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駕駛員管理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駕駛員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駕駛員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加強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將近幾年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本制度。
2、適用范圍
車輛管理及使用部門
3、管理職責
3.1車隊調度職責(車輛管理負責人)
3.1.1考核: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在正式上崗之前經公司對其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
3.1.2具體工作
3.1.2.1做好駕駛員和車輛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調配車輛,確保各部門生產和業務用車。
3.1.2.2嚴格執行《派車單》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認真詳細填寫《派車登記表》各項記錄,形成出車臺帳。
3.1.2.3嚴格奉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協調與用戶的關系,做到"安全第一、確保生產"。車隊調度或車輛負責人做好與用戶之間的協調工作,嚴禁駕駛員疲勞駕駛,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3.1.2.4每周組織一次安全例會,學習交通法規,交流開車經驗,對事故案例進行分析,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3.1.2.5搞好季度"車場日"活動,發現問題當場排除,認真填寫《車場日記錄表》。及時掌握全部車輛技術狀況及運行情況,合理安排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工作,充分協調好空閑時間,保養好車輛,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1.2.6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對車場、車庫的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車輛的滅火器進行有效期檢查,積極組織特種車輛駕駛員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知識2
培訓并進行實際演練。強化駕駛員的消防意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1.2.7貫徹"提高優質服務,創造滿意"的服務宗旨,加強對駕駛員企業文化的學習與熏陶,不斷提高駕駛員的服務素質。
3.1.2.8組織駕駛員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監督駕駛員做到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后的車輛三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態良好,保障行車安全。
3.1.2.9對車輛的維修進行嚴格把關,日常的小型維修應由駕駛員自己完成,對確需進修理廠排除的故障由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對車輛事故進行認真的分析,批準后方可到修理廠維修。
3.1.2.10培養駕駛員的節約意識,月底做好節油、車輛運行、修理費用的統計工作,填寫《車輛運行情況月報表》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
3.1.2.11安排好夜間和節假日的值班駕駛員和車輛,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3.1.2.12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及時掌握駕駛員的思想動態,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例如家庭、人際關系、生活等方面的不如意,使駕駛員精神愉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1.3權利
3.1.3.1有權拒絕未經公司總經理或總經辦主任批準的外借車;
3.1.3.2有權拒絕未經領導批準的私人用車;
3.1.3.3有權對不服從工作安排的駕駛員提出處罰意見;
3.1.3.4有權拒絕駕駛員不合理的維修要求;
3.1.4責任
3.1.4.1負由于管理和協調工作不到位而導致延誤用戶的用車時間而造成的損失。
3.1.4.2負因派車不合理而致使駕駛員疲勞駕車導致事故的責任。
3.1.4.3及時征求廣大用戶的意見和建議,對用戶提出的合理服務投訴負責;
3.1.4.4對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而導致的交通事故負責;
3.1.4.5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與員工溝通造成人才流失負責。
3.車隊小組長職責
3.2.1貫徹執行公司和本部門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全面負責本小組的安全工作,培養小組間"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氣氛。
3.2.2組織本小組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2.3組織并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堅持出車前講安全,回場后總結安全。
3.2.4帶頭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動。
3.2.5負責組織本小組車輛的安全檢查,定期組織車輛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2.6熟悉本組車輛的分配情況,服從調度,作出表率。
3.2.7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組員工學習交通法規,增強安全意識。
3.2.8在本組做好表率,同時嚴格要求組員完成各項任務,并監督各項工作的落實。
3.2.9積極協助調度組織車場日活動,督促本組駕駛員,保證車輛保養工作及衛生狀況達標。
3.2.10帶頭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了解關心小組每一位駕駛員,作到及時思想溝通,切實為其排憂解難,培養小組乃至車隊內部團結互助的氛圍。
3.3合格駕駛員標準
3.3.1謝謝謝謝燃氣有限公司駕駛員聘任條件
3.3.1.1駕齡5年以上
3.3.1.2年齡50歲以下
3.3.1.3準駕車型:A或B
3.3.2考核
3.3.2.1謝謝謝謝駕駛員在正式上崗之前必須經過車輛主管部門對其交通法規和實際操作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公司簽發《謝謝謝謝機動車準駕證》方有上崗資格。(《謝謝謝謝機動車準駕證申請表》見附表)
3.3.2.2交通法規考試
(1)交通法規考試實行100分制,90分以上及格。
(2)專職駕駛員要求一次及格,否則不予錄用;
(3)兼職駕駛員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及格,不準駕駛車輛。
3.3.2.3樁考
3.3.2.3.1專職駕駛員樁考要求二次合格,二次不合格不予錄用。
3.3.2.3.2兼職駕駛員樁考二次不合格,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再次不合格,不準駕駛車輛。
3.3.2.3.3樁考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1)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
(2)碰擦樁桿
(3)車身出線
(4)移庫不入
(5)中途停車一次
(6)熄火
(7)換檔后腳還放在離合器踏板上
3.4謝謝謝謝機動車駕駛員應該遵守下列原則
3.4.1謝謝謝謝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具備公安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必須持有公司簽發的《謝謝謝謝燃氣有限公司機動車準駕證》方有資格駕駛車輛。
3.4.2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和《機動車準駕證》。
3.4.3嚴禁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和《機動車準駕證》;嚴格執行專人專車制度;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嚴禁駕駛員酒后開車和超速行駛。
3.4.4駕駛公務專用車的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由享受公務車配備的領導干部駕駛。
3.4.5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注意力要保持集中,嚴禁思想麻痹大意,嚴禁吸煙、閑談、飲食或其他防礙安全的行為。
3.4.6行車前檢查車廂、車門是否關好,各項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嚴禁超載駕駛。
3.4.7駕駛員要對自己的車輛進行經常的維護與保養,堅持做到出車前檢查,回場后保養,使車輛技術狀態良好。
3.4.8車輛出現故障立即排除,嚴禁駕駛帶病車輛。
3.4.9搞好車輛的衛生,為用戶提供一個干凈整潔的乘車環境。
3.4.10服從調度指揮,認真獨立地完成調度指派的工作任務。
3.4.1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知識的培訓,強化駕車技術,掌握一定的維修技巧。
4、駕駛員安全教育
4.1內容
4.1.1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高速公路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在交通法規的學習中,避免采用死板強行灌輸的方法,而應該把交通法規理論與實際相結合,避免引起駕駛員的反感心理,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4.1.2《xx集團車輛管理制度》、《xx集團公務車配車制度》、《合格駕駛員標準》、《合格車輛標準》及相關安全制度。
4.1.3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4.1.3.1經常性對駕駛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可以有助于培養駕駛員愛崗敬業,團結協作的工作作風,充分發揚"負責、協作、學習、創新"的企業精神。
