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安全制度優選[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駕駛員安全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駕駛員安全制度1
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校車各項管理規定。
2、校車駕駛員應身體健康,并具備相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和無犯罪記錄。
3、校車駕駛員每次完成接送任務后,要及時檢查校車內是否有孩子在校車內未下車,以保證孩子的安全。
4、做好當天的行車記錄,保留好當天所產生的各類費用的票據,并在票據后簽名確認。
5、駕駛員要準時、準地點的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務,要服從園務的工作安排和車輛調配。
6、駕駛員有事請假需經園長同意后方可執行。
7、駕駛員負責所駕駛車輛的.維修保養的申請和車輛故障信息反饋和溝通。
8、對車輛的隨車證件和按規定配備的各種維修工具、材料、設備做到不浪費、不遺失,并做好相關的領用登記。
9、每日上班前必須按照行車技術標準和車容標準、司機儀容儀表標準進行自檢。
10、全車外形完整無損,車身光澤明亮,無浮塵、油污、泥水痕跡,保證全車車窗玻璃明亮。
11、車內無浮塵、雜物,保潔箱內無隔夜垃圾,車內空氣無異味。
12、駕駛員在完成出車任務后,要及時告知園長,通訊設備必須處于暢通狀態。
13、駕駛員駕車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爭道等)。
14、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5、駕駛員在旅途中要積極認真地為幼兒者做好服務工作。
16、工作時間內,除有出車任務外,非經批準不得擅自外出。
17、駕駛員不得擅自開車外出辦私事和外借、調換,如有違反,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駕駛員安全制度2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職責
2.1所有進場車輛(包括辦公車輛、運輸車、泵車、吊機、水車等工具車輛)實行歸口管理,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負責該車輛安全管理,辦公車輛統一歸辦公室登記,工具車輛歸機料部登記,登記表統一格式(見附件1),吊機、泵車等特種設備要加強管理,嚴禁手續不全或非法改裝車輛進入施工現場。
2.2各分部辦公室負責對辦公車輛和駕駛員信息做好登記、安全責任書的簽訂,各分部機料部負責對工具車輛和駕駛員信息做好登記、安全責任書的'簽訂,分部辦公室、機料部負責人做好本部門此項工作的督促核查工作,并對車輛行駛證與駕駛員駕駛證等相關資料、證件復印后交分部安全部存檔。
2.3分部安全部督促本部辦公室、機料部統計的車輛與駕駛員信息情況進行登記,核查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及時性,留存相關資料復印件,并以此為依據制定下發相關安全教育、培訓、交底內容等資料、開展車輛安全隱患排查。車輛駕駛員主動接受分部安全部組織的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說明書、駕駛安全技能等知識學習、考核。
2.4總部安全部負責對各分部安全部車輛隱患排查、駕駛員安全培訓考核、安全責任書簽訂等相關信息監督核查,對監督核查情況及時通報。(附:車輛與駕駛員管理流程圖)
3、管理規定
3.1車輛駕駛員積極參加分部安全部組織的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學習,服從辦公室、機料部管理,認真如實簽訂安全責任書,履行安全駕駛職責,特別是涉高速公路臨時停車,駕駛員要按照高速公路交通規定在車輛停駛后方150米處設反光錐桶等警示標志,且禁止有人員待在車輛內。
3.2分部辦公室車輛調度員、機料部安全員安排并執行車況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做到不派病車上路。
3.3各分部安全部要不定期組織車輛隱患安全專項排查治理工作,對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及時下達隱患通知單到分部辦公室、機料部,分部辦公室、機料部要按照要求督促核查車輛隱患整改情況,反饋到分部安全部,嚴禁病車、隱患車上路。
3.4分部安全部根據實際適時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培訓內容可包含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說明書等,組織開展觀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活動。
3.5各職能部室人員外出辦公,應監督駕駛員安全駕駛行為,提醒駕駛安全,杜絕違章指揮車輛,嚴禁駕駛員違章駕駛,對駕駛員行駛安全情況反饋到分部辦公室。
3.6總部安全部組織開展車輛與駕駛員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開展安全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的,有權通報并按安全責任追究制度采取相應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附則
本制度修訂權、解釋權屬濟青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主體工程第二標段項目安全部,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駕駛員安全制度3
承運車隊駕駛員安全行車管理規定
(1)機動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駕駛相應車輛的資質,其職業經培訓考核取得從業資格證后方可上崗,運行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超載和'三品'帶上車,嚴禁酒后駕駛;
(2)機動車輛駕駛人應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保證車輛運行安全;
(3)普通貨物運輸的駕駛人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一天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4)從事普通貨物的駕駛人,應具備有3年以上駕齡和5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從事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人,應具備5年以上駕齡和10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
