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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
在日常的學習中,大家對知識點應該都不陌生吧?知識點就是一些?嫉膬热荩蛘呖荚嚱洺3鲱}的地方。你知道哪些知識點是真正對我們有幫助的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 1
【考點1】進口貨物的關稅完稅價格
一般貿易項下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1.進口人在成交價格之外另支付給賣方的傭金,應計入成交價格。
2.進口人向境外采購代理人支付的買方傭金不能計入成交價格,如已包括在成交價格中應予以扣除。
3.賣方付給進口人的正;乜,應從成交價格中扣除。
4.賣方違反合同規定延期交貨的罰款,賣方在貨價中沖減時,罰款則不能從成交價格中扣除。
5.到岸價格是指包括貨價以及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費用構成的一種價格,其中還應包括為了在境內生產、制造、使用或者出版、發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與該進口貨物有關的專利、商標、著作權,以及專有技術、計算機軟件和資料等費用。
【解釋】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發生的.通關費、運費等不能計入關稅完稅價格。
【考點2】進口增值稅的計算
1.進口不繳納消費稅的貨物
(1)關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2)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增值稅稅率
2.進口應繳納消費稅的貨物
(1)關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2)進口消費稅
①實行從價定率的(如煙絲)
進口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
②實行復合計稅的(如卷煙)
進口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3)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消費稅)×增值稅稅率
【解釋1】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解釋2】納稅人應當自海關簽發稅款繳款憑證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關稅、進口增值稅和進口消費稅)。逾期不繳的,除依法追繳外,由海關自到期“次日”起至繳清稅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繳稅額0.5‰的滯納金。
艱難困苦是幸福的源泉,安逸享受是苦難的開始。
【考點3】消費稅的稅率
1.消費稅的稅率包括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類
(1)多數稅目適用比例稅率;
(2)成品油稅目和啤酒、黃酒適用定額稅率;
(3)卷煙和白酒同時適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即復合稅率。
2.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量的,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
【考點4】消費稅的計算
1.銷售額是否含增值稅
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如果銷售額為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時,必須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2.價外費用
(1)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的應稅消費品,其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續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包裝費、優質費、儲備費等)。
(2)白酒生產企業向商業銷售單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費”是隨著應稅白酒的銷售而向購貨方收取的,屬于應稅白酒銷售價款的組成部分,因此不論企業采取何種方式或者以何種名義收取價款,均應并入白酒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
3.包裝物押金
(1)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項押金一般不征稅。
(2)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或者已收取時間超過12個月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消費稅。
(3)對酒類生產企業銷售酒類產品(啤酒、黃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也不管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酒類產品銷售額,征收消費稅。
【解釋】啤酒、黃酒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包裝物押金不征收消費稅。
4.非獨立核算門市部
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按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
滴水穿石,不是因其力量,而是因其堅韌不拔、鍥而不舍。
【考點5】消費稅的納稅環節
1.生產環節
(1)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對外銷售的,在銷售時納稅。
(2)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視同銷售,在移送使用時納稅。
2.委托加工環節
委托方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
3.進口環節
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繳納關稅、進口消費稅和進口增值稅。
4.零售環節
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的消費稅在零售環節納稅。
【解釋】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僅限于“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其他貴重首飾(如珠寶首飾),仍在生產環節(或者進口環節、委托加工環節)征收消費稅,在零售環節不征收消費稅。
5.批發環節
(1)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煙批發環節消費稅采用復合計稅辦法計征。
(2)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的,不繳納消費稅。
(3)卷煙消費稅改為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征收后,批發企業在計算應納稅額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節的消費稅稅款。
(4)納稅人兼營卷煙批發和零售業務的,應當分別核算批發和零售環節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的,按照“全部”銷售額、銷售數量計征批發環節消費稅。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 2
第一章 總論
點評:本章是屬于比較重要的章節,大多數考點又需要死記硬背,復習難度較大,學習這一部分的時候,應該著重關注涉及民事訴訟(地域管轄、訴訟時效期間)的不定項選擇題等。 本章主要考核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
核心考點:
1、法的本質、特征,法律關系和形式。建議學時:2小時。
2、法的分類和責任、各經濟糾紛解決途徑之間的關系、經濟仲裁。建議學時:2小時
3、民事訴訟程序、訴訟時效。建議學時:2小時
4、行政復議與稅務行政復議。建議學時:2小時
5、行政訴訟。建議學時:2小時
第二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點評:本章教材內容篇幅較長,處處是考點,處處是重點,大多數考點需要考生在準確理解的基礎上死記硬背,考試必須過數字關,復習難度很大。本章主要考核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核心考點:
1、勞動合同的訂立。建議學時:2小時
2、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建議學時:2小時
3、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建議學時:2小時
4、勞動關系的消滅、特種勞動合同 勞動爭議的解決。建議學時:2小時
5、基本社會保險體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建議學時:2小時
6、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保險費征繳。建議學時:2小時
第三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點評:本章是歷年來考察不定項題目的重點出題范圍,非常重要,本章的考點較多,大多數需要準確理解并且背誦記憶,復習難度較大。本章主要考核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核心考點:
1、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銀行結算賬戶。建議學時:2小時
2、銀行卡、預付卡,四種結算方式。建議學時:2小時
3、網上支付、各票據的具體規定、票據的基礎知識。建議學時:2小時
4、票據行為、權利和責任。建議學時:2小時
第四章 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法律制度
點評:本章涉及到稅法當中三大流轉稅的處理問題,需要大家仔細理解記憶,復習難度較大,是不定項選擇題的重要考點,復習的時候,注意三大稅種之間的.相互聯系和區別,注意自我總結,配合題目勤加練習。本章主要考核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核心考點:
1、增值稅征稅范圍、納稅人、稅率。建議學時:2小時
2、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計算。建議學時:2小時
3、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計算、稅收優惠和納稅期限。建議學時:2小時
4、消費稅稅目,征稅環節。建議學時:2小時
5、消費稅應納稅額計算和征收管理。建議學時:2小時
6、營業稅。建議學時:2小時
第五章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點評:本章是兩大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法律制度,本章內容非常重要,是不定項考題的熱門考點,對于兩大所得稅的學習,考生需要結合會計當中的一部分知識,做到融會貫通,對于企業所得稅不同項目的稅前扣除標準,有些機考題目給出了稅前扣除標準,有些題目則沒有給出,所以這個扣除大家還是要背下來。
本章主要考核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項題。
核心考點:
1、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建議學時:2小時
2、以前年度虧損的彌補、企業取得境外所得計稅的抵免 源泉扣繳。建議學時:2小時
3、特別納稅調整、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建議學時:2小時
4、個人所得稅納稅人 、個人所得稅稅目。建議學時:2小時
5、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建議學時:2小時
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點評:本章屬于重要且內容較多的章節,主要涉及到一些小稅種的規定和核算,知識點比較零散,需要準確的理解各個小稅種的區別,尤其要關注各個小的計算問題。 本章主要考核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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