4.1.3.2職業道德教育的主要內容:一企業文化教育與熏陶。二駕駛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駕駛車輛。三駕駛車輛應安全禮讓。四愛護車輛、尊敬用戶、愛護公司的財產。五維護駕駛員職業的榮譽。
4.1.4安全行車知識教育
4.1.5汽車行駛發生事故的技術原因,多為處理情況時選擇路面不當;車與車排列位置不當;車輛通過某一路段的時機不當。只有了解事故產生的規律和安全行車的基本知識,才能使大事故化小,小事故化了,起到化險為夷的作用。
4.1.6在安全知識的教育中,要使駕駛員熟悉各種道路條件、氣候條件、生理心理條件和時間條件下的安全駕駛方法,掌握超車、會車和跟車的技術要求,了解常見險情的處置原則和應急技術措施。要讓駕駛員了解酒后開車、思想麻痹大意、車速過快等對安全的.影響,尤其強調的一點是開車途中吸煙、戴變色鏡、打手提電話對安全行車也有重要影響。
4.1.7事故案例分析
4.1.7.1對歷年來公司發生的事故和從報紙、雜志上摘抄的有教育意義的事故案例進行匯總,行成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教材。
4.1.7.2通過對事故案進行分析,使駕駛員了解事故發生的規律、特點,并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預防事故的發生。
4.1.7.3對事故案例的分析非常重要,一般采取因果分析法,把誘發事故的原因盡可能全面客觀的反映出來,并要從粗到細,由表及里的尋根究底,抓住事故的直接原因,使駕駛員能從血淋淋、活生生的事例中得到啟發,防止發生類似情況下的車禍。
4.1.7.4在事故案例的分析中,還要正確分析與評價事故的處理,尤其是領導,要做到對事不對人,因為對每一件事故的正確處理,將對駕駛員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也能使當事人對事故認識深刻。反之會對駕駛員起到反面教育。
4.1.7.5運用車隊的光榮傳統和"紅旗車"駕駛員事跡進行教育。激發員工工作的熱情和集體榮譽感。每年在車隊要評選"紅旗車"駕駛員,這樣會在駕駛員當中形成一種"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氛圍。
4.2形式
4.2.1安全例會:
4.2.1.1目的: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確保新的一周開始工作時,駕駛員上好安全弦,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4.2.1.2根據駕駛員安全意識的周期性,召開安全例會的間隔為一周,每次召開時間定為星期一上午8:00。
4.2.1.3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學習交通法規;對公司關于安全制度進行傳達;事故案例進行分析;總結一周內駕駛員的思想動態;駕駛員下一周注意的安全事項。
4.2.2安全管理座談會
4.2.2.1通過安全管理座談會的形式,使駕駛員充分交流行車經驗和行車中注意的事項,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技術水平。
4.2.2.2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組織,建議以"小組"為單位定期召開。
4.2.3培訓
4.2.3.1培訓目的是提高駕駛員綜合素質,尤其是汽車理論知識,使駕駛員對汽車基本結構、性能有所了解。能獨立排除小型故障。
4.2.3.2組織駕駛員,尤其是特殊崗位的駕駛員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和消防知識培訓。
4.2.4板報、標語:
4.2.4.1采用板報、標語進行直觀安全教育。
4.2.4.2選擇的內容要精練,根據時間、天氣、季節的變化宣傳安全內容要經常性的進行更換。(例如:調度室的小黑板就成為安全宣傳園地,在下雪時小黑板寫上,"下雪路滑注意安全!!!";樓道中的標語"母念妻想嬌兒盼,望君安全把家還"這些最為直接的標語,往往會收到事半功倍的安全教育目的)
4.2.4.3板報、標語宣傳要求,內容簡練,感召力強。
4.2.5競賽
4.2.5.1冬三月為事故多發期,為了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確保冬季安全運營,可在此期間多組織一競賽,在全體駕駛員當中形成一種"人人講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圍。
4.2.5.2競賽的內容有兩個方面:交通法規與安全行駛
4.2.5.3競賽的方法:交通法規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安全運營采取"安全分"累計的形式。
4.2.5.4競賽結果:對積極參加競賽并取得良好成績的員工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并選拔出公司年度優秀"紅旗車"駕駛員,樹立駕駛員標兵作用。
4.2.5.5競賽要求:調度或車輛負責人對競賽給予足夠的重視并在競賽中做到客觀公正;要求廣大駕駛員要積極參與,時刻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識。
4.2.6根據駕駛員崗位的特殊性,訂閱《駕駛員》、《警視窗》等安全宣傳雜志,也是保證駕駛員對安全關心的重要手段。
4.2.7開展好駕駛員的思想工作
4.2.7.1了解駕駛員的思想和情緒變化,主要包括家庭情況身體狀況、工作表現、人際關系等,并找出駕駛員情緒變化的規律和特點。
4.2.7.2了解駕駛員的氣質和個性,主要分為協調型、穩定型、自我中心型、懦弱型,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應采取多種手段,促進與職業想適應的性格的形成和發展
4.2.7.3經常性對駕駛員的家庭進行回訪。
駕駛員管理制度2
駕駛員管理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駕駛員資格與選拔
2. 安全教育與培訓
3. 行車規定與操作規程
4. 工作績效評估
5. 健康與福利管理
6. 違規行為處理
7.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
內容概述:
1. 駕駛員資格與選拔:詳細規定駕駛員的入職條件,如駕駛經驗、無犯罪記錄、健康狀況等。
2. 安全教育與培訓:定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提升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 行車規定與操作規程:明確日常行車規則,包括但不限于速度限制、休息時間、行駛路線等。
4. 工作績效評估:設定駕駛員的工作效率、服務態度、事故率等指標,進行定期考核。
5. 健康與福利管理:關注駕駛員的身體健康,提供必要的體檢和福利保障。
6. 違規行為處理:制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確保制度的嚴肅性。
7.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建立應對各類交通意外的'預案,確保事故處理的及時和有效。
駕駛員管理制度3
一、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并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與交通安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出行。若因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門處罰的,后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公司將對當事司機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的司機,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并可直接將其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機管理制度》的規定安全出行并從未發生過交通事故或交通違章的司機,在年終考核時,公司將給予300以下的獎金以示鼓勵。
二、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每天必須利用空閑時間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及對零部件的檢查),以保證車輛的正常出行。若發現空閑司機未對公司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而造成車輛臟、亂的,將視情節輕重,對該司機處以口頭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三、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所駕車輛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告知車輛管理人員進行維修,并提出具體的、合理的維修建議(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費用等)。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進行維修。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報銷。對發現車輛故障而未及時上報車輛管理部門,堅持駕駛故障車輛出行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并對當事司機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并予以辭退。
四、司機在接到工作任務時,應立刻做好工作準備并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得到派車人批準后,方可出行。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將《用車申請表》交予派車人手中,未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或未征得派車人許可擅自駕車出行的,將處以200元罰款,在此期間,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車輛故障,一切后果均由當事司機本人承擔。
五、出車任務結束后,應檢查車內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車任務時再去加油(特殊情況,因跑長途或馬上接到下一個出車任務的例外)。
六、出車在外或出車回來停放車輛時,應注意選擇最佳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否則,因在禁止停車或危險地段停車而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同時,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司機200元—500元的罰款。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
