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精華(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購銷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銷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乙雙方為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二條、質量標準及乙方質量的要求達到乙方企業標準中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且不低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第三條、交貨時間及付款方式
1、乙方于月(甲方應保證具備施工條件)。
2、甲方在簽定合同后即付總價金額的%作為定金,乙方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交付總價金額的%(自送貨日起,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裝完畢的,10天內應付清全部貨款)。乙方安裝完畢后,通知甲方,當天進行驗收,如三天內不進行驗收,則視工程驗收合格,后期改動則應付相關費用。
第四條、保修條款:
乙方保證所出售之標的具有約定及法律規定之品質,并同意太陽能主機免費包修期為3年(主機包括:太陽能熱水器),配件為期1年(配件包括:輔助加熱器),終生維護(包修期外如出現故障,乙方適當收取人工、材料費)。在包修期內,設備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給予維修(具體保修內容見保修卡)。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貨,延遲交貨超過15天(因天氣原因、甲方原因除外),要承擔總貨款3%的賠償金。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自安裝完畢日起,按所欠款項每日罰款1%.在甲方未付清貨款前,合同中所有設備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若甲方未能按上述支付款項,逾期未付款項達15天時,乙方有權中止甲方對該設備的使用,并有權隨時取回作為合同標的的.設備,甲方已付款項不退。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條款
如出現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設備無法達到合同所約定的質量與性能,或乙方無法在故障出現后修好因設備本身出現的質量問題,甲方可退貨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施工責任
1、甲方需把電源、冷、熱水源接至設備處,設備如需另做基礎由甲方負責解決。項目現場已安裝設備由甲方負責保護,保護期間如發生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設備安裝途中或已完畢,甲方更改安裝位置,需另行支付人工費、材料費,具體按現場商談(最低按____元起)。
2、乙方施工期間自行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其它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紛爭時,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發生訴訟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變更,經雙協商后制成合同附件,雙方代理人簽字或蓋公章后有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號
購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苗木事項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標的、數量、交貨
1.1 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單價、金額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附件“貨物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貨數量: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每次甲方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為準。
1.3 交貨時間和地點:以“貨物清單”記載的時間和地點為準,且應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可視路程另行約定調整)通知乙方。若臨時變更時間和地點的應提前三個日歷天通知乙方,并給予乙方充足的交貨時間。
1.4 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使用公制。
第二條 價格
2.1 合同金額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2.2 本合同總價格為預計數,實際價格按每次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為準,本合同實際結算金額超合同暫定總額 時,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3 單價:按合同規定的單價,在合同執行期間合同貨物清單上的單價固定不變。
2.4 貨物的單價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第三條 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供苗結束后,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苗木驗收單”及采購合同與甲方當日結算。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采用現金支付。
第四條 苗木質量要求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選苗并做好標記,乙方應按甲方選苗并做好標記的苗木進行供貨,確保苗木質量。
其他要求: 。
第五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5.1 甲方責任:
⑴核實進場苗木的品種、規格、數量是否與“貨物清單”相符,如不一致時,督促乙方及時調換。
、瓢幢竞贤瑮l款規定支付苗木款;
、秦撠熀贤男,對貨物質量進行驗收等事宜;
⑷如甲方提貨,在苗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5.2 乙方責任:
⑴保證苗木的質量達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書面通知要求組織供貨。
、侨缫曳剿拓洠诿缒具\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驗收方式
苗木進場后,由甲方工地負責人與乙方共同驗收,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約定內容進行。苗木驗收合格后,由甲方工地負責人開據“苗木驗收單”作為乙方結算憑據。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標記的苗木送貨,甲方可以退貨,乙方必須迅速將缺少部分的苗木補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無故拒絕收貨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承擔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終止
8.1因解除而終止
8.1.1、由于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可繼續向甲方追償。
8.1.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8.1.3、合同終止后,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8.2.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8.2.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8.2.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8.2.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保密條款
9.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
9.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9.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條 免責條款
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爭議的,合同各方應本著友好、協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它
13.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3.4、合同各方通訊地址改變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合同對方。
13.5、本合同條款中的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13.6、其他約定: 附件:貨物清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約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簽約地點:
一、 合同標的:(貨幣單位:人民幣:元)簽約時間:20xx年4月6日
二、 貨物質量: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和技術標準以供貨商出具的技術指標和國家相關標準為準,若有數量異議,需方應在收到貨物之后7日內以書面方式向供方提出。若有質量異議,需方應在正確安裝施工驗收合格后7日以內已書面方式向供方提出,并提供具有法定意義的書面檢驗文件。逾期視為需方默認。
三、 貨物交付地點: ,運費 。
四、 包裝標準:生產商原包裝。
五、 貨款結算: 單位名稱:浙江龍越管業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銀行諸暨店口支行 賬號:870026810008091001
六、 違約責任: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中規定的條款執行。
七、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本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 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各自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傳真件有效)。若買方在 年 月 日前未在本合同上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買賣雙方不受本合同條款約束。傳真號:0575-87658836.請將開票資料一起回傳。
九、 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如需方另行增加采購數量,仍按本合同執行。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4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經供需雙方共同協商,達成鋼材供銷協議如下: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交付地點:
二、以上價格為含稅價,運費由供方負責。
三、質量要求:貨到場后,按國家標準,先檢后用,若檢驗不合格,嚴禁使用,若貨到3日內,需方未對購買的產品質量提出異議,視為合格,以后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概不負責。
四、需方提供購貨清單()日內供方備齊需方所訂購的全部貨物。并隨貨交付相關資料。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結算之日起日內必須向供方結清結算貨款。到期未付,應向供方支付資金占用利息,利息按月息3%計算(超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按照四倍計算)。
六、違約責任:雙方嚴格按照本合同執行,供方不能按期全部交貨的,應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5%的違約金。供方所交產品規格型號不符合合同約定的,需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需方不同意利用的,由供方承擔包修包換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所產生的`費用。需方違約退貨或拒絕接貨,應向供方支付全部貨款的5%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產生的損失。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結算或支付貨款,應按貨款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資金占用利息。
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了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均應賠償損失。
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八、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協商解除、終止本合同。
九、其它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簽字生效,壹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壹份。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帳號: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甲方支付剩余款項。
第三條 交貨期:自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 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 交貨地點、費用承擔及所有權轉移:乙方通過物流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甲方簽收之日起轉移,運輸途中產品的損毀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乙方應做好適合物流運輸的產品包裝,并隨貨附《貨物清單》(加蓋合同章),詳細注明產品規格及數量,甲方根據貨物清單內容驗收貨物。
第六條 甲方自收到貨物起7日內可對產品的`規格、數量等產品信息提出異議,乙方必須在3日內答復并提出解決方案,否則甲方有權退貨并要求乙方承擔所有的費用。
第七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承諾甲方所購買的產品質量和乙方提供的樣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異屬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給甲方造成危害和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除雙方協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總金額的2%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端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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