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6篇【熱】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程合同 篇1
三、工期順延如何認定?
因發包人拖欠工程預付款、進度款、遲延提供施工圖紙、場地及原材料、變更設計等行為導致工程延誤,合同明確約定順延工期應當經發包人簽證確認,經審查承包人雖未取得工期順延的簽證確認,但其舉證證明在合同約定的辦理期限內向發包人主張過工期順延,或者發包人的上述行為確實嚴重影響施工進度的,對承包人順延相應工期的主張,可予支持。
四、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與國家強制性標準不一致的是否有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低于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強制性安全標準的,該約定無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高于國家規定的強制性標準的,應當認定該約定有效。
五、發包人主張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按反訴還是抗辯處理?
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發包人主張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給其造成損害的,應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建設工程已經竣工驗收合格,或雖未經竣工驗收,但發包人已實際使用,工程存在的質量問題一般應屬于工程質量保修的范圍,發包人以此為由要求拒付或減付工程款的,對其質量抗辯不予支持,但確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的地基基礎工程或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除外;發包人反訴或另行起訴要求承包人承擔保修責任或者賠償修復費用等實際損失的,按建設工程保修的相關規定處理。
(2)工程尚未進行竣工驗收且未交付使用,發包人以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為由要求拒付或減付工程款的,可以按抗辯處理;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修理、返工或改建的合理費用等損失的,應告知其提起反訴或另行起訴。
(3)發包人要求承包人賠償因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而造成的其他財產或者人身損害的,應告知其提起反訴或另行起訴。
六、如何認定承包人對建設工程質量缺陷存在過錯?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對建設工程質量缺陷存在過錯:
(1)承包人明知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指令存在問題或者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問題,沒有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繼續施工的;
(2)承包人對發包人提供或指定購買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等沒有進行必要的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仍然使用的;
(3)對發包人提出的違反法律法規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承包人不予拒絕而進行施工的。
前述情形下,因工程質量存在缺陷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發包人與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七、發包人以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為由,要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如何處理?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承包人拒絕修復、在合理期限內不能修復或者發包人有正當理由拒絕承包人修復,發包人另行委托他人修復后要求承包人承擔合理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或無正當理由拒絕由承包人修復,并另行委托他人修復的,承包人承擔的修復費用以由其自行修復所需的合理費用為限。
八、施工合同約定工程保修期限低于法定最低期限的條款是否有效?承包人要求返還質量保修金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正常使用條件下工程的保修期限低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的,該約定無效。
當事人就工程質量保修金返還期限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但不影響承包人在保修期限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工程質量保修金返還期限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二十四個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發包人使用的,承包人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發包人要求參照合同約定扣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的,應予支持。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雙方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 方友好協商,按平等、互利、自愿、有償的原則,具體達成如下條款:
一、協議事項
1、乙方負責就薦甲方和已中標單位進行聯合承建,該工程約 (大寫: )以實際完成量為準。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引薦甲方與中標方進行洽談,為甲方提 供聯絡,協助等相關服務,最終促成甲方與中標單位簽訂正式合同并 完善所有合法手續,確定進場施工時間。
二、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①甲方負責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金證明等相關資料, 并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負責和中標單位進行合同洽談及簽訂。 ②甲方因自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⑧合同簽訂后,甲方則按照雙方確定,向乙方支付業務提成【所 有提成相關的稅費(含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承擔,乙方收取的提成為 稅后報酬】如未按時支付提成,則每天按未付金額的1%賠償乙方滯 納金。
2、乙方義務
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程項目和信息必須真實。
②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項目協調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不 合理的理由干擾甲方的正常工作。
⑧乙方只就甲方和中標單位雙方簽訂項目合同進行促進,不對 雙方簽訂的.合同效力及其履行負責。
三、業務報酬提成
①計算方法:
(以實際施工完成總量為準)甲方同意支付,約萬元(大寫: )給乙方,作為本工程的業務提成酬勞。
②如甲方不按時支付乙方的提成,乙方有權委托中標單位代扣 支付該費用,并出具代扣結算委托書。
四、支付方式
l、甲方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乙方前期運作經費人民 幣萬元,(大寫:)。
2、甲方進場三日內,支付乙方業務提成人民幣(大 寫: )。
3、乙方剩余業務提成,根據中標方每月進度款按比例收取,甲 方在收到進度款次日支付乙方。
五、協議起止
l、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支付清乙方所有業務提成之日為準,本協議終止。
2、甲方與中標單位簽訂完正式合同,視為乙方已履行完本協議 約定內容。
六、爭議解決
如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應交合同簽訂所在 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 話:電 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工程合同 篇3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由承包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擔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
1.3工程立項批準文件號、日期:_________
1.4巖土工程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
1.6巖土工程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
1.7承接方式:_________
1.8預計的巖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序號│資料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提交時間│
第三條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
│序號│報告、成果、文件名稱│數量│內容要求│交付時間│
第四條工期
本巖土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天。由于發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五條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5.1本巖土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承包人另行議定。
5.2本巖土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費)。
5.3本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人不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撥付工程費時間│占合同總額(工程進度)百分比│金額人民幣(元)│
第六條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6.1本巖土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人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人有權拒絕變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文件資料,發包人收到該文件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文件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人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6.2變更后,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
第七條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7.1發包人責任
7.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資料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發包人提供上述資料、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人按合同規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重新確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
7.1.2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7.1.3發包人應為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承包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元。
7.1.4開工前,發包人應辦理完畢開工許可、工作場地使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筑物拆遷、障礙物清除等工作,及解決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進行的有關問題,并承擔費用;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現場地下已有埋藏物(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的資料及其具體位置分布圖,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現場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在有毒、有害環境中作業時,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費用;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發包人應解決承包人工作現場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電,并承擔費用。
7.1.5發包人應對工作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道、線路的保護負責,對承包人提出書面具體保護要求(措施),并承擔費用。
7.1.6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文件、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7.1.7本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責任。
7.2承包人責任
7.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文件,并對其質量負責。
7.2.2承包人對報告、成果、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于承包人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承包人除負法律責任和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或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巖土工程費,并根據受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7.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擴散、轉讓第二條中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文件。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應負法律責任,發包人有權索賠。
7.2.4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部門對工作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現場保衛和環衛工作,并按發包人提出的保護要求(措施),保護好工作現場周圍的建、構筑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管道)、文物等。
