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常用7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合同 篇1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工程名稱:xxxxxxxxxxxxxxxx
工程地點:xxxxxxxxxxxxxxxx
工程內容:
1.智能樓宇對講系統布線、設備安裝及調試。
2.安防監控系統布線、設備安裝及調試。
3.智能停車場系統布線、設備安裝及調試。
4.周界報警系統布線、設備安裝及調試。
5.公共廣播系統布線、設備安裝及調試。
6.電子巡更系統布線、設備安裝及調試。
二、工程總價:詳見附件4(工程價格匯總表)合同金額:
本弱電系統工程采用總價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本弱電系統工程范圍內的項目若有實際需要增加的,由雙方協商定價。
三、產品質量及安裝調試要求:
1、乙方須按附表1、附表2、附表3要求向甲方提供產品質量合格的正品設備,乙方所提供設備應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合格產品。未經
2、在簽訂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調試,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線規范,便于使用及維護。
四、工程項目建設期限:
接甲方通知,乙方在 日內進場施工,整個施工工期 天。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由甲方提供施工必須的水、電等必要條件。
2.協調相關配套公司與乙方的關系,不影響乙方施工進度。
3.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項。
4.甲方接乙方申請,應及時對工程進行驗收。
乙方責任:
1. 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工程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
2. 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設備和器材驗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損壞和遺失均由乙方負責。
3. 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遇意外情況發生,通過責任認定,屬于乙方責任的,將由乙方負責賠償。
4. 乙方施工人員應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
六、售后服務: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在一年質保期內,若有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人為因素除外)。質保期滿后,設備維修時,乙方另行收費。
2、若甲方在使用時發生系統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后,乙方應在72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七、責任的免除
1、發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
八、約定事項
1、合同如需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變更事宜,雙方簽章生效,并作為合同的附件。
2、附件作為合同要件,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即合同要求的設備的規格、型號)、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為:
工程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定后2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0%作為預付款,即 大寫:
2、乙方人員在進場施工前3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即 大寫:
3、工程布線完工后3日內,甲方應再次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即 大寫:
4、乙方對工程安裝調試完畢后,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后,經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3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5%,即 大寫:
5、剩余工程款總額的5%做質保金,即 大寫:并在保修期屆滿一年之后,5日內支付全部余款。注:工程詳細造價,請見附件1
十一、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四、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之日生效(個人簽名無效)。貨款兩清后,合同效力終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一、建設項目工程管理特點
(一)管理周期長建筑工程項目具有工程周期長的特點,建筑工程是一個循序漸進過程,其中工程承包合同最為明顯。在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時,工程準備階段到結束階段,合同管理需要具備連續性與不間斷性。
(二)價格高建筑工程工程量大,具有重大價值。這就使得合同存在價值高,對工程效益具有重大影響。
(三)變更頻繁建筑工程都屬于較大工程,在簽訂合同時,擬定的合同款項達到上千項,而變更項目可能達到幾百項。工程建筑合同需要按照實際情況對自身條例進行不斷調整,這就說明合同管理是動態的,必須加強變更管理與合同控制工作。建筑合同作為雙方順利履行義務的保障,具有精細度高、高度準確、嚴密的特點。
(四)項目風險大項目工程中合同具有涉及面廣的特點,并且建筑項目施工周期長,所以在實施過程中容易受到外來因素影響,比如法律、社會、經濟、自然等,這就需要承包商與業主自覺承擔不同風險。
二、合同歸檔與管理現狀
(一)法律意識淡薄
1.合同本文不規范合同項目如果缺乏嚴謹性,很容易產生誤解與歧義,導致合同引發歧義。準確、明晰的文字能夠正確反映出雙方意圖,保證合同有效訂立。但是由于一些客觀原因,導致一些條款中存在模糊不清的語句,對日后造成嚴重影響。
2.合同有失公允從建筑項目施工文本角度來看,其中很大部分的條例是由發包方指定的,在簽訂合同時業主就會強加不平等條約,使業主具備不應有的權利。但是從承包商角度來看,多數情況下只強調應當履行的義務,卻沒有準確提及應當享有的權利。
3.存在嚴重違約現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常出現違約或者隨意修改合同現象。常見違約行為有: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拖欠驗收合格工程的工程款等。
4.違法簽訂分包合同許多承包商為獲得承包資格,用低價方式競標。在中標后將工程肢解給其他非法且不具備施工資格的隊伍,這就會給工程質量與進度造成嚴重影響。
(二)不重視制度建設與合同管理由于分級、授權管理等多種制度缺乏健全的規范機制,這就導致建設中存在問題,通常表現為程序不明確、缺少執行制度等。
(三)缺乏專業人才我國經濟發達地區,工程歸檔與管理任務都是由專業人員負責,因為合同歸檔與管理具有一定技術性,必須由具備高素質、高修養的專業人才擔任。相關從業者需要通曉法律,還應熟知項目運作規律。