(5)機動里程400公里以上的車輛,必須配備兩名駕駛人輪換駕駛,未配備兩名駕駛人的要在限定的時間內保持休息;
(6)危險貨運車輛必須按指定路線和時間行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途中駕駛人、押運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和人員稠密場所,夜間休息時應選擇成效人員稀少的地方;
(7)駕駛人要嚴格利用汽車儀表記錄,掌握車輛技術狀況和車輛技術動態,保證安全運輸行車。
駕駛員安全制度4
一、駕駛員的安全責任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等規章制度。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務必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
3、駕駛員要樹立服務理念,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和服務態度,絕對服從單位調度,每次出車時都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守時。
4、駕駛員要隨時檢查車輛性能,定期進行檢查保養,對車輛存在的故障要早發現,早報告,早維修,保持車況良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證派之即發,安全行駛。
二、安全管理規定
1、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對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檢查”,杜絕故障車上路行駛。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期間不得飲酒,嚴禁酒后駕車;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出車,不準將車輛私自交于他人駕駛;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保證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勞駕駛;嚴格遵守行車規則,不準超速行駛、不準超載出車、不準帶故障出車。
3、非出車期間車輛原則上停放在單位指定的停車位置,車輛外出要停放在有關部門規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停車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防止車輛出現失竊或被損。
4、局內駕駛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不得私自駕駛公務車輛,若遇特殊情況,確需駕駛公務車輛外出的,須經局長批準。
5、駕駛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按時出車,服從調度,上班時間要在辦公室待崗,不得無故私自脫崗。
三、責任追究
1、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辦公室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嚴禁逃逸。如自行處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2、駕駛員發生嚴重違反交通法規、酒后駕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載行車、私自出車、私自將車輛交于他人駕駛等現象,造成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違反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疏于檢查、保養,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4、由于駕駛員對車輛保管不善或未按規定停放等,發生車輛或配件失竊、車輛損壞的,駕駛員負責全額賠償。
5、局內駕駛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私自駕駛公務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毀、失竊、發生故障等,一切責任由駕車人負責。
6、對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或嚴重違章造成惡劣影響的,在追究駕駛員相關責任后,正式工調離駕駛員崗位,臨時工解除聘用合同。
駕駛員安全制度5
一、每月定期召開不少于一次單車經營者、駕駛員安全學習會議。
二、單車經營者、駕駛員安全學習會議由基層車隊安全部門組織,安全一、二責任人、單車經營者、駕駛員及有關人員參加,并實行簽到制度,嚴格考核。
三、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上月行車安全生產情況,通報發生的事故,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2、檢查安全運輸生產及經營服務質量。
3、對行車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單車經營者、駕駛員進行表彰鼓勵,對違章違規、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及發生事故的單車經營者、駕駛員進行批評教育,對事故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4、學習《安全生產法》及相關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會議和文件精神,針對不同時期安全工作重點和季節變化,安排布置安全工作。
四、凡因故缺席不能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的單車經營者、駕駛員,其安全學習由安全部門及時補課,并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同時在安全學習記錄簿上完善補簽手續。
駕駛員安全制度6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切實加強駕駛員安全駕駛管理,落實安全駕駛責任,結合公司安全監督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的規定。
第三條駕駛員安全告誡內容:
1、禁止將所駕駛車輛交與任何其他人員駕駛;
2、禁止酒后開車;
3、禁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不明物品、可疑人員乘車;
4、禁止將車交給實習駕駛員單獨駕駛;
5、禁止使用失效駕駛證、行駛證;
6、禁止私自帶學徒開車;
7、禁止發生重特大事故苗頭;
8、禁止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的;
