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錦集9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購銷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購銷合同 篇1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泰納果品供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果品名稱、數量、規格、價格、包裝及供貨批量;
見每批果品供貨合同清單及發票數量,金額。果品供貨合同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果品行業相應的標準,且可以參考安士生活果品驗貨標準。
三、履行期限:
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四、交貨及運輸:
五、結算方式:
每月10日及25日為結算日,買受方根據出賣方實際送貨數量及開具的發票數量,金額一致的情況下結款。
六、果品驗收:
甲方應按照規定提供其注冊許可證、每批果品的`檢驗合格證明、發票等,乙方應對每批果品進行驗收,并查驗品名、數量、規格、價格等與供貨合同清單是否相符,對質量有異議的,由雙方根據合同商討鑒定。
七、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款5 %的標準向對方
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7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拒收,并及時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若發生特殊情況,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貨的,或甲方無足夠果品提供給乙方的,均應提前7日 告知對方,雙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時通知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不可抗力: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由海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詳細地址: 詳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商標、含量規格、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標準及要求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
四、送(取)貨方式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六、合理損耗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及費用負擔
八、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
購銷合同 篇3
供應單位(甲方):
用氣單位(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瓶裝天然氣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 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天然氣,乙方主要用途為 過濾材料生產 ;
2、鋼瓶數量為: ;
3、供氣地址為: ;
二、 價格及結算方式:
1、 雙方協商價格為: 元/立方;
2、 雙方協商押金方式為: ;
3、 因液化氣市場價格有波動,甲方若進行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 雙方根據實際用氣重量,送貨時結算上次貨款;并提供同等價格17%增值稅發票;
三、 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充裝許可證和液化石油氣運輸許可證等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所有相關復印件,所有相關復印件須加蓋甲方單位公章;
2、 甲方應設置安全人員對乙方使用的.天然氣鋼瓶和供氣系統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乙方應設置相應的驗收人員;
3、 乙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查鋼瓶上得出廠鋼印標記、鋼瓶檢驗標記和注冊登記鋼印代碼內容是否清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4、 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天然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天然氣鋼瓶。
5、 當乙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異常、燃氣泄漏、意外停氣時,應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并及時通知甲方檢查維修;
6、 乙方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否則照價賠償;
7、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時間送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延遲,如因送貨不及時耽誤乙方生產,每次按單次貨款 %罰款;
8、甲方根據乙方用氣量,與乙方協商固定配送時間;如遇緊急使用情況,乙方應該提前1天 通知甲方所需天然氣數量,甲方可根據其配送計劃,送達約定供氣地點;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10、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貨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書面文件,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4
一、供方:(以下簡稱甲方)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量要求技術標準:按超標煉鋼鐵標準執行(即硫指標元素超出煉鋼生鐵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需方到供方貨場自提。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港和費用負擔:短運費由供方組織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需方過磅,供方監磅,以實際過磅數量為準。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如有質量異議,雙方共同取樣化驗,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七、結算付款方式:批款批貨,先款后貨。
八、違約責任: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規定,如有異議,按《經濟合同法》解決。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
十、其它約定事項:由供方承擔質量扣款的責任。