七、司機在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車窗,并開啟安全防盜裝置,防止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因個人行為,未及時鎖好車門、車窗或未開啟安全防盜裝置而造成車輛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情節嚴重的,可將當事司機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八、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應保證證件齊全。發現證件缺少、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應立刻上報管理部門。以便得到及時的處理。因證件不齊全或已過期未及時上報管理部門而被交管部門罰款的,所罰款項費用不予報銷。
九、下班或公休期間,沒有接到工作任務的司機必須注意休息,保證合理的睡眠,嚴禁疲勞駕駛。因個人行為疲勞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
十、司機在車內禁止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制止無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應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說明情況原因;非本公司人員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應直接予以制止。對在車內吸煙的司機,每發現一次,將對該司機處以50元罰款,以示警戒。
十一、司機在接待乘車人時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注意文明用語,主動為乘車人開啟、關閉車門。客人在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詢問,否則不準隨便插嘴。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機密。若發現有泄露公司機密行為的,將立即辭退。
十二、接到出車任務的司機,必須準時出車并選擇最佳路線行駛,不得延誤用車人的時間,若遇到臨時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準時到達任務地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用車人和車輛管理部門,以便及時作出調整。對因故意拖延時間或中途辦理與出車任務無關事宜的司機,每次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司機,將直接辭退。
十三、上班時間內司機無出車任務的,應隨時在辦公室等候。不得隨意外出。有事確需離開辦公室時,應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否則,將按照曠工處理。
十四、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或建議的,可向車輛管理人員或直接向總經理反映,以便及時得到解決。對拒不服從管理、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務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并處以1000元罰款。
十五、司機出車在外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設法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否則,將按照第四條擅自駕車出行處理。
十六、不論什么時間,司機必須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盡量縮短病、事假的時間,以便及時安排工作。對經常不使用通訊工具或經常請病、事假而造成工作無法及時開展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十七、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公司地下車庫),不準私自用車。若有特殊情況需將車輛停放在其它地方過夜的,必須上報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過夜。未經批準而私自在外過夜的,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十八、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并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人的事故連帶責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成績作為年終發放績效獎金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駕駛員管理制度4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5.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6.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7.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8.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9.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二、車輛管理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
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駕駛員管理制度5
第一章新駕駛員的考核、選拔制度
第一條為了提高公司客運駕駛員隊伍素質,改善旅客運輸服務質量,保障旅客運輸安全,參照國家頒布的交通法規、規范和標準,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駕駛員的考核、選拔管理。
第三條公司所有駕駛員必須通過駕駛員職業適應性選擇:
1、身體選擇。年齡20~60歲,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條件和健康狀況能勝任駕駛工作。
2、文化選擇。應是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職業道德選擇。精神風貌、社會公德、職業責任健全。
4、心理品質選擇。感知特性,反應特性及個性特征適宜駕駛工作。
5、駕駛技能選擇。選擇駕駛技能好,安全經驗足的駕駛員。
第四條駕駛員聘用要求:
1、駕駛員必須經交通警察部門審核合格并持有相應的客車駕駛證件;
2、駕駛員必須經道路交通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并持有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3、駕駛客運車輛必須至少具有兩年安全駕駛經歷。
4、駕駛員必須經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與公司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后方準駕車。
5、駕駛員三年內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員死亡負同等責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駕車的,超載超過20%的或超速超過50%的或12個月內累計扣分達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為駕駛員。
第五條公司對符合條件的新駕駛員進行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的擇優錄取。
駕駛員管理制度6
第一節 駕駛員準入條件
第一條 凡是在本公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資格《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準駕資質《從業資格證》,且證件須在審驗有效期內,能熟練掌握駕駛機動車技能,擁有5年以上專職旅客運輸駕駛經驗;
(二)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22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體健康,無影響安全行車的各種疾病;
(四)熟悉業務技能,對所駕車輛機械構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認識,懂得機動車維護保養;
(五)熟悉掌握道路運輸法規和旅客急救知識;
(六)三年內無同等責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內無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八)交通違法記分未滿6分的;
(九)未納入行業管理部門黑名單的;
第二節 駕駛員準入程序
第二條 由駕駛員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請駕駛我公司客運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并申請辦理公司上崗證的申請書;
第三條 駕駛員本人提交以下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一)《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年審身體體檢證明回執,工作簡歷表;
(二)工傷、醫療、養老、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交納憑證;
(三)公安交警部門或原服務單位出具三年內無同等(含同等)以上重大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證明;
(四)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五)無服務單位或無法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安全證明,以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網查詢駕駛人的違法計分情況、交通違法情況、安全事故情況。
第五條 由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旅客運輸服務規范、職業道德、駕駛技能操作、公司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考核,并對駕駛人進行理論和路面考試。 培訓、考核內容: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培訓;