9、禁止發生營運糾紛故意堵車、造成交通堵塞的;
10、禁止嚴重超員、超速的。
11、禁止駕駛車輛時不帶駕駛證、行駛證、準駕證的;
12、禁止駕駛轉向燈、制動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13、禁止不按規定規定線路行駛或無特殊情況隨意臨時停車的;
14、禁止駕車時吸煙、打電話、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15、詢問駕駛員休息睡眠情況,是否飲酒、服藥,確定其是否符合安全行車基本要求。
第四條駕駛員安全告知內容
1、霧霾、大風、冰雪、暴雨、低溫等極端惡劣天氣;
2、行駛線路安全狀況發生改變;
3、線路客流變化情況;
4、班次運行情況;
第五條操作方式
1、駕駛員安全告誡內容由主管客運部通過安全例會、日常口頭告誡等方式進行;
2、綜合管理科通過安全生產培訓方式進行;
3、駕駛員安全告知由智能調度中心通過智能調度系統進行。
4、客運部要有安全告誡工作記錄,記錄內容包括:駕駛員姓名、車號、線路、告誡時間、地點、告誡內容、處置內容及雙方簽字等項目。
第六條本制度執行情況與部門安全考核掛鉤。
第七條本制度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駕駛員安全制度7
為了加強駕駛員的基礎管理,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他制定本企業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一.凡在本企業從事駕駛崗位工作的人員,均應服從本規定的管理。
二.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符合上崗資格條件,持有效的國家法定機關頒發的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持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年齡在21-60歲;經企業考核合格頒發的上崗證,身體健康,職業道德良好連續三年無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同等責任
三.新進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對其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者,有安全部門派人,對其行車操作技術進行審考核,觀察駕駛操作的熟練程度,遵章守紀和應變能力等方面的情況。
四.新進機動車駕駛員考核合格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對其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企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國家的有關運輸安全是法律,法規,駕駛員的安全操作過程,客運線路的道路交通情況等。
五.新進機動車駕駛員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企業頒發上崗證,客運管理部門安排上崗。
六.六在駕駛員每月不少于參加1次企業組織的安全學習,每月安全學習時間不得低于1小時。
七.違章駕駛員的管理,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嚴重通違章或一個記分周期內違章記分滿12分的駕駛員,必須接受安全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八.肇駕駛員的管理,駕駛員發生一般道理交通負責以上的事故,由公司對其教育,進行安全談話,吸取事故家訓,總結應對經驗,發生道路嬌慵運輸死亡事故,由公司召回接受安全再教育,組織安全學習,待事故責任明確后,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的,由安全科收回上崗證,重新安排工作或辭退。
九.駕駛員違章反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1.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和安全培訓;
2.一月內發生一般交通違章3次以上,嚴重交通違章1次以上;
3.發生道路運輸死亡責任事故的;
4.擅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5.其它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十.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其以上道路交通運輸事故的駕駛員,企業辭退后終身不聘用。
駕駛員安全制度8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制度公司將無法發展,為了進一步規范貨運物流安全管理,特制定貨運物流司機安全管理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月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每次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公司指定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公司廠區,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裝卸貨物,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廠區,均要遵守廠區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5公里/小時,若在客戶/供應商處裝卸貨物,也必須遵守對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并按公司規定處罰,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車7:00之前出發),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請假,否則,按公司規定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客戶/供應商提出要小費、吃飯等,不得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路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票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客戶/供應商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和業務水平。
