潤總額的金額=220+60=2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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