十一、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十二、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5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 魚 尾, 尾,加 尾,合計苗種數量 尾,總金額為 元(大寫人民幣: 整)。具體數量、規格、單價見下表:
二、甲方向乙方供應 上述3個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蓋章的訂單為準。
三、甲方向乙方供應的魚苗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甲方向乙方供應的魚苗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運用氧氣袋充氧空運。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月年日止向甲方采購貨品。
2、供貨地址:
3、收貨地址:
六、驗收標準、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如有異議,在5日內提出。
七、結算方式:交貨完成后,甲方將各種票據齊全寄到乙方,乙方15日內采取銀行驗收,如有異議,在5日內提出。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甲乙雙方簽訂促銷協議,若甲方出現促銷價有效期內延遲交貨或交貨數量短少甚至不交貨的情況,應向乙方賠償10%的違約金。
3.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6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經過對所需固定附著式塔式起重機項目進行招標,確定乙方為供貨商。為明確雙方責任,維護雙方合法利益,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互相監督、共同遵守:
一、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等。需滿足一下要求:
1、 QTZ-40 塔機用電纜線按112米配置,鋼絲繩按380米配置;每臺 塔機用電纜線按140米配置,鋼絲繩按380米配置;
2、、合同單價包含材料、機械、設備、裝車運輸、稅金、安裝方案的提供、指導調試等費用;
3、若甲方在使用過程中需更換零配件,常用配件乙方必須6小時內提供,小件特殊配件在2日內提供,大件特殊配件3日內提供。零配件單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零配件單價明細表。
二、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乙方所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及所有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滿足深圳市安檢站驗收要求,并承擔產品質量保修期間的質量責任。適用于本合同的國家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GB10057《塔式起重機檢驗規則》;
2、GB/T5031-94《塔式起重機性能試驗》;
3、GB9462-1999《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
4、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章程》;
5、JG/T5112-1999《塔式起重機鋼結構制造與檢驗》;
6、JG/T50821-1996《建筑機械設備焊接通用技術條件》;
7、JCJ33-20xx《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章》;
8、GB/T13752-92《塔式起重機設計規范》;
9、GB/T17806-1999《塔式起重機可靠性試驗方法》;
10、GB/T17807-1999 《塔式起重機結構試驗方法》;
11、JC/T5037-93《塔式起重機分類》;
12、JC/T53-1999《塔式起重機車輪技術條件》;
13、JC/T54-1999《塔式起重機司機室技術條件》;
14、GB/T8918-1996《鋼絲繩》。
三、 交貨時間、地點及驗收方式:
1、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項后5日內,乙方必須將本合同約定設備的“基礎圖”、“平衡重量圖”及“預埋螺栓”供應到位。
2、乙方在合同簽訂后25日內負責把兩臺塔式起重機主機及相關設備(主機高度為28米)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延壽工地),其余標準節及附墻等設備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供貨到位,否則,對于因設備供貨不及時而導致的工期延誤乙方自愿從第二天起按每天人民幣貳仟元(¥20xx.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遇特殊情況需進行零配件更換,乙方保證及時供貨。
3、乙方負責將設備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點,運輸、裝車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送貨清單一式貳份,并加蓋公司印章。設備到工地現場后,由甲方指定專人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驗收并簽字確認,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簽字確認僅表示對設備名稱、規格、顏色及表面狀況、供貨時間、供貨數量的確認,不表示認可貨物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
4、乙方在供應標準節時必須隨機提供安裝所用的各種螺絲及墊片。
四、包裝標準:整機裸裝,隨機附件和隨機文件用鐵箱包裝,包裝箱不回收(乙方需隨貨提供裝箱清單、隨機零配件清單及隨機配帶小型工具清單等所有隨機出廠資料)。
五、 結算方式:(略)
六、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
1、設備到場后,乙方必須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到甲方現場進行指導安裝并負責指導塔機調試事宜;
2、乙方所供設備如發現不合格產品,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回不合格產品,更換相同數量、相同規格型號的合格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同時對于因設備質量不合格產生的工期延誤,乙方自愿從第二天起按每天人民幣貳仟元(¥20xx.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若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塔機坍塌等所有安全事故,經政府相關部門鑒定確認后,乙方需承擔相應責任并負責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即使設備驗收合格也不能免除在以后的使用過程中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乙方需承擔的質量責任;
