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10篇(必備)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惠的價格。
1.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運輸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某某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建行支行
賬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6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調、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惠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合作內容
1:杭州普嘉普居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代理的房地產類銷售。
2:杭州普嘉普居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代理的物業管理項目。
二、三方責任與權利
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負責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相關項目的培訓工作,并為乙方及丙方提供項目介紹資料及項目相關負責人及對接人以利于產品的市場銷售。
乙方責任與權利
1、乙方負責甲方提供項目的相關資料管理、款項及票據的管理、客戶資料的管理。
2、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不能同時代理其它公司的同類項目,否則,視
為違約。
丙方責任與權利
1、丙方負責三方提供的分銷商的管理、分配以及協調工作。
2、丙方負責聯系、對接甲方所提供項目的相關負責人。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不能同時代理其它公司的同類項目,否則,視為違約。
三、利益分配、費用支付
1. 甲方同意:合作項目的合同價格扣除“底價”后、并扣除人員工資、公司運營費用、相關環節公關費用以及其他必須的開支后的款項(凈利潤)按比例分配,合作項目全部費用扣除后的凈利潤按甲40%、乙30%、丙30%的比列分配。
2. 合作項目每個完畢,結算一次。甲方在每批款項資金回籠后5個工作日內須按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乙方及丙方項目合作利益。
3. 甲乙丙三方市場拓展的交通費,食宿費等各種費用由甲方墊付,款項結算后按成本開支結算。
4. 如有特別情況,則雙方可另行對每個合作項目都簽訂一份具體操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四、保密條款
A、本協議作為機密文件,甲、乙、丙叁方在此協議生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后,甲、乙丙叁方不應將此協議透露或出示任何公司或個人,也不得泄漏對方的商業秘密。
B、叁方承諾對對方和客戶的.市場策略、客戶信息、相關資料、其它知識產品以及叁方的合作不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將承擔所有相關的損失。
C、涉密人員范圍:項目組成員及有關人員。
D、泄密責任: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損失。
五、協議的終止
甲乙丙叁方同意合作期限暫定壹年,如果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另一方應書面通知對方改正,如違約方未能在10天內改正,則守約方有權終止合作協議。
六、協議的仲裁
甲乙丙叁方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由叁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給杭州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協議的生效與補充
A、本協議與附件共一式叁份,叁方各執一份,經叁方本人簽字(蓋章)后長期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未盡事宜,甲乙丙叁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租用乙方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用于接送客人、領料送貨等運輸活動,車輛基本情況見附件1
二、車輛租賃費用按出車趟次收費,收費標準參見附件2;付款方式:月結15天(當月發生費用于次月15日前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三、協議期限為個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每次需求用車時電話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指定時間內執行甲方指定的出車任務。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接袡嘁笠曳桨磪f議要求提交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購置保險的證明等車輛相關證件材料復印件做備案;
(二)甲方應按時支付用車費用;
。ㄈ┘追綉醋袷刂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運輸法規,不能要求乙方運輸超出所用車輛規定的`貨物(例如易燃,易爆等需專用特種車輛才能運輸的貨物);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所載貨物的安全負責,確保防護到位,如有損壞或丟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但由于人力不可控因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負責。
。ㄎ澹┮曳杰囕v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車輛維修保養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曳奖仨毎踩{駛,遵守交通法規,車輛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交通事故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直接或間接責任。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每次按時向甲方派出約定車輛到甲方指定地點按時出車;
。ǘ┮曳剿峁┑能囕v必須購買足額的交強險及適度的商業險;
。ㄈ┰谙铝腥魏我环N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甲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要求乙方運輸違法物品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用車費用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4
1目的
規范集團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確管理職責,界定管理層面,防范經營風險,提高管理效能。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分支機構和其他直屬單位。集團公司全資、控股子公司依據法定程序執行。
3 定義
3.1所屬單位:特指集團公司所屬各全資企業、其他直屬單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應當執行本制度的集團公司控股企業。
