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轉租合同通用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簡單轉租合同通用,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簡單轉租合同通用1
轉租方(甲方):______
受轉租方(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頂山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1、轉租房屋的情況
甲方將位于______,面積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日;租金為每月元整,一次交月房租______元;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現場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簽訂附屬合同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并具有法律效力。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等費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
2、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在轉租期間,乙方可以在不改變房屋安全結構的前提下,可以按使用實際需要對房屋進行必要的整理和裝修。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利收回門面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的、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15日內搬離。
3、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1)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3)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違約責任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并變更本合同租金條款。在房屋轉租期間,非本合同約定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同樣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轉租合同通用2
轉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當事人就房屋一部轉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地號(門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二層樓房、其樓上全部_________轉租與承租人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約承租。
第二條、轉租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計__________年。
第三條、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于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于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遷讓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還轉租房屋時并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五條、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___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終止租約。
2、乙方于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支付按房租___倍計算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的,視為放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原出租人對于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承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轉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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