10、對送貨回公司后不及時將對方簽字票據交制單員處的(特殊情況除外),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下午私自提前休息而不裝早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在工作時間穿拖鞋或不穿上衣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客戶處裝卸時不注意觀察貨物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司機須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安排出車,若出現挑肥揀瘦或有車不出,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依據天氣情況,加蓋蓬布,保護所載貨物,杜絕打濕貨物,若發現或被客戶投訴,由司機全額賠償。
17、客戶要求的退貨的,必須及時與業務員聯系,同意后方可退回,未經業務員同意,擅自將客戶退貨拉的,由駕駛員承擔所有損失。
18、關于墊板,公司要求按墊板發出量的80%回收,少回收1張扣5元,多回收1張獎5元。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公司不予報銷,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在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車車輛。
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8)酒后駕駛。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月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以及產值獎,月底時一次性獎勵司機,以作鼓勵。獎勵方法:
1)全月未出現任何交通意外,獎勵100元;
2)全月未出現任何交通意外、交通處罰,獎勵300元;
3)月運輸總量達100車以上獎100元。
4)月運輸總量達110車以上獎200元。
5)月運輸總量達120車以上獎500元。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元以下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5%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40%罰款。
3)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0元以上,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40%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0%罰款。
4)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三、計件方案
1、根據車型,拉5件40元/車;
拉6件41元/車;
拉7件以上(含7件)42元/。
以上條款,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觸犯以上條款將按章論處,不得有誤。
成都林新板材有限公司物流部
二0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批準:審核:制定:日期:日期:日期:
駕駛員安全制度9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分局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
四、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五、根據上級要求并結合分局實際,小車隊每年要組織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并進行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測試,對多次測試不合格的駕駛員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整改處理意見。
六、駕駛員對分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車隊要嚴格考勤。
七、定期組織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
八、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臺帳記錄,以便備查。,分局機關小車隊駕駛員安全教育制度
駕駛員安全制度10
1、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2、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得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野蠻行車,盡量減少汽車損耗及油耗。
3、司機應熟知所駕駛車輛的性能,按月進行保養(保養視車輛使用情況而定,需要保養時則保養);每次出車前進行車輛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因檢查失誤,發生事故,后果由司機負責。附:《定期保養表》
4、司機在入職時應有本公司正式員工或有包頭市戶口的非公司人員簽署《特殊人員擔保書》,提供個人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以備查驗,并進行指紋登記。
5、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不得無故缺勤。
6、公司司機應在每次出車歸來后立即向有關負責人處報到,并及時將《派車單》交回,未有《派車單》的緊急出車,必須在出車回來后第二天內補辦《派車單》,否則不予計算出車補貼。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7、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帶客,嚴禁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責,嚴重者予以開除處理。
8、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指定維修站的印章,將憑證單帶回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9、司機必須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檢修;下班后,將車輛開進廠區保管,鎖好車和貨廂的門;車輛停駛后,有空閑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10、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如有丟失由司機照價賠償和補辦,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11、每月1日(遇節假日順延),車隊應統計所開車輛上月的行車公里數,并填寫完成上月車輛燃油統計表、過路費統計表及維修保養統計表交至行政部,進行車輛綜合考核。