(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培訓;
(三)職業道德、安全意識、駕駛操作技能、道路標志、標線培訓;
(四)是否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職業道德;
(六)駕駛車輛是否具有識別信號和謹慎駕駛的能力;
(七)是否具備相應的車輛維護保養基本常識;
(八)是否掌握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并迅速作出處置反應;
(九)是否通過理論考試。
第六條 駕駛員經審查、培訓、考試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寫駕 駛員資格審查表報送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與公司簽訂《安全穩定目標責任書》,并交納2000元安全風險抵押金和1200元安全學習考核金(不計息);經營安全科為其辦理公司內部上崗證,并報運管部門進行執業備案。凡使用偽造證件的駕駛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上崗資格,所交安全風險抵押金和安全學習考核金不予退還。
第三節 駕駛員安全行為規范
第七條 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交警、運政部門和公司的管理,安全、優質完成運輸任務。
第八條 樹立安全行車意識,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增強安全駕駛責任感,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第九條 愛護車輛,認真學習和掌握車輛的例行保養和修理技能,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
第十條 以人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務,熱情待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第十一條 出車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駕駛車輛:
(一)飲酒、服用了國家管制的精神的藥品或者麻醉的藥品;
(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時間,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
(四)思想情緒受到影響的;
第十二條 認真檢查車輛各安全部位,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狀況良好。檢查車輛燃(潤)油、冷卻水是否加足,檢查安全監控設施設備(GPS或行駛記錄儀)、空調、視聽等設施是否完好,確保安全設施設備完好有效。不得駕駛安全設施設備不全或者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第十三條 攜帶好各種證件,嚴格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規定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并按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時間運行,不得擅自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或無駕駛資質的人駕駛。
第十四條 服從交警、運管和相關行業部門及公司的監督和管理,自覺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提醒和客運始發站“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安全檢查,并自覺接受旅客監督。
第十五條 行車前檢查行包(箱)、貨物是否捆綁牢固,并注意裝載物品的安全,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裝載規定和行駛規定,不超載行駛、不超速行駛、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冒險駕駛,駕駛車輛時不使用手機、不抽煙、不飲食、不與他人閑談,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條 連續駕駛車輛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24小時之內連續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防止疲勞駕駛。在中途休息時,駕駛員應檢查方向、制動、輪胎、輪轂、儀表、燈光等是否正常,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第十八條 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先關好車門,在車輛始發站內起步運行必須服從站務人員的指揮,無站點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況下,車未停穩嚴禁上下乘客。
第十九條 車輛通過漫水橋(路)、便橋(道)、沉陷、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應嚴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規定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必要時讓旅客下車步行通過,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條 在山區、停車視距不良或道路狀況不良的路段行駛時,應 嚴格遵守“減速、鳴號、靠右行”、“寧停勿繞”、“寧停三分不搶 一秒”安全行車的規定,不得在彎道上、下陡坡時強行超車。
第二十一條 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時,應注意警示標志,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減速行駛,嚴禁強行闖關、超速、搶(占)道行駛。如遇塌方、水毀、飛石等路段,危及行車安全或道路情況不明時應果斷停車,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繞行。在不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得冒險行駛。
第二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和保護財產。按規定放置安全警告標志,并迅速向當交警、公司安全部門和保險公司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三條 收車后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和清潔工作,認真檢查車內安全設施設備和車輛技術狀況,如實向單車經營者反映行車途中的安全問題,必要時報告公司安全部門。
第二十四條 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
第四節 駕駛員經營行為規范
第二十五條 道路旅客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儀表整潔、禮貌待客,以人為本,旅客至上,使用文明用語和普通話;
(二)攜帶從業資格證、車輛營運證以及其他證件從事營運,不得轉借、轉讓、出租、涂改或者偽造上述證件;
(三)不得駕駛非本公司的車輛從事營運;不得將車輛交由無相應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
(四)遇有危急病人和傷員,應救死扶傷,全力相助;當乘客遭遇違法行為侵害時,應當積極給予合理救助、協助;為保護旅客的合法權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五)緊急危險情況時,應當積極采取措施,妥善安置或者有序疏散乘客。
(六)不得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速駕駛;
(七)按照核定線路、站點營運,不得甩客、倒客,
(八)不得在沿途、站外、旅游景區停車場內攬客;
第二十六條 公共汽車客運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普通話,準確播報停靠站名稱;
(二)保持車容車貌整潔,維護乘車秩序;
(三)按照核準的線路和站點營運,不得跨線營運或者在規定站點外上下客;
(四)按照核定的票價收費,出具有效車票憑證,不得拒絕或者歧視按照規定免費或者優惠乘車的乘客;
(五)遵守站點停靠秩序,不得滯站攬客;
(六)不得拒載、甩客和倒客;
(七)行駛高速公路路段,不得超過實際座位數載客;
(八)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駛時,組織乘客換乘同線路其他車輛;
(九)為老、弱、病、殘、孕和帶嬰幼兒的乘客提供必要的幫助;
(十)空調車在車廂內溫度高于28℃時,應當開啟車輛空調設施。
第五節 駕駛員學習培訓
第二十七條 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和相關培訓,內容包括: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行業管理部門規章、規程、法令、文件、決定;
(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四)安全生產知識、行車知識、安全操作規程;
(五)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季節性安全生產活動的宣講;
(六)安全事故報告、事故現場保護,應急處理措施;
(七)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八條 安全教育學習時間:每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6:00;晚上18:00至19:00。
第二十九條 駕駛員不得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如無法參加學習的,需提前向公司經營安全科說明請假事由,并在7天之內到公司補學。
第六節 駕駛員安全考評記分及處罰標準
第三十條 公司經營安全科對駕駛員每月的安全經營行為、服務質量行為進行整體考核評比,每年底進行一次年度綜合考評,年度安全考評結果,于次年1月30日前進行公布。
第三十一條 駕駛員月度安全考評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月度安全考評分值低于90分的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在100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低于1000分的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在1100分及以上的為優良。