7.2.5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承包人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由于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錯誤、不準確,造成工期延誤或返工時,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費或返工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時,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8.2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開始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進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50%的費用;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100%的費用。
8.3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費(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發包人發出書面催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權停工,工期順延,發包人還應承擔滯納金。
8.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或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每延誤一天應承擔以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8.5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根據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返工項目的收費。
第九條材料設備供應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并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人的,則應向承包人支付停、窩工費。
9.2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人代表批準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條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10.1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10.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并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人的報告、成果、文件。
10.3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后,書面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接通知后,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人、承包人簽字后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后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人接通知后24小時內仍未能到現場檢驗,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人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10.4工程完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巖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文件、發包人應在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人應采取有效補救措施。
10.5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并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10.6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能按時按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如承包人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發包人、承包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承包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承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_________
鑒證意見(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檢測合同
委 托 人(以下簡稱甲方) 檢測機構(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及本市有關建設工程檢測管理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檢測的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規模: 工程性質: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 房建 □ 市政 □ 軌道交通 □ 其他
總承包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報建編號: 工程所屬區縣: 受監質監站: 工程造價:
萬元(幣種: )
二、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檢測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檢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4.附件: 建設工程檢測項目收費表。
三、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例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檢測業務。
四、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檢測單位支付合同價款。
合同訂立時間:_ _年__ 月_ 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份。副本 份,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單位電話: 單位電話:
傳 真: 傳 真: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人手機:聯系人手機: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檢測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標準條件: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檢測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檢測的條款。
2.專用條件:雙方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3.委托人: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工程檢測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本合同甲方。
4.檢測機構:承擔工程檢測業務和檢測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本合同乙方。
5.第三人:除甲、乙方以外與本檢測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6.日: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7.月: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本市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雙方應約定檢測依據的.國家標準、規范名稱和方法;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依據的行業標準、規范名稱和方法;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依據的地方標準、規范名稱和方法。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測要求,經乙方認可后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工程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筑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元/㎡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筑面積計算。) ________㎡×________元/ ㎡計取,設計費總計________元。
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________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____% 元后,乙方在________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____%,即____________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并應于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________元/張)。現甲方要求繪制 部位效果圖____張,總計____________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后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
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________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________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乙方名稱(蓋章):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工程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合同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質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范圍:
工程規模、特征:1.3承接方式:。
1.4預計測繪工期:。
第二條 執行技術標準:
其他技術要求: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和測量技術要求。
第三條 收費標準、付費方式、聯系方式
3.1 收費標準
本工程測量工作按 實測面積 計費。
3.2 付費方式
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單價為元/畝,暫定工程總價款為 元。合同簽訂,乙方進場測量完成并提交成果后即支付本合同暫定工程總價款的 % (即 元),結算審核完成后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余款。
3.3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工作銜接采取各自指定聯絡員工作制度,甲方指定的聯絡員負責有關委托乙方業務工作的資料提供、任務委托單(見附件)、結算審核、付款等工作,乙方指定的聯絡員負責甲方委托的業務工作,全過程的銜接、安排、測繪成果提交等工作。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測量成果資料的時間
測量工作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或合同約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經甲方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
乙方應以優質、優價、優先的原則,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成果提供給甲方,并對其質量負責。
第五條 甲方義務
5.1 甲方委托任務時,提供任務聯系單,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按時提供測繪所需的技術資料,協助乙方確定范圍。
5.2 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現場條件,保證乙方的測繪隊伍順利進入現場工作。
5.3 允許乙方內部使用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測繪成果。
第六條 乙方義務
6.1 乙方應按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測,對甲方的測繪項目予以優先辦理,做好服務工作。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快速優質完成測量工作,提交勘測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6.2 允許甲方內部使用乙方為執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屬乙方所有的測繪成果。
6.3 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
7.1 合同簽訂后,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且乙方已進入現場工作的,雙方將按照乙方實際工作量結算工程價款。
7.2 對于乙方提供的圖紙等資料以及屬于乙方的測繪成果,甲方有義務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暫定工程總價款的(即 元)賠償損失。
第八條 乙方違約責任
8.1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按本合同暫定工程總價款的 (即 元)支付賠償費。
8.2 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或日期提交測繪成果時,應向甲方賠償拖期損失費。每天的拖期損失費按本合同暫定工程總價款的 (即 元)計算。
8.3 乙方提供的測繪成果質量達不到既定的技術規范要求的,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重測或采取補救措施(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以達到質量要求。因測繪成果質量不符合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時,乙方應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己負責)。
8.4乙方擅自轉包本合同標的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乙方應當于工程完工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專家,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對乙方所完工的測繪工程完成驗收,并出具成果驗收報告書。
第十條 本工程測繪成果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具有本單位內部使用權和著作權。
第十一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附則
14.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畢和測繪工程費結算完成后,本合同終止。
14.2 本合同一式
第九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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