12、車輛各司機人員應于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車管所受檢,如年審、季審,逾期未辦理受處罰的,其費用由司機人員自行負擔。并處以負責人小過以上處分一次。司機證件年審自行辦理(辦證時間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過時間以無證件為由拒絕出車者以事假處理)。
13、司機出車在外必須以工作為重,不得在外辦私事或消極怠工,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一個月內有三次怠工現象給予辭退。
1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崗位,以便聽從公司的出車安排。未被派出車的司機,需在指定辦公室上班,不得隨便串崗,有要事確需離開時,必須向相關負責人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對不請假且未在辦公室待命的`司機,15分鐘—2個小時內按曠工半天進行處罰,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進行處罰。
15、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司機不服從領導管理的,每次罰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從領導管理除處以200元罰款外給予辭退。
16、司機每月電話費用補貼100元,應每日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盡快回復。如不開機者一次扣罰20元;當月不開機達五次者不予補貼電話費。經公司多次聯系不接電話者每次扣罰30元;多次不接電話者不發年終獎勵。
17、司機在送貨物期間丟失貨物、開回的單據數量不符、沒有注明付款方式、發生送錯現象等;除損失自行承擔外,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辭退。
18、用車保養不當,予以口頭警告處分一次,兩次以上予以書面警告處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記過處分一次并扣罰100元。因保養不當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19、司機利用出車之便偷盜公司物品、弄虛作假、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損失,并扣罰一個月工資給予辭退。
20、外出運輸車輛要填好行車記錄,未填寫行車記錄私自用車人員扣罰200元/次,如發現三次及以上者扣罰當月工資,外出車輛必須節約用油,如有發現虛報油票、燃油外漏現象,扣罰當月工資。
21、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送貨未出差錯的司機,年終給予500-1000元獎勵。
其他
1、各部門的專車由各部門負責,各部門在接車時需對所接車輛進行仔細點檢,并與公司簽訂接車驗收單,在規定使用年限內車輛狀況必須和接車時狀況保持一致(如發現特殊情況且不是外界因素造成的故障應立即上報,公司視情況而定,如發現異樣延期不報者,一切后果由該部門負責)。各部門車輛的保養、維修以及車輛使用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除車輛本身原因外)一概由使用部門負責。車隊只負責車隊所屬車輛的維護。車隊車輛鑰匙及各種行車證件由車隊負責人統一管理,派車時應分發到人。個人用車時需和部門領導申請、同意后與車隊負責人協商調車,車隊負責人根據情況調配車輛。
2、板車司機外出送車時,需以預支款的50%作為抵押金,其余的自己墊付,待公司接到客戶接車確認單或電話確認后,根據實際消費憑證報銷全額費用。(注:預支款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里程及消費標準進行支付)
3、板車司機出差按天數進行補助,每天補助100元,其余餐補等補助按照人事部的相關制度進行。
4、板車罰款金額200元以內的,板車司機可自行處理;罰款金額在200元以上的,應請示車隊負責人。
5、板車出車前應進行常規檢查,確保出車安全;車輛在行駛途中遇到故障和損耗急需維修的,視實際需要經車隊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維修。
6、事故管理:
6.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6.1.1未有人員傷亡,只造成車輛損壞的,司機應負責一切損失和責任(包括公司車輛維修費用)。
6.1.2發生人員傷亡的,應根據相關法律裁定來劃分責任和承擔相關費用。
6.2由于客觀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承擔責任。
駕駛員安全制度11
為規范駕駛員行車安全,進一步完善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管理,結合實際,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檔案的設置
駕駛員檔案設置一人一檔(內含駕駛員檔案本一本、檔案袋一個),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司車輛駕駛員檔案管理要求,及時、正確、認真、如實填寫檔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錯誤填寫。
二、駕駛員檔案的使用目的
建立車輛駕駛員檔案的目的在于取得駕駛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使用的主動權,正確真實的掌握駕駛員日常動態及操作技能,合理運用科學管理手段,確保生產安全。同時,也是考核基層駕駛員管理工作的依據。
三、駕駛員檔案的使用說明
1、駕駛員檔案是由系統的記錄駕駛員自報名、應聘、培訓及投入使用起,至駕駛員離開本公司(不含內部調動)為止的整個過程。
2、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填寫駕駛員檔案資料,公司安全員必須要認真、如實地做好駕駛員資料的填寫工作;公司在做好駕駛員基礎檔案資料建設的同時,也要掌握駕駛員日常安全生產的第一手資料,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駕駛員,要及時予以辭退。
3、駕駛員求職審批表是記錄駕駛員的相關資料(如駕駛員的基本特征、家庭背景、工作簡歷等),為公司招聘、培訓、使用、管理上提供科學、準確地依據。
4、駕駛員招聘、培訓考試表是記錄駕駛員從招聘、培訓至上崗的全過程,通過基礎操作的考核,準確地反映駕駛員的基本技能、特點、駕駛作風等情況。
5、安全行車責任書是在駕駛員上崗前簽訂的,目的是是廣大駕駛員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
