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東安縣教師招聘報考條件及地點
2017湖南東安縣教師招聘58人報名時間為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017湖南東安縣教師招聘58人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此次招聘面向社會,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和各具體崗位要求的.年齡范圍之內;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東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縣內學校在編教師(含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2017湖南東安縣教師招聘58人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7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東安縣人社局辦公大樓二樓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明等正式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現場報名。報名時,需交考務費100元/人,數碼攝像費20元/人。
2、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報名表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4、筆試開考比例為1:3,若低與1:3取消招聘計劃;一個職位招考多人的,若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5、考生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及時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