第三十二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5分,處以20元-50元經濟處罰:
(一)駕駛車輛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行駛證、營運證、公司上崗證的;
(二)駕駛轉向燈、剎車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三)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四)擅自在客運車輛內擺放凳子,加設座位的;
(五)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六)人工直接供油、供氣或加氣時裝載旅客的;
(七)未按時參加安全學習或安全活動的;
(八)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10分,處以50元-100元經濟處罰,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駕駛未按時進行二級維護和強制保養車輛上路的;
(二)駕駛未按時進行車輛CNG氣瓶附屬設施維護保養車輛上路的;
(三)駕駛未按時參加公司月檢、臨檢車輛上路的;
(四)駕駛車輛時,穿拖鞋的;
(五)車未停穩上下乘客或未關好車門移動車輛的;
(六)車輛行李箱上座人的;
(七)擅自關閉、拆裝或故意破壞車用GPS定位系統裝置的;
(八)隨車安全設備、設施不齊或設備、設施失效的;
(九)無故不按時參加安全學習或安全活動的;
(十)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四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20分,處以100元-200元經濟處罰,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不聽從上級部門指揮和公司現場人員的安排,冒險駕車的;
(二)駕駛車輛未進入車輛始發站進行車輛例行安全檢查的;
(三)明知車輛存在安全隱患,還駕駛隱患車輛上路的;
(四)未與公司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保證書的;
(五)不服從車站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擅自變更經營線路或運行走向的;
(七)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30分,處以200元-500元經濟處罰,取消年終安全考評資格,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的人駕駛的;
(二)駕駛員連續駕駛車輛超過4個小時未停車休息,24小時以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個小時的;
(三)駕駛客運車輛裝載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下的;
(四)駕駛客運車輛行駛速度超過規定速度50%以下的;
(五)駕駛未年審合格的車輛行駛上路的;
(六)駕駛未保險車輛或脫保車輛上路行駛的;
(七)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滿12分,未參加交通管理部門重新學習考試或考試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記錄且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八)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未按期年審,且駕駛車輛的;
(九)駕駛客運車輛違法裝載危險品的;
(十)拒不接受公司安全檢查,對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十一)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六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50分,處以500元-2000元經濟處罰,取消公司年度考評資格和上崗資格,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私自帶學徒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二)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飲酒后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四)駕駛轉向、制動、輪胎等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的;
(五)駕駛客運車輛裝載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含20%)的;
(六)駕駛客運車輛行駛速度超過規定速度50%以上(含50%)的;
(七)擅自對所駕客運車輛改型的;
(八)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0元以上,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七條 凡發生安全事故的駕駛員,除處以經濟處罰外,另根據經濟損失的大小和事故責任的劃分,視情況停運學習整改1至7天,同時作出書面經過和檢討;凡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員,除處以經濟處罰外,一律停崗整改7天,同時作出書面經過和檢查。
第七節 駕駛員經營服務考評記分及處罰標準
第三十八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經營考評扣5分,處以200元-300元經濟處罰:
(一)未按照核準的線路、路號、站點、班次、首末班時間運營,且擅自變更或停止運營的;
(二)隨意上下客、到站不停、滯站攬客、中途甩客、拒載和倒客的;
(三)未按照核定的票價收費,未出具有效車票憑證的,拒絕或者歧視按照規定免票、優惠乘車的乘客的;
(四)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駛時,未組織乘客乘坐同線其他車輛的;
(五)未取得相應從業資質從事運營的。
第三十九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經營考評扣3分,處以100元-200元經濟處罰:
(一)未按規定攜帶有關證件的;
(二)車容車貌不衛生、整潔的;
(三)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吸煙、飲食、與人閑談,影響車輛安全行駛的;
(四)空調車廂內高于28℃時,未按規定開啟車輛空調設備的;
(五)未配備語音報站器或沒有使用語音報站器的;
(六)駕駛員衣著不整潔、未文明語言、禮貌待客的。
第四十條 對同時違反安全行為和經營行為的,按照罰款金額最高的單項條款進行處罰。
第八節 駕駛員的辭退及“黑名單”管理
第四十一條 駕駛員在聘用期間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取消其在本公司上崗資格,并予以辭退:
(一)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被依法注銷的;
(二)年滿60周歲的;
(三)發現有重大疾病,影響安全行車,不能勝任駕駛工作的;
(四)不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服從公司日常管理,且安全意識不牢,屢教不改的;
(五)無故不參加公司每月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連續3次以上的;
(六)連續2年公司安全考評不合格的;
(七)一個月內發生一般交通事故2次或輕微事故6次,負同等責任 (含同責)以上的;半年內發生一般交通事故3次或輕微事故10次,負同等責任(含同責)以上的;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第四十二條 駕駛員在聘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其納入客運駕駛員戶籍管理系統“黑名單”:
(一)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被行業管理部門處罰,給公司帶來嚴重后 果的,一年內嚴重交通違法達2次以上(含2次)。注:嚴重交通違法是指:①飲酒后駕駛客運車輛的;②超過核定載客20%以上(含20% )的;③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含50%)的。
(二)因嚴重經營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嚴重影響公司形象或服務態度不端正,職業道德較差,在行業內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連續三個考核周期誠信考核等級均為B級的;誠信考核在一個考核周期內累計違規計分有三次以上達到20分的。
第九節 獎勵措施
第四十三條 駕駛員年度安全考評達到優良,且在公司駕駛車輛一年以上的,公司按當年度安全處罰金總額比例予以獎勵。
第四十四條
駕駛員經營行為量化考核加分標準以萬州區人民政府萬州府辦[2010]17號文件《萬州區客運行業量化考核辦法》加分分值為準,獎勵標準按照《萬州區客運行業量化考核辦法》每分1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在接受運輸管理機構表彰獎勵后,公司給予同等值獎勵:
(一)連續五年考核等級為AAA級的;
(二)參與重大社會活動,表現突出的;
(三)有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跡的;
(四)經市、區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為。
第四十五條 公司經營安全科是駕駛員日常安全行為和經營行為監督管理部門,對駕駛員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行使監督權力和處罰權力,對存在重大安全行為的駕駛員有權下達停崗決定。
第四十六條 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屬實,但不按時繳納處罰金的駕駛員,經營安全科負責人有權停止違法、違規駕駛員及所駕車輛交警部門和運管部門的各項業務。對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屬實,但拒不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處罰的,科室負責人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提交申請,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意后,將駕駛員逐入黑名單。 第四十七條 駕駛員對受到的扣分行為和處罰有爭議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出重新調查。