七、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在向甲方供貨過程中如存在欺詐行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本合同生效后,直至甲乙雙方各自履行完其義務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乙方不能按時供貨或甲方中途無故退貨,則應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未按合同條款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暫停發放貨物,待甲方按合同約定付款后,乙方立即按甲方要求予以供貨;在整機運行一年后10日內(含10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質保金(支付質保金時需扣除乙方在質保期內應承擔的相關費用),逾期甲方按每天人民幣貳仟元整(¥:20xx.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超過質保金付款期限三個月后仍未支付,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取回本合同標的物,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標的物的使用費,使用費結算期限自標的物到貨之日起至返還之日止,使用費為每月人民幣叁萬元/臺,進退場費為人民幣肆萬元每臺,甲方在之前所付的任何款項均作為使用費處理,返還標的物結算時多退少補。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未能解決的,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7
供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后復檢,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后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5、種子質量標準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6、申請種子委托檢驗和鑒定的,其費用由(單位)負擔。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六、交付定金數額及時間: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十一、《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鑒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后。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預約方(章): 承約方(章) : 審核意見: 鑒定意見: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電話:電話: 經辦人:
電掛:電掛: 鑒定機關(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審核機關(章)年 月 日
帳號:帳號: 年 月 日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購銷合同 篇8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鋼材品種、規格、材質
第二條、合同金額
1、合同總價暫定: 元,大寫 元;
2、付款: 支付,在需方每次付款時,供方要提供正規發票,并作為付款的前提條件。
3、在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業主資金到位情況給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擔資金風險。由于業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況,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責任,并自愿與甲方共同向業主進行資金催討。
第三條、鋼材數量按第條原則計算
1、現場設置地磅,按實測噸位計算。
2、圓鋼以過磅數量為準;螺紋鋼現場點數,計算延長米,按每米理論重量計算噸位。若現場抽樣的每米實際重量誤差小于理論重量的`97%時,按每米實際重量計算或退貨。
第四條、交貨規定
1、甲方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兩天內按計劃交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停工待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送貨 工地,甲方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地的運費由乙方承擔,卸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運輸途中的安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交貨時提交送貨單,本批次的材質檢驗單及相應鋼材,應價格)乙方鋼材送到現場,甲方當場辦理驗收手續。
第五條、驗收方法:現場由監理和甲方按規范標準見證取樣、送檢。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每月提交一次鋼材用量計劃,提前叁天向乙方提供所采購的詳細數量、規格型號清單及到貨日期。在收到乙方準確到貨時間通知后組織驗收、收貨。
2、甲方按照約定的付款方式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3、乙方所交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按第六條中第4點處理。
4、乙方延遲供貨,根據延遲天數按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的日支付違約金。乙方任何理由拒絕供貨的,按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的 5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也可主張損失賠償,乙方延遲或拒絕供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違約、賠償(罰款)損失、班組停(窩)工賠償損失、租賃設備租雜費損失、管理成本增加帶來的損失、更換供應商的損失、物價上漲損失等。
5、乙方供應不及時影響甲方生產時,甲方有權另找其他供應商。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擅自延期交貨,或停止供貨時,按第六條第4點處理。
第八條 為了便于甲方對合同履行實施有效監控,乙方必須于每月28日前將供貨、收款、欠款等情況以傳真形式送至甲方,并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傳真號為 。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相關許可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貨物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購銷合同 篇9
供方:徐州蒙牛乳業銷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號開源綜合樓6樓
需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由徐
州蒙牛乳業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稱為“ 供方”)和(以下稱為“ 需方” )就有關“蒙牛”牌常溫牛奶系列產品的購銷事宜,經雙方協商, 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合作規定
1.要求需方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講誠信,認可供方的企業文化及營銷策略;