(四)缺乏歸檔管理重視度很多項目合同在管理時較為分散,對合同的歸檔也沒有具體規定,導致合同履行缺乏嚴格控制,未能對履行具體情況進行總結與評估,導致合同管理過于粗獷。
三、解決建筑企業合同歸檔與管理具體措施
(一)加強合同意識合同是項目管理核心。在每個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都需要承發包雙發簽訂合同作為保障。合同內容包括工期、質量、價款、范圍、內容等,要求雙方必須自覺履行與遵守,并且承包商與業主能夠在合同約束下調控運行狀態。對管理目標責任進行分解,規范項目機構內部職能,緊繞合同內容開展各項工作。所以,無論承發包哪一方的管理,合同始終都是整個管理的核心。只有具備一定合同意識,才能減少與避免合同糾紛情況。很多承包商缺乏法律意識,這就導致他們所簽訂的合同條款經不起推敲,在違約責任方面,未能進行具體約定,導致工程糾紛的產生。所以,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承包商應當認真檢查合同的嚴密性與合法性,減少糾紛因素,保證合同能夠全面履行。
(二)提高管理人員素質首先,需要選定好工作人員,在選擇中企業領導可以根據合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素養進行選擇,通過競爭招聘或公開考評方式等,并且在使用中采用優勝劣汰原則,將優秀人才放在崗位上。其次,組織培訓工作,可以根據市場與企業實際需求,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可以采用多種學習方式,比如聽電視講座、參加短期培訓等。最后,選送人員進行深造,企業可以選擇熱愛社會主義且具有發展前途的管理人員進行深造。
(三)對合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應當不定時對企業執行情況進行突擊檢查,及時糾正違反合同行為,嚴格貫徹落實相關規定。并且還應當對合同中提到的管理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保證合同管理有序進行。保證雙方履行義務,明確承發包具體的責任、權利、義務,是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的前提。在合同中應當明確指出雙方的.責任風險,明確權責關系,分攤項目責任。并且對合同中涉及到的權利與義務進行合理劃分,是雙方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基礎。需要正確處理糾紛,建筑由于建設項目工程周期長、工程量大、參與單位多以及項目接口復雜的特點,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能夠對不同承包商、業主等多種關系之間的糾紛與爭執進行協調。糾紛與爭執協調尺度與依據是雙方事先在合同中作出的承諾,比如不可抗力條款、索賠與反索賠條款等。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筑施工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屬于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工程建筑的核心部分。加強合同管理能夠保障承發包商自覺履行義務,確保建設目標正常實現。
參考文獻:
[1]左麗,茍永兵.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完善策略[J].低碳世界,20xx(02):294-295.
[2]馬躍浩.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J].財經界(學術版),20xx(0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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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鄧卉.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J].物流工程與管理,20xx,32(04):146-147.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彰武縣飛龍鋁塑型材銷售中心 。地 點: 彰武縣建材市場院內 。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實際建筑建筑面積確定。工程變更時,工程款的結算,按實際變更的.工程量結算。
五、 付款方式
方進入工地后,甲方支付乙方30%預付款,主體完工后再付程款。
六、總工期要求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并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施工地點:_________.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
1.3工程戶型(以房管局登記備案為準):_________.
1.4施工內容及做法(見附件1:《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項目確認表》、附件2:《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及附件3:《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圖紙》)。
1.5工程承包方式,經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4:《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設備明細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發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見附件4及附件5:《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提供材料、設備明細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發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見附件
5)。
1.6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元,金額大寫:____(見附件6:《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報價單》)。
若變更施工內容或材料等,變更部份對應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第二條工程質量標準
2.1本工程質量執行國家標準gb50096-1999《住宅設計規范》、gb50327-20《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50210-20《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等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2.2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嚴格執行gb50325-20《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等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2.3其它約定標準(在“是”或“否”對應的“□”中打“√”或填寫其它標準):
(1)gb18883-20《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是□否執行;
(2)_________.