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中第七章和第十七章制度同時廢止。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駕駛員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規范駕駛員管理,力求安全、節約、高效,更好地為局機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時時、事事、處處注意行駛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二、駕駛員要愛崗敬業,熱情服務。做到出車準點、禮貌待人。要愛車、護車,及時檢查、清洗、保養和修理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行車時,要集中精力開車,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手機。要保持車上備用胎、維修工具等必備用品的良好使用,長途出差時,要配備好急用藥品、飲用水等相應物品,確保行車順利。
四、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駕駛員應自覺服從辦公室的統一調度。出車須持有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或經辦公室相關人員通知,出車時應及時做好《出車登記》。對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改變派車單指令、繞道、變更地點、推遲返回等行為,均視為私自出車。發現違規私自出車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殊情況用車,可以先口頭請示,經辦公室同意后出車,事后補辦派車單。
五、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要根據辦公室的安排協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證手機、小靈通正常開通,及時回復辦公室呼叫,貽誤工作的要追究責任。
六、駕駛員因違章而發生的罰款,一律不予報銷。因違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分的,要相應扣去平時考核分。
七、加強對駕駛員車輛油耗的考核。駕駛員按月如實、準確填報行駛里程及油耗量,辦公室綜合季節、路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標準,以此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評優的依據,并對節油效果明顯的駕駛員給予相應獎勵。
八、加強監督考核。對違反制度者,按局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辦法作扣分處理,并視情節及認識情況給予待崗、下崗培訓乃至開除等行政處理。
駕駛員管理制度8
挖掘機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挖掘機是經濟投入較大的固定資產,為提高其使用年限獲得更大經濟效益,設備要做到定人、定機、定崗、明確職責,必須調崗時,應進行設備交底。
二、挖掘機進入施工現場后,駕駛員應先觀察工作面地質及四周環境情況,挖掘機旋轉半徑內不得有障礙物,以免對車輛造成劃傷或損壞。
三、機械發動后,禁止任何人站在鏟斗內、鏟臂上及履帶上,確保安全生產。
四、挖機工作中,禁止任何人員在回轉半徑內或鏟斗下面工作停留或行走,非駕駛人員不得進入駕駛室,不得私自代培駕駛員,以免造成設備損壞及安全事故。
五、挖掘機在挪位時,駕駛員應先觀察并鳴笛再挪位,挪位后應保證挖機旋轉半徑空間無障礙,禁止違章操作。
六、工作結束后,應將挖掘機停放在安全區域,挖斗落地收攏,關閉門窗并鎖住。
七、駕駛員必須做好設備的.日常保養、檢修、維護工作,每天定時打黃油,檢查各種油品及濾芯等,發現車輛有問題,不能帶病作業,應及時匯報修理。
八、駕駛員在工作期間禁止飲酒或酒后駕駛,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如造成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對造成設備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責任輕重進行處罰。
九、禁止挖掘機駛離礦區作業,違者罰款,如需要須領導同意方可。
十、駕駛員要持證上崗,以備查驗。工作期間不得賭博、不得玩手機游戲、不得用手機聊天。
十一、要樹立高度責任心,確保安全生產,樹立良好工作作風,為企業的發展和效益盡心盡責,努力工作,服從領導安排。
駕駛員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增強駕駛員服務意識,不斷提高營運管理水平,更好的促進公交營運服務工作上新臺階,以良好服務質量吸引更多的乘客乘坐公交車,以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公司特制定駕駛員星級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參與公司所屬線路營運的駕駛員。
二、星級設置
駕駛員星級設置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
三、獎勵規定
經考評合格后的`星級駕駛員享受各星級的獎勵。
1、一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30元;
2、二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50元;
3、三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80元;
4、四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120元;
5、五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200元。
四、考評標準
1、星級駕駛員標準
(1)完成當月營運計劃,無遲到、早退、缺勤;
(2)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每月例會一次,分公司安全例會二次;
(3)每月駕駛員百分制考核90分以上,無來電來信投訴;
(4)無違法違規駕駛行為,無有責交通事故;
(5)無有責機械事故。
2、星級駕駛員標準
(1)達到一星級標準;
(2)每月駕駛員百分制考核95分以上,無來電來信投訴;
(3)車輛無拋錨現象發生。
3、星級駕駛員標準
(1)達到二星級標準;
(2)每月駕駛員百分制考核98分以上,無來電來信投訴;
(3)月票款收入(含卡金、免費卡)不低于線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耗油量不超出定額。
4、星級駕駛員標準
(1)連續三個月達到三星級標準;
(2)當月駕駛員百分制考核100分,三個月內有來電來信表揚(此條件可持續評比);
(3)當月票款收入不低于線路平均水平,百公里節約油量在線路內排在前三名(含第三名)。
5、星級駕駛員標準
(1)連續三個月達到四星級標準;
(2)當月票款收入高于線路平均水平,百公里節約油量在線路內排在第一名。
五、組織設置
成立考評小組如下
組長:xxx、xxx、xxx
副組長:xxx、xxx、xxx
小組成員:xxx、xxx、xxx
考評小組職責:每月負責收集、整理星級考評資料(交通違章、交通事故、車廂事故、百分制得分、出勤率、營收情況、百公里耗油情況),對照考評標準實施公平、公正、公開考評,負責考評饋意見并處理,稽查人員應對所有駕駛員進行百分制考評,并每月不得少于5次,及時登記來電、來信表揚和投訴,各相關部門做好日常檢查、登記、評分、統計匯總工作,次月5號交考評小組。
駕駛員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營運駕駛員準入與退出(淘汰)管理規定
為切實加強企業行車安全管理,嚴把駕駛員進出關,確保駕駛員隊伍總體穩定,提升駕駛員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統一和規范駕駛員的準入與退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規定。
(一)駕駛員準入,應符合以下規定
1、年齡條件
(1)公營班線車駕駛員不超過40周歲;
(2)班線承包車駕駛員不超過47周歲;
2、駕齡條件(按駕駛車型算起)
(1)廠租、廠包車駕駛員駕齡在3年以上;
(2)公營班線車駕駛員駕齡在3年以上;
(3)旅游車駕駛員駕齡在5年以上;
(4)班線承包車駕駛員駕齡在3年以上且符合所開線路駕駛員等級管理規定和線路審批管理規定。
3、身體條件
經招工單位指定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無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生理缺陷,身體健康,能勝任職業駕駛員工作。
4、文化條件
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含初中)。
5、其它條件
(1)經公安網查詢無刑事處罰記錄、無重、特大行車事故前科、無“黑名單”記錄、上一個記分周期無違法記分達12分記錄。
(2)經運政網查詢無“黑名單”記錄、無違法違紀記錄。
(3)經集團公司安保處審查,無嚴重違章違紀記錄,無內部“黑名單”記錄。
(4)所持駕駛證真實、有效,符合準駕車型。
(5)逐步推行駕駛員性格測評和心理測試,將不符合職業駕駛員性格特征和心理承受能力的駕駛員拒之門外。
駛車輛。
2、承包車駕駛員
(1)公司與承包人明確用人(駕駛員)條件;
(2)承包人提供聘用駕駛員資料信息,由公司初步審查;
(3)集團安保處進一步審查駕駛員資料、信息;
(4)公司組織實施招工考試(以路試為主);
(5)公司組織實施面試;
(6)公司組織實施招工體檢;
(7)公司負責駕駛員教育;
(8)公司安排實習,實習期不少于15天;
(9)承包人與聘用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10)集團公司安保處崗前培訓,單方驗收合格(外籍駕駛員轉證)后方可單獨駕駛車輛。
(三)駕駛員退出
1、有以下行為之一的,退出本企業
(1)發生特大有責行車死亡事故的;
(2)發生重大同責以上(含同責)行車死亡事故的;
(3)發生重大次責行車死亡事故的公營車駕駛員退出公車駕駛員隊伍;
(4)一年內發生兩起致人重傷且負主要責任行車事故的;
(5)所駕駛車輛被查獲有超載行為的;
(6)所駕駛車輛被查獲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年度周期內累計兩次的;
(7)所駕駛車輛被查獲超過規定時速30%至50%以內的,一年度周期內累計四次的;
(8)一年內在高速公路上,上下客查獲兩次的;
(9)公營車駕駛員有“三私”行為的;
(10)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
(11)擅自將車輛交給未辦理公司上崗手續的外面駕駛員駕駛的;
(12)人為因素致使車輛GPS離線和車載攝像頭無法正常工作的,被發現二次的;
(13)發生刑事案件或嚴重治安案件的;
(14)被新聞媒體曝光且影響惡劣的;
(15)其它嚴重違反企業管理制度的。