2.供方委任需方銷售范圍為(以下簡稱“區域”),經營產品: ,需方不得越區銷售,供方有權對區域的劃分進行重新修訂。如需方在本合同期間內沒有違反供方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且銷售情況良好,在供需合同期滿后,需方可依據供方相關此區域經營管理規定享有優先經營權利。否則,供方有權取消需方在此區域經銷權。
3.供方為了確所銷售產品在各區域內正常的市場銷售秩序,向需方收取市場年銷售額10%的保證金 元;合同終止后,經供方確認需方在合同期內無任何違反協議條款的前提下,供方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需方。
4.需方應按照規定條款和條件,在區域內銷售供方在當地推出蒙牛牌常溫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
5.需方同意按照供方運營管理的實際需要,確保獨立的財務資金、辦公場所、電腦等能夠滿足與供方進行網絡辦公和信息傳輸,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有效共享,并配有獨立倉庫和專職業務及配送車輛進行供方產品的銷售及推廣,并同意按照供方的市場經營標準進行合同規定區域內市場經營管理。
6.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供方事前書面同意,不直接或間接的從事或參與本合同購銷產品相同、相類似的產品或供方認為與供方產品有競爭性的同類產品的制造、生產、銷售或廣告宣傳活動。 二.需方義務:需方同意并向供方承諾在本合同期限內任何時候均遵守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和條件,嚴格按照供方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通知要求執行,內容如下:
1、需方需在任何時候均抓住區域內一切可能的銷售機會直接將供方的所有產品以上,鋪貨率依據供方確定的各品項達成標準執行;商超門店產品鋪市率100%,鋪貨率達成供方標準,如未達到公司鋪市要求,公司有權對需方按供方下發給需方的相關制度進行考核或取消其經銷資格。
2、 需方有協助各級巡查對市場檢查的義務,并做好相關的檢查項目的準備及整改工作;
3、 本合同涉及產品的計量方法是:每箱多少包(瓶/袋),每包(瓶/袋)多少毫升(克)。
4、 產品包裝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裝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5、 需方配合供方品項經營方針策略,按照供方制定的品項推進計劃做要貨計劃、提貨、在終端鋪市、鋪貨。供方有權變更供應產品的品種,且供方可隨時終止銷售任何一樣產品或一個類別的產品。
6、 供方將產品發運到交貨地點后,從運輸車廂體開廂時刻起產品的所有權從供方轉給需方。此前已經形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或向承運人追償,此后形成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7.配送要求
1)需方以供應商的身份與各店進行供貨合同的談判,簽訂;
2)各賣場的月扣、年扣、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合同內的DM單及海報費、轉場費、續簽合同費及贊助費,新簽合同新品進場費等合同內簽訂的相關費用由需方承擔;
3) 需方要保證配送的及時,約定收到訂單24小時內將產品送達;
4) 需方必須保證充足的資金用于供方產品的運作,供方可以收取需方的銀行承兌匯票,但貼現息由需方承擔;
5) 需方未經供方同意不得給任何終端客戶停止供貨,供方可支持需方貨款回收、合同談判工作而進行的停貨,但停貨時間不能超過7天;
三、關于價格:(見附表)
1、供方每月按核算后確定價格給需方供貨,并將價格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按供方設定的價格體系給予終端客戶供貨;
3、每批進貨價款按要貨數量計算;
4、供方如因行業或其它原因造成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需方。 四、關于發票:
供方根據需方當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的提貨金額給需方提供發票(單價按當月的開票價計算) 五、關于要貨、發貨及預付帳款:需方可以現金、電匯或銀行匯票、轉賬支票形式按供方財務的規定支付款項,在款項到帳后安排貨源,欠款的一律不予發貨。
1、具體要貨及付款制度:
為保證要貨計劃的準確性、到貨的及時性及產品日期的新鮮度,需方必須按供方的規定每月按時提報銷量計劃,定時下要貨定單,并提前將貨款打入供方指定的賬戶,具體如下:
(1)需方依據供方要貨計劃管理規定,依據此合同商定的月任務量結合當月市場需求按照供方正規要貨計劃表格式提報下月銷量計劃,并由供方區域負責人與需方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后傳真到供方辦公室,每晚報一天給予需方100元的處罰,從需方貨款中扣除,不報要貨計劃供方將按照年初簽定的銷售合同量結合當月營銷計劃給予分配各單品量,需方無條件按分配量拉貨,否則按公司相關制度兌現考核,在貨款中扣除。
(2)需方必須按照每月所報的要貨計劃按供方財務規定打預付款,事先打貨款到供方帳戶再下達要貨定單,否則計為無效定單,不予發貨。所有產品需方必須按照上、中、下旬計劃數量進行定單要貨,百利包、利樂枕上、中、下旬計劃量必須在當旬全部下達定單(旬度上、下浮動5%),利樂包產品可按月計劃下達定單(月度上下浮動5%),否則按附件四執行。具體打款要貨流程如下:
a)、打預付款要求:需方在提報要貨表的同時按照每次要貨表上的產品金額打預付款并電話通知供方的`出納,預付款按旬匯給供貨(每旬最后一日打次旬預付款),特殊情況提前與供方負責人溝通,否則每晚一天給予需方200元的處罰;
b)、供方依據需方帳戶內預付款金額回復可提貨量,如欠款或預付款金額不足下單量貨款,供方有權停止向需方供貨;
c)、如因預付款原因導致需方無貨配送給終端網點及商超,供方考核需方300元每次。 六、安全庫存:
1、暢銷品項保證足夠存貨,周銷貨量的1.5倍作為安全庫存;
2、以“先進先出”的原則把產品銷出。產品在需方庫內造成的臨期、過保質期及貨損由需方自行承擔。
3、需方的儲存貨品的條件和環境必須符合供方規定的標準,承擔因儲存條件和環境造成的產品損失及消費者人身損害及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4、需方庫存商品出現任何丟失損壞責任均由需主自行承擔; 七、協助推廣:
1、需方應按供方要求在終端網點張貼和派發廣宣物料或使用供方規定的物料。
2、按供方代指定的銷售目標向區域內批發商/終端網點出售產品。
3、在需方的經營場所內展銷和陳列產品。
4、需方有義務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費用的投入,在其所負責的區域內協助供方擴大和推廣市場。
5、供方將為需方提供用以樹立供方品牌形象如標牌/門面/汽車的裝飾設計及噴涂等服務,需方應全力配合,協助供方取得當地有關政府支持及相關批準政策。 八、信息共享:
1、需方有義務按照供方需求提供相關信息及報表,并保證真實準確。需方必須于每日上午9:00前向供方提供前日的進銷存報表,報表格式由供方提供。
2、供方根據市場經營及公司策略為需求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3、需方必須按市場發展需求配置硬件設施,5-7個鄉鎮配置一部車,100-150個網點配置一名業務人員,辦公面積(月銷售額100萬以下20平方米以上;100-200萬,30平方米以上;200萬以上50平方米),倉庫面積(月銷售額100萬以下100平方米,月銷售額在100-200萬,200平方米;月銷售200萬以上,400平方米),辦公設備(電腦至少一臺、傳真機、打印機各一臺)。
九、形象建設:
1、需方要主動積極地在自己所負責區域加強品牌形象建設,提高產品知名度和美譽度。