第三條丙方的責任
3.1根據甲方的需要,負責組織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備資質的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單位為甲方進行工程方案的設計與工程報價,供甲方擇優選擇;若甲方對以上丙方組織的設計和施工單位均不滿意時,丙方有義務再次組織新的設計和施工單位與甲方接洽。在甲方與設計施工單位接洽過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咨詢服務,以協助甲方挑選實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設計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況下,爭取設計施工單位的設計。甲方亦可另尋設計單位或自帶設計方案。由甲方與設計單位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托設計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3.2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材料供應商為甲方配售建筑裝飾材料,同時組織具備資質的檢測實驗室對以上材料進行驗收,確保達到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選購材料,并選擇丙方組織的檢測實驗室進行有償驗收。
材料驗收單位為_________,具體可參見《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材料委托驗收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
3.3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具備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有償為甲方作工程投資、質量、進度等方面的監理和驗收服務。由監理單位與甲方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工程監理單位為_________,具體可參見《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
3.4根據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組織具備資質的檢測實驗室對室內環境質量進行有償檢測驗收,以確保達到gb50325-20《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及其它約定標準的要求。丙方保證其所組織的檢測實驗室檢測收費不高于市場平均價。由環境檢測驗收單位與甲方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室內環境檢測委托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環境檢測單位為_________,具體可參見《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室內環境檢測委托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
3.5對檢測驗收室內環境質量不合格的項目,丙方應督促乙方進行治理或返工,直至達標為止。
3.6合理監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證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順利履行職責時,按約定及時向乙方出示同意撥款證明材料;工程款有結余時,及時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結余款。在施工項目變更時,負責督促甲方補交增加項目對應的工程款或保證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兩方出現糾紛、甲乙兩方尚未對糾紛達成統一意見并提供有效書面材料時,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體可參見4.1款)。
3.7負責與合同有關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當甲方委托丙方組織相關建材配售、工程監理及環境監測單位或委托丙方組織工程驗收時,丙方應及時履行職責,以不影響工期為準。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責任由丙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責任
4.1本合同簽定后____日內,甲方需將全部工程款項存繳于丙方指定的特約帳戶,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監管和發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雙方出具書面認可,甲方或丙方無權單方面提取款項。
若甲方委托乙方購買材料,則乙方購買材料對應的款項屬本工程款的一部分,應一同繳存于以上特約帳戶。若變更施工,增加工程對應的'材料和施工等費用款項應一同繳存于以上特約帳戶;但若精簡工程,除非另有約定,減少施工所對應的費用款項不得提前從該特約帳戶提出,須等工程完工后再返還甲方。
本工程款項特約帳戶為:
開戶名: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4.2開工前___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并進行現場交底。全部XX或部分XX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XX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X等采用保護措施。若甲方自帶設計方案,在現場交底前還應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文件_________份。
4.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水電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文等手續及應當由甲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5甲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在室內鋪貼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墻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管道設施。
(5)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施工的其它行為。
4.6凡涉及
4.5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并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管部門批準。
4.7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4.8指派_____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XX(如有需要),負責合同履行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簽證手續和其他事宜。甲方駐工地代XX所簽署的文件應視為甲方對有關事宜的確認。
工程合同 篇5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單位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發包方授標,并與發包方正式簽署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單位作出的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
(3)圖紙:指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樣的圖紙。
(5)投標書: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方提交并為發包方所接受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和經發包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標的通知書。
1.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它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在內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1.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后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方的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它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其它詞語
(1)施工場地(或施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
(3)天:指日歷天。
二、合同文件
2.語言文字和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法律、法規和規章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單位作出解釋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協議書(包括協議書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發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發包方應在其組織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承擔由于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發布開工通知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方發布開工通知。
4.3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圍和時限,辦清施工用地范圍內的征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完成應由發包方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并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測量基準
發包方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托監理單位向承包方移交現場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辦理保險
發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方投保的保險。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提供應由發包方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方應按第33、35條和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方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
發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環境保護
發包方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方按第30條規定所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4.14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方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發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5.承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保證發包方免于承擔由于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方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施、工程設備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方負責的施工圖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并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辦理保險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險。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并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保證工程質量
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環境保護
承包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按第30條的規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5.11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承包方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方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單位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單位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方前,承包方應負責管理和維護;移交后承包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方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給發包方為止。
5.14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員、設備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承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6.履約擔保
6.1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署協議書前向發包方提交經發包方同意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方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取得證件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方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方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后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方。
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1監理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1)監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2)監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方要求監理單位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方批準,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單位行使的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方的.事先批準;
(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7.2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方,總監易人時應由發包方及時通知承包方。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并通知承包方。
7.3監理人員
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范圍通知承包方。他們出于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監理單位的指示
(1)監理單位的指示應蓋有監理單位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2)承包方收到監理單位指示后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方對監理單位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監理單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監理單位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方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方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單位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后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方可提出書面確認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只從監理單位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7.5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
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定價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發包方或承包方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并與雙方充分協商后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聯絡以書面函件為準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復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及時發出和答復,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后果負責。