2、在本企業連續駕駛經歷15年以上(含15年)且為公營車駕駛員的,違反上述條款2、4、14項之一的,在不承擔刑事責任的前提下,退出營運駕駛員隊伍,視情保留員工身份。
3、承包車聘用駕駛員同時按承包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四)駕駛員退出程序
1、所屬車隊申請報公司經理室;
2、公司辦公會議審查、討論,確定初步意見;
3、集團公司人力資源處審批;
4、集團公司安保處備案;
5、集團公司人力資源處建立退出駕駛員信息庫,對因上述原因退出的駕駛員列入“黑名單”,公司今后不得再次招收使用。
第二條駕駛員教育、培訓、考試、考核
(一)安全活動
1、所有營運駕駛員都應按公司規定每月不少于二次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
2、安全活動應組織安管和駕乘人員學習安全法律、公司規章,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安全行車知識及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3、安全活動應經常進行事故案例分析,查找原因,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4、安全活動應及時通報公司內外安全情況,交流安全經驗,布置本單位各項安全工作。
5、安全活動應由到會人員親筆簽名,嚴禁代簽并做好會議記錄。
6、安全活動應創新活動形式,評比考核“PPT”課件模式。
(二)安全談話
1、公司、分公司應對重點駕乘人員、承包人和駕駛員家屬,開展有效的安全談話活動,掌握各類人員的思想動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2、分公司幫教責任人每季度對所幫教人員開展談心教育。
3、對執行重大運輸任務(如軍事運輸、搶險救災運輸等)的駕駛員,車隊實行“雙簽證制度”。
(三)培訓、考試、考核
1、所有新進單位的駕駛員必須進行上崗前三級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所有駕駛員都必須參加集團公司安保處組織的崗前培訓和在崗輪訓。
3、所有駕駛員須經集團公司安保處單放驗收后,開出駕駛員單放驗收單才可以單獨駕駛運營車輛。
4、各單位每年應結合年度考核,組織一次對駕駛員綜合考評和駕駛員上崗證或操作技能證晉級。
5、所有機動車駕駛員每年均須參加相關證件年審和考核。
第三條成立企業安全互助協會
1、為保持企業安全行車的良好局面,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駕駛員遵章守紀、自我防范、互助保障的團隊意識,同時規避行車安全風險、維護駕駛人員的合法權益,公司成立安全互助協會。
2、安全互助協會由公司在冊、在崗的駕駛員,以及直接從事行車安全管理的相關人員,自愿參加組成的'企業內部群眾性社團組織。入會的會員需繳納會費和安全互助金,遵循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享受協會規定的各項保障待遇,同時承擔協會規定的相關義務和責任。
第四條駕駛員安全公里管理
(一)駕駛員實際安全公里由分公司負責按月累計登記,按月上墻公布。
(二)本公司駕駛員的安全公里,從批準單獨駕車后開始計算。
(三)從外單位招聘的駕駛員,原單位安全公里不作為本單位累計考核的依據,集團公司內部各單位駕駛員正常調動,其安全公里經集團安保處核實后,承認其安全公里。
(四)駕駛員發生重、特大有責行車事故的,扣除其全部安全公里;發生全責一般行車事故的,扣除其20萬安全公里,主責的扣除其15萬安全公里,同責的扣除其10萬安全公里,次責的扣除其5萬安全公里。(非責重大死亡事故扣10萬安全公里)
(五)因嚴重違章違紀(如私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私自繞道或串線經營和酒后駕車等),扣除其全部安全公里。
(六)實行百萬公里駕駛員掛牌亮證服務。
第五條駕駛員的個人檔案管理,駕駛員的個人檔案的內容主要是:
(一)駕駛員登記表、照片。
(二)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無劣跡證明(或公安網查詢記錄)。
(三)單放鑒定表及培訓記錄。
(四)公安網駕駛員違章信息記錄(查詢記錄)。
(五)駕駛員個人行車事故檔案資料。
(六)駕駛員駕駛證、身份證、上崗證、從業資格證等復印件。
(七)駕駛員檔案交接清單。
(八)駕駛員解聘審批證明。
(九)駕駛員違章、違紀處理情況,安全公里記錄和安全獎懲記錄。
(十)集團內部安全公里轉入證明。
第六條駕駛員從業禁令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三項禁令:
1、嚴禁駕駛與駕駛證載明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
2、嚴禁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機件不符技術標準等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3、嚴禁在飲酒后、或患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疾病時、或過度疲勞影響安全時駕駛機動車。
(二)公司內部十項禁令:
1、嚴禁私聘亂雇。
2、嚴禁私自繞道,串線經營。
3、嚴禁酒后駕車。
4、嚴禁人貨混裝,超載、駕駛室超員和夾帶危險品。
5、嚴禁超速行駛和高速交會。
6、嚴禁故意不讓超車和強行超車。
7、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8、嚴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客。
9、嚴禁迫使和縱容違章駕駛。
駕駛員管理制度11
駕駛員及車輛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公司運輸業務的'安全、高效運行,通過規范駕駛員的行為和維護車輛的良好狀態,減少事故風險,提高運輸效率。
內容概述:
1. 駕駛員管理: - 駕駛員資質審查與培訓 - 行為準則與職業道德 - 工作時間與休息規定 - 安全駕駛規程
2. 車輛管理: - 車輛購置與維護 - 定期檢查與保養 - 車輛使用與調度 - 應急處理程序
3. 監控與考核: - 行車記錄與數據分析 - 駕駛員績效評估 - 車輛狀態報告 - 違規行為處理
4. 政策與程序: - 制度更新與公告 - 法規遵守 - 應急預案
駕駛員管理制度12
隨著公司不斷地發展,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為提高駕駛員的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踴躍性、主動性,表現多勞多得,按勞分派的原則。同時為規范司機的工作行為,結合公司運作的實際情況。公司為此特制定駕駛員管理制度及薪酬制度。
一、駕駛員職責
1、必需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熟知交通法律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因駕駛員酒后駕駛造成交通事故的或逃逸的,由當事人全數補償及承擔法律責任。
2、 開車精力集中,維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得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野蠻行車,盡可能減少汽車損耗及油耗。
3、維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室內不能放置影響安全駕駛閑雜物品。每次出車前必需檢查車輛證件是不是齊全,如實填寫“出車前檢查記錄”,及時發現并排除車輛安全隱患,不帶病行駛,確保車輛安全運行。(附出車前檢查記錄表)
4、駕駛員在入職時應提供本人有效證件,必需保證在有效期限內。如駕駛員利用過時證件,或超期未換證被查處的,后果自行承擔責任。
5、駕駛員應熟知所駕駛車輛的技術安全性能,車輛需要進行常規維修保養,需要上報公司管理員安排,批準后方可在公司指定的維修廠家做維修保養。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錢、功用、修理工簽字、維修站的印章。如有超級規特殊情況的,需提前向上級匯報,未經管理員批準,不準擅自修車,不然費用自己承擔。(附車輛維修保養記錄表)
6、駕駛員妥帖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類證件,出車前認真檢查隨車證件齊全,如有遺失請及時聯系公司補辦,因證件不全出車上路被查處的自行承擔責任。
7、駕駛員對公司的調度工作安排,有不合意見的,必需服從調度。駕駛員個人無端出車造成的損失,必需追究駕駛員責任(無端停車按20xx元/天的經濟損失向司機追責),如造成更大損失,相應追責駕駛員。
8、公司車輛都配有通信應急電話,電話必需24小時開機,以維持通信暢通,及時接聽調度分派的任務計劃,卸車后及時反饋卸車噸數及相關數據信息。如數據信息沒有及時的反饋的造成損失,相應的追究駕駛員責任。
9、車隊為了鼓勵駕駛員安全行駛獎勵,每季度無違章且無事故,在每輛車(兩位駕駛員)發放六百元季度安全獎。
10、違章處置,車輛依照誰違章誰處置的原則,及時處置,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因駕駛員不系安全帶、闖紅燈、壓黃線、不按規定線路行駛、酒后駕駛等違法行駛,特別是高速限速行駛路段而造成的超速由駕駛員承擔。(處置方式:公司承擔40%費用,司機承擔60%費用作為懲罰;在一年之內公司只承擔每輛車輛的1-2條違章,且該單項違章扣分6分之內)(扣除12分由駕駛員自行處置,公司不承擔費用),約束駕駛員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駕駛員習慣。
11、駕駛員確保身體適應工作要求,不隱瞞有妨礙工作的病情。并踴躍參與公司組織的年度員工體檢活動,體檢結果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備案。
12、由于客觀原因(肯定駕駛員無責任的情況下)造成的交通事故(規定:車輛輕微人為刮碰費用在20xx元之內的,沒有報保險的情況下,按公司承擔70%,個人必需承擔30%作為懲罰,舉例一:XX車刮碰著XX車或自己車輛受損,沒報保險,涉及金額20xx元;舉例二:駕駛員在行駛進程中麻痹大意沒有避讓固定尖銳物件對輪胎造成的破損和報廢。
13、在外業務單位(廠家,氣庫等)必需遵守所在地規章制度,做到有禮有節,樹立公司及車隊良好形象和表現個人素質。如在業務單位有不遵守安全生產等規定的而產生的懲罰,反映到公司必需相應懲罰;如有取得業務單位的獎勵,反映到公司的也獎勵。
14、駕駛員應該熟悉危貨運輸行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流程,能夠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內采取相應的有效辦法,將事故的損失盡可能減少到最低程度。
15、危險化學品駕駛室中除押運員之外,嚴禁攜帶其他外來人員,因危險化學品機動車駕駛室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違法行為,駕駛員自行承擔違章行為。
16、駕駛員許諾對公司負責,不做損害公司名譽,利益的.事件,誠信工作,不隱瞞影響工作的事件,包括禁止在外兼職,不得以私人名義向公司客戶借支等。如違背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上述許諾,愿意接受公司辭退,罰款及追償處置。