2、需方要積極配合供方,按照供方各項相關要求,同步推進渠道建設及品牌建設工作。
3、需方在所負責的區域內,必須打造一個形象鄉鎮,每個鄉鎮打造一個形象店或旗艦店。
4、需方必須嚴格執行供方統一的行銷活動方案。
十、雙方責任:
1、 供方及時供貨并保證商品質量。
2、 如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由供方承擔,同時需方積極主動配合商品售后服務及投訴處理。
3、 需方自行負責所供貨門店對帳及結款事宜。
4、 需方有義務配合供方協調與各賣場的關系。
5、 需方與配送范圍內各售點簽訂的任何協議,供方不承擔責任(有供方書面授權門店除外)。
6、 供方將盡全力滿足需方對產品的訂購需求,但如因缺貨、需方超出計劃量要貨、商業糾紛、法律糾紛、政府的行動或約束或公司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導致交貨短缺或因而引致需方損失生意或損失利潤,供方不承擔責任,但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
十一、 雙方的承諾、保證和聲明:
1、供方提供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附帶產地檢測報告復印件。
3、需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向供方提供五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經辦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由供方核對原件后收存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原件。需方為個人的,應向供方提供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由供方核對原件后收存復印件。需方提供的一切資料、證件和證書要真實、準確、合法并保證在任何時候都維持這些證件、證書的合法、有效、真實性。需方承諾將賠償供方由于需方違反本條例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十二、 違約責任:
1、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需方對供方的商業秘密應當嚴格保密,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泄露,否則應承擔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2、供需雙方要嚴格遵守合同條款的規定,如有因不遵守條款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合同約定追究責任。
3、本合同終止后,需方不得以供方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4、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供方可視情節嚴重程度及是否給供方造成相關損失,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追究相應賠償。 十三、違約處罰:
1、 如需方不能實現24小時內配送制(供方斷貨情況除外),每有一次負激勵100元/店,每晚一天追加100元。
2、 如因需方資金問題造成市場斷貨,每有一次負激勵200元,三次以上調整經銷區域。
3、 如因供方斷貨給需方帶來產品配送不到位的,不追究需方責任。
4、 如需方未按時準確的提供進銷存報表,每發現一次負激勵50元;如虛報、假報進銷存報表每次負激勵300元,本月促銷活動不予報銷。
5、 以上相應考核在貨款或保證金內扣除。 十四、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需方不得轉讓經銷權,如有違反一經發現,供方有權終止協議且扣除保證金。
2、適用我國合同法有關買賣合同的規定。
十五、 關于合同終止:
1、如發生任何下列事情,供方有權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立即終止合同。 (1)、如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條件。
(2)、如需方停業清盤、而這種清盤并不是為了合并或改組而自動進行的清盤、或需方做出任何破產行為或和其債權人了結債務、或破產財產管理人或司法管理人已獲委派處理需方資產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正采取或允許采取任何由于債務的緣故而要進行的類似行動。
(3)、如需方或需方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已歸任何機構或人(包括公司)管理,而這些機構或人(包括公司)是公司有合理原因不予同意的。
(4)、自行購買或銷售其他來源的蒙牛產品。
(5)、未經供方事先書面同意,需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和/或債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2、供方可以向需方發出三十日的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若供方行使該項權利終止本合同時,需方必須于書面通知之日的三十日內清還所有欠款。
3、需方可在所有欠款全部清償后,向供方發出三十日的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十六、雙方的關系:供方不對需方或需方的雇員的行為、違約負責。本合同的任何內容都不構成合同雙方的合伙關系,或把需方任命為供方任何方面的代理。需方無權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使供方受任何其它協議約束。需方沒有權力以供方名義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并要供方負擔責任。 十七、本合同糾紛的解決: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糾紛,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徐州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裁決。 十八、合同期限:
1、合同試行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月日 十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其他約定另行協商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執行(副本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生效:需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本合同從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為個人,本合同從供方簽字蓋章和需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成立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xxx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二零xx月日
需方:xxx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二零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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