6、安全行車記錄表主要記錄駕駛員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駛里程、累計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安全駕駛情況等。
7、表揚、獎勵情況記錄表及違章、投訴記錄表是記錄駕駛員在日常工作中工作表現的差異而獲得的表揚、獎勵或批評、處罰等情況,目的在于準確地掌握駕駛員的工作作風、駕駛技能,為安全生產管理提供準確地依據。
8、交通事故記錄表是記錄駕駛員在職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資料,目的在于考核駕駛員的駕駛技術水平及駕駛作風,杜絕事故苗頭,確保安全行車。
9、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在年審結束后要及時復印存檔,保證駕駛員證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10、駕駛員檔案資料的保存期為駕駛員在職期間的整個過程,即以駕駛員招聘、培訓、錄用至離開本公司為止。
駕駛員安全制度12
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良好的社會交通秩序,嚴肅法紀,必須嚴格要求機動車駕駛員提高社會安全責任感,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上,必須遵守以下行為法規:
一、 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文明駕駛,提高自身業務技術水平。
二、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按時參加年度檢審驗,不得開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車輛;
2、駕駛車輛時,駕駛證、行駛證必須隨身攜帶,并隨時接受交通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
3、嚴禁酒后駕駛車輛;
4、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5、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6、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7、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8、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9、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須戴安全頭盔;
10、嚴禁超速行駛、違章載人、駕駛無牌無證車輛。
四、貨運車輛載貨,不準超過行駛證上的核定載重量。
五、機動車載人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六、禁止貨運機動車、農用車、拖拉機載客。
七、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八、機動車會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機動車在沒有劃分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須減速靠右通過,并注意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安全,會車有困難時,有讓路條件的一方讓對方先行;
2、在有障礙的路段,有障礙的一方讓對方先行;
3、在狹窄路的坡路,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但下坡車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車未上坡時,讓下坡車先行;
4、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準持續使用遠光燈;
5、夜間會車,要改用近光燈。
九、機動車超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超車前,須開左轉向燈、嗚喇叭,(夜間改用變換遠近光燈),確定安
全后,從被超車的左邊超車,在同被超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2、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時,不準超車;
3、在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不準超車;
4、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準超車。
十、機動車行駛中,遇后車發生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必須靠右讓路,并開右轉向燈,不準故意不讓或加速行駛。
十一、機動車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靠路邊停車時,須開右轉向燈。 十二、機動車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駛離停車地點或掉頭時,須開左轉向燈。
十三、機動車下陡坡時,不準熄火和空擋滑行。
十四、車輛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它有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或掉頭。
十五、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
十六、機動車在夜間臨時停車時,須開示寬燈、尾燈。
駕駛員安全制度13
(1)駕駛員應是思想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準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
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駕駛員安全制度14
一、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愛崗敬業,認真學習交通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文明駕駛車輛。
二、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暢通狀態,如有聯系不上超過一小時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第四次開除。
三、規律作息時間,以充沛的精力上崗。在出車過程中睡覺、游玩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導致提貨、卸貨不及時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00-300元的罰款。