17、駕駛員愿意踴躍參與公司安全管理活動,并履行安全生產監督責任,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同意以避免發當月薪資來一路承擔安全事故損失。
三、薪資管理
1、在車輛正常運行情況下如薪資計算未達到4000元時,公司將按最低保障發放每人每一個月4000元(如車輛事故不能正常運行及因司機不能正常出車公司不給于發放最低保障,按實際計算為準);超出4000元的依照運費收入的%提成結算,而且依照多勞多得的原則進行績效考核。
備注:依照運費毛利%結算車含出車伙食補助費和住宿費。(如特殊情況,例如:車輛當晚22:00之前肯定裝不到貨、肯定卸不了貨按標準補助住宿費80元,而且及時上報,取得批準方可住宿;特殊情況裝不到貨的,需要說明具體原因,經批準后伙食天天每人補助60元)
2、入職保證金,繳納方式:一是入職直接一次性交清6000元;二是以三個月從司機工資發放時每一個月扣除20xx元。保證金由財務開具押金條,司機自己妥帖保管。備注:保證金用途是離職清理車輛違章后退還。
3、車輛短途運輸補助,行駛在100千米之內,或運費在100元以下的,超過三趟之外的,依照每人天天補助50元。
4、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及時向公司提前匯報,經領導批準,在有代班司機(證照齊全)情況下可安排司機替班,替班工資標準由運費的%提成支付,直接由請假者支付或公司墊付。
5、由于工作和行業的特殊性,公司將按照車輛運行狀況不按時安排司機每一個月調休,盡可能安排駕駛員往所住地方向行駛,方便調理駕駛員休息一晚,按照業務需求,第二天早晨必需出車。無端停車造成的損失將按公司規定20xx元/天進行追責,在工資里扣除。
6、駕駛員若因某種原因或合同期滿離職,必需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主管和人事部,經公司批準后,必需將本人工作完整的交接清楚(交接表和交接清單),退交所有領用物品和結清借支款后處置交通違章等各類事項。,同意公司在薪資結算時期結算個人剩余薪資等款項,并在離職后三個月發放。若未經批準離職或工作未交接清楚的,本人屬于擅自離職,同意公司有權不結算和發放相關剩余薪資款項,并有權追究本人相關責任。
四、財務報銷
1、每次裝卸完貨過完磅后,一小時內把磅單數據用短信告知相關業務及財務人員。如不及時回答或發送短信每次扣罰20元;當月無端不開機且不及時回答短信達五次者不予補助費。
2、備用金和充值油卡:后期備用金余額在3000-4000元之內未警戒線;后期充值油卡余額在20xx-3000元之內為警戒線,及時通知財務,保證車輛正常運營。
3、《槽車運輸日結算單》:司機每次輸送貨物必需保留好原廠磅單,路橋費,油票,出車回來后填寫《槽車運輸日結算單》,認真記錄每一趟的期初期末千米數、油卡期初期末數、本期加油量,金額確保準確,以便財務核算。同時《結算單》必需要兩位駕駛員在報銷人處簽字確認,如沒有本人簽字確認,工資全數發放給簽字確認的駕駛員。
4、報銷人將填好費用報銷單遞交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再交財務審核簽字,由董事長審核批準后才可報銷,最后交財務報銷付,報銷進程完成;費用報銷時間:費用報銷須在1周內完成,月未須及時報銷,30前將本月單據郵寄至財務。
附則
1、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及修改權歸江西東能物流有限公司。
2、隨公司發展轉變時,公司有權對內容進行調整并通告。
3、本協議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駕駛員留存。
駕駛員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和規范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
1、定期對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法律、法規、各類上級部門下達文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訓練、應急等教育培訓,無故不參加者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駕駛員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時的教育培訓。
3、督促駕駛員及時學習《安全法》、《道條》等國家法律法規,通報各類事故,分析事故原因,以案說法,警鐘長鳴。
二、駕駛員考核
1、考核對象:所有參加培訓的駕駛員所有從業駕駛員。
2、考核內容:
(1)日常考核內容:基本素質、安全意識、服務態度等。
(2)綜合技能考核內容:理論、道路駕駛等。
3、組織實施綜合技能考核主要是理論測試,采用閉卷考試方法進行,內容是汽車理論知識、《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條例》以及與駕駛培訓相關的`法規知識。試卷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70分為合格,考核結果在全公司公布。
4、其它:駕駛員教育與培訓考核的相關資料納入駕駛員教育與培訓檔案,主要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地點、授課人、參加培訓人員簽名、考核人員、培訓考試情況等,檔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祁東縣液化氣運輸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0日
駕駛員管理制度14
為了進一步完善小車司機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管理,提高車輛使用率和工作效率,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小車司機管理制度,并對小車司機實行收入與安全、考勤等掛鉤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一、用車規定
1、堅持公車公用的原則,所有用車部門必須填寫《小車使用申請單》,并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簽字后方可用車,因特殊情況出車后,司機應向綜合管理部補填《小車使用申請單》。
2、嚴禁公車私用。
二、崗位要求
1、小車司機必須按時上班,上班時間如不出車,可在宿舍、綜合管理部辦公室待命,不能去其他辦公室影響他人工作,并接受綜合管部安排的臨時性任務。
2、司機接待來賓,應具備基本禮貌禮儀。司機需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證服裝的整潔、干凈,注意個人的言行,禮貌待人,熱情親切。嚴守公司秘密,樹立良好個人道德形象。
3、行車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每個小車配備一個電子狗,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罰款、扣分等由司機個人承擔。
4、司機保證24小時開機,不能隨意更改號碼,如更改號碼要及時在綜合管理部備案。
5、車輛行駛證和保險證由司機本人攜帶,不得丟失。
6、行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燃油、機油、剎車、水、輪胎氣壓、轉向、喇叭、燈光等良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狀態。
7、出車前搞好車容衛生,車外要擦洗干凈,車內要勤打掃,不得有垃圾雜物,保證車輛內外整潔、美觀。
8、司機出車必須確認車輛的停車安全,司機不論何時出車回公司后,必須把車停放在公司的停車場。
9、嚴禁酒后駕駛,行駛時精神要高度集中,嚴禁在行車時與坐車人員閑談。
10、為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及遇到的突發情況,小車司機將輪流值班。
11、用車部門要提前半天或一天提出用車申請,綜合管理部將安排拼車等方法進行更有效的使用車輛,減少公司費用。
三、車輛維修保養
1、司機應嚴格執行保養規范,利用空閑時間保養車輛,維護車輛最佳狀況。對車輛發現任何操控異常應立即檢查,確實需要維修的,需提前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簽字后方可維修。
2、司機需到指定修理廠維修(店小二開業后到店小二進行車輛維護保養、維修等)。
四、獎懲辦法
1、司機每月無事故的`,給予100元安全獎金,無發生大、中、小事故的年終給予1000元安全獎勵。
2、出車補助每百公里給予補助10元。
3、給予司機加班費用每人每月200元補貼。
4、酒后駕車的,給予辭退,并扣除最后一個月工資。
5、未經允許司機借車給他人使用或者駕駛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第二次罰款20xx元,第三次辭退。
6、未經允許司機開車外出的,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7、無特殊原因不服從綜合辦理部派車的,罰款500元。
8、綜合管理部建立小車維修臺賬,在配件質量期范圍內配件損壞的,維修費用由司機承擔70%。
9、出現大、中、小事故的車輛負主要責任及全部責任的將扣除當月安全獎及年終獎。
10、出車途中,因駕駛員未遵守交通行車管理規定或因機械故障及操作不當而造成的一般或重、特大(含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除保險公司核定理賠金額外,造成其它經濟損失及費用由事故責任人承擔50%的賠償,公司承擔50%;如事故責任人發生身亡時,除保險公司理賠金額外,其它一切損失由公司承擔。
11、出車途中,因對方違規違章或因其它因素影響操作(經交通部門判定責任書為依據)而造成的一般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除保險公司核定理賠金額外,發生其余及其它費用,由對方責任人或單位全部承擔。
12、出車前、后,經監控或檢查發現有偷盜油品及其它物品行為的,除按公司相關管理條例給予處理外,并給予責任人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如構成犯罪行為的,交由當地派出所或公安處理。
駕駛員管理制度15
(1)分管車輛維修、機動車駕駛培訓、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執法工作;
(2)貫徹執行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3)參與重大決策討論,組織制定和實施分管的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按規定權限組織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
(4)負責組織對分管工作的.監督檢查;
(5)組織處理分管范圍內的重大業務問題;
(6)負責分管范圍內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7)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8)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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