七、圖紙
9.圖紙
9.1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1)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及其補充通知僅作為承包方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及其補充資料僅作為發包方選擇中標者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9.2施工圖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方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方。由于發包方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按合同規定由承包方自行負責的施工圖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方按發包方施工圖紙繪制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后的28天內批復承包方。承包方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單位未在28天內批復承包方,則應視為監理單位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單位的批復不免除承包方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9.3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
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交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單位在該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簽發設計修改圖或設計修改通知單提交承包方,具體時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效力。設計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9.4圖紙的保管
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均應按第1.2款第(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9.5圖紙的保密
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泄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10.轉讓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讓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門或任何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1)承包方的開戶銀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2)在保險人已清償了承包方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救的權利轉讓給承包方的保險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應經批準
承包方不得將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單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轉包。承包方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單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向監理單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監理單位同意:
(1)提供勞務;
(2)采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確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發包方指定分包人
(1)發包方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方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該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與其簽訂分包合同,并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若發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時發包方應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方應保證承包方不因此項分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方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并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方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方的人員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員
12.1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
承包方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1)具有合格證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
12.2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項目經理是承包方駐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方項目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單位聯系時,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決定采取措施后24小時向監理單位提交報告。
(2)承包方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方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方指派項目經理應經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易人,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并通知監理單位。
13.承包方人員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員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并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干應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13.2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單位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3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
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崗位培訓,并進行理論和操作的考試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方應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報告中說明承包方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檢查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13.4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承包方的人員
承包方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方應及時予以撤換。
13.5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
承包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做到(但不限于):
(1)保證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方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并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2)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3)按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塵、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溫、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的勞動保護措施。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方應有責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5)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設備
14.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采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承包方與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14.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方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并抄送發包方。監理單位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后,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方,并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提前交貨時,承包方不應拒絕,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單位批準,否則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供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6)若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5.承包方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15.1承包方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準前,按簽署協議書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并需經監理單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變更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時,須經監理單位批準。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設備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不得將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方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方在征得監理單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于自己的閑置設備。
15.3承包方舊施工設備的管理
承包方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并應由具有設備鑒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單位檢查后才準進入工地。承包方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并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設備
(1)發包方擬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方的施工設備。若承包方計劃租賃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并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后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方從其他人租賃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方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方或發包方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
15.5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
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承包方應予及時增加和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交通運輸
16.1場內道路
(1)發包方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單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場外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合同規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它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負全部責任,并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水路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亦用于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含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它結構物;“車輛”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xxx(以下簡稱甲方)將在北五十家子鎮升弘養殖場建筑工程承包給xxx(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承包協議:
一、建設物料及施工費用共239萬元,核算標準如下:
1、圈舍主體建筑:圈舍總面積20xx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計120萬元。
2、辦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20萬元。飼料加工車間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12萬元。
3、青貯池3000立方米,工料費合計45萬元,干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費6萬元,沼氣池200立方米,工料費16萬元。
4、院墻及廠區綠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費20萬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設自20xx年4月份開始,20xx年10月30日前交工驗收。
三、甲方前期撥付乙方預備資金50萬元,用于園區建設前期施工人員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購置支出。此款項由甲方在工程結束驗收交付后由甲方從乙方施工費中一并扣除。其余款項189萬元甲方根據施工進度分3次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認真履行協議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費用。
2、為乙方提供勞動食宿場所,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3、負責維護乙方施工期間的正常生產秩序,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嚴格按甲方圖紙,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應按甲方建筑要求選擇,嚴格執行采購制度,保證原材料質量。
3、施工期間負責施工隊伍的管理,保證施工安全,無責任事故。
4、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誤交工期限,負責賠償甲方相當于正常生產收入數額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歸西村混凝土道路
2、 工程地點:歸村西村
3、 承包范圍:350米混凝土道路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5、 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款15萬元。
二、 技術要求
1、路面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寬3.5米。
2、 18cm厚3:7灰土墊層。
三、 施工及質量要求
1、路基處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礎上,對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機或裝載機整平,并清除地表雜草,然后用壓路機壓實。
2、嚴格控制路面材料質量,墊層必須夯實,否則返工。
四、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總造價的'98%。工程質量保證金為總造價的2%,質保期一年,質保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計算,期滿后一次性支付質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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