四、嚴禁酒后駕車,不準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不帶情緒上車,病車不準上路。
五、如實認真填報出車費用,保存好油票、過橋過路費等報銷依據,否則費用不予報銷;嚴禁用假票報銷,一經查出該趟費用不予報銷。司機出勤時遇到突發問題,自己處理不好的,要及時反饋到公司,且不能無中生有,虛報、夸大事故及費用的,一經查出處以報銷金額十倍的罰款,直接在運費或工資中扣除。
六、司機自覺愛護養護車輛,在使用和交接過程中做好檢查工作(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的檢查)。確保制動、轉向,燈光良好;及時添加機油、齒輪油、水等(由于缺水缺機油造成的.故障由司機承擔相關責任);保持車容整潔,車內清潔。司機應定期檢查車輛證件的有效性(行駛證、營運證年審,車輛二級維護時間),如有到期,應提前匯報,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轉。
七、當車輛出現故障時,及時打電話回公司報修,公司將做出相應出車計劃,在18:00之前回公司的車輛要在當天修好,較晚回公司的要求在登記表上登記修車并注明修理部位。
八、司機要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熱誠的服務態度,要嚴格遵守各發貨方、收貨方及物流園的規章制度,與上下游客戶處理好關系,不得與收貨、發貨等人員爭吵,如果出現矛盾要及時打電話回公司解決。
九、不得隨意變更行駛線路、私自載貨載客,造成公司損失或延誤工作時間的,公司將追究其相應責任,并處以50-300元的罰款。
十、聽從公司調度安排,按計劃出車,不能挑三揀四,好貨就出,差貨就拒絕出車。必須按時出勤,調度主管出車計劃下達后,按通知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遲到≤10分鐘的扣20元,遲到10-20分鐘的,扣款50元,超過半小時的扣100元,超過1小時但是未造成重大影響的,本次運費結帳時減半,但是必須出車,拒絕出車的,公司會在應結運費中直接扣除此次費用,因為公司臨時調車會增加勞動強度和運營成本。
十一、司機請假至少提前24小時,否則按拒絕出車處理。
十二、車輛跑長途回來的必須加滿油,倒短車輛跑完一天也必須加滿油。
十三、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須處理好自己的工作程序、抓緊時間,如其他部門影響車隊運營工作的情況應及時反饋。
十四、到廠家或倉庫裝貨時,一定要根據廠家或倉庫的要求,與發貨員或外勤確定最佳的裝載方案,如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向有關人員反饋。在工廠提貨時,如業務員不在現場,司機應該拿好單據,按單據清點貨物。并監督裝車,切忌不能以重壓輕,以大壓小;單個物品較高,易倒的必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貨物倒塌。貨物裝載完畢后,確認無誤,必須對貨物進行合理有效的遮蓋、捆綁、固定,確定無誤后方可駕車離開。
十五、行車時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違章罰款由司機本人負責,在查出違章的當月必須繳納罰款。肇事或出現其他事故后,立即通知公司領導,畏罪潛逃者請司法機關經辦。
十六、公司車輛一人一車,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換車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公司指定司機以外的人員駕駛。一經發現處200元罰款;非指定司機駕駛發生意外的由該車指定司機承擔一切后果。
十七、車輛證件由司機負責保管,司機上崗前在車管部領取車輛證件并簽字,離崗或更換車輛時必須交還證件,對遺失證件的扣取相應的補辦費用。
十八、凌晨回公司或到外面送貨的車輛,如果倉庫無人卸貨時,需要鎖好車輛,防止車輛、貨物丟失。
駕駛員安全制度1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警鐘長鳴,防范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利用各種會議、宣傳媒體和宣傳欄,做好駕駛員告誡工作,出車前對駕駛員進行問詢、告知、督促駕駛員安全行車。
二、告誡內容
1、安檢人員對客運駕駛人出車前進行問詢、告知,督促駕駛員做好對車輛的日常維護和檢查,防止駕駛員酒后、帶病或者帶不良情緒上崗。
2、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情況,是否飲酒和服用藥品情況,確定其駕駛員是否符合安全行車的基本要求,檢查駕駛員所攜帶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證件是否齊全合法有效,車輛當日安全例檢是否合格,通報沿途天氣情況,車輛行駛路線上的.道路情況,叮囑駕駛員牢記“安全第一、謹慎駕駛、不超速、不超員、不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按規定的途中休息點休息以及高速公路上不違法停車上下客。”
3、如發現駕駛員有飲酒、生病、或者情緒不良者及時報告公司安稽科處理,暫時不予放行,待安稽科處理完畢后按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給予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放行并告誡駕駛員不得再次出現類似情況。
三、相關具體措施
1、車隊要合理安排運輸任務,防止客運駕駛人疲勞駕駛。駕駛員每人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兩次開車的間隔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安排的休息日不得少于1天。
2、在山區、人流密集地等比較危險的路段行車,公司每天需派安檢員及時提醒,小心駕駛,安全第一,寧慢十分,不搶一秒,把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3、公司安全例檢人員要做到每車一問,落實好本制度詢問及告誡工作。
4、應對惡劣氣候和暑、汛期、重大節慶日等,要通過短信、電話、或采取當面告誡等方式提醒駕駛員注意交通安全,做好預防工作。
【駕駛員安全制度】相關文章:
駕駛員安全制度07-16
駕駛員安全制度(實用)07-18
駕駛員安全制度(經典15篇)07-18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12-20
駕駛員安全制度【大全15篇】07-17
駕駛員安全制度[合集15篇]07-18
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規章制度11-27
(精選)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05-25
駕駛員安全制度【集合15篇】07-17
駕駛員安全制度【范例15篇】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