3.2合同:是指除勞動合同外,集團公司及其全資、控股成員企業及其他直屬單位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之間,以及集團內各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3.3合同管理:是指對合同立項、意向接觸、資信調查、商務談判、合同條款擬定、審查會簽、簽字、備案審核、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糾紛處理、立卷歸檔等全過程的管理。
4管理體制、組織形式與相關規定
4.1 合同管理實行分級歸口管理與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具體組織形式包括:
4.1.1 所屬單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隸屬于集團公司直接管理的項目,由集團公司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簽訂;非隸屬于集團公司直接管理的項目,以及其他屬于集團公司授權分支機構或其他直管單位管理的項目,需經具有相應管理權限的集團公司分支機構或其他直管單位審核同意后簽訂,并由審核或直接辦理單位報集團公司備案。其中,需由集團公司提供擔保的項目合同,應當經集團公司審核同意后簽訂:
4.1.1.1 電力項目利用外資合同。
4.1.1.2 投資、借(貸)款及其他融資、企業財產保險、資產轉讓、出售、收購、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除外)。
4.1.1.3 集團公司直管所屬單位的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電廠運營、機組檢修合同。
4.1.1.4 企業合并、兼并、聯營合同,以及擔保合同。
4.1.1.5 限額以上的買賣合同。
4.1.1.6集團公司或具有管理權限的所屬單位認為有必要審核或備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團公司本部各類合同,以及所屬單位除4.1.1規定范圍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分別按本辦法關于單位內部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行辦理。
4.1.3 集團公司控股企業,對4.1.1規定事項,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利及程序辦理。
4.2 管理規定
4.2.1簽訂合同,除即時清結外,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4.2.2 集團公司本部及所屬單位法律事務工作機構或者法律顧問所在的綜合管理部門,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
4.2.3 需要以集團公司或者所屬單位名義訂立各種具有履約性質的協議、文件的部門,為合同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應根據合同項目需要指定承辦人,借調、借用人員不得被指定為承辦人。
4.2.4審計、監察部門依其職責對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全過程進行審計、監察。
4.2.5合同簽訂之前應當經財務、審計、歸口管理部門,以及合同項目所涉及的相關業務管理部門審查會簽。相關業務管理部門范圍,由承辦部門根據項目所涉及的計劃、歸口管理、綜合事務、勞動、人事、安全、技術、生產、建設、股權、市嘗國際合作等問題確定。
4.2.6 合同管理實行承辦部門負責制與審查會簽責任制相結合的責任制度。
4.2.6.1合同承辦部門對合同訂立、履行和執行的全過程全面負責,合同承辦人為直接責任人。
4.2.6.2 審查會簽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及本辦法的規定,對合同項目中應當提出相關意見而未提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4-
4.2.7 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內部的部(處、科、室)等職能部門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約性質的任何書面文件;具有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應當具有集團公司的授權委托。
4.2.8 法定代表人不親自簽署而授權代理人簽署合同,應當按(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授權委托書。
4.2.9合同承辦部門和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分別建立合同臺帳,實行履約跟蹤統計報告責任制。
4.2.10 在合同的訂立、履行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且產生較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由監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并會同人事部門追究責任單位(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2.10.1 不按本辦法規定簽訂、履行合同的。
4.2.10.2 訂有重大缺陷或無效合同的。
4.2.10.3 審查人員延誤審查時間或未審出合同缺陷的。
4.2.10.4 不按法律或本辦法規定履行變更或解除合同職責的。
4.2.10.5 應當追究對方違約責任而擅自放棄的。
4.2.10.6 提供虛假資料的。
4.2.10.7 不履行內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權或濫用授權簽約的。
4.2.10.8 未按規定進行授權或擅自轉委托的。
4.2.10.9 與對方或第三人惡意串通、收受賄賂的。 -5-
4.2.10.10 泄露合同意向、商業秘密或有關機密的。
4.2.10.11 延誤糾紛處理法定時效期間的。
4.2.10.12 在合同管理、簽訂、審核、履行過程中有其他失職行為的。
5 職責
5.1 歸口管理部門職責
5.1.1 貫徹執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合同承辦部門提供法律服務。
5.1.2 建立健全本單位合同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考核各部門及所屬、所管單位合同管理情況。
5.1.3 參與重大合同的論證、談判、起草、審查、簽訂及合同糾紛的處理。
5.1.4 統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公證、鑒證事宜,管理合同專用章。
5.1.5 負責合同備案文本的管理,執行合同登記、統計及報告制度。
5.1.6 組織合同管理知識培訓,負責合同承辦人員資格審查。
5.1.7 在會簽或參與重大合同談判過程中,負責審查合同主體、內容、形式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
5.1.8 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5.2 合同承辦部門職責 -6-
5.2.1 負責合同立項,指定合同承辦人,進行可行性論證,意向接觸,資信調查,報請主管領導審批。
5.2.2 組織合同的談判。
5.2.3 起草合同文本,并組織審查會簽。
5.2.4 組織合同的簽訂,辦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5.2.5 負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及糾紛處理。
5.2.6 負責合同檔案的管理。
5.2.7 負責所屬單位報送集團公司審核合同事項的辦理。
5.2.8 收集本辦法的執行情況信息,并按集團公司年度制度建設計劃,提出修改意見。
5.3 合同審查會簽部門職責
5.3.1 財務部門負責對合同的價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資金預算及來源的可靠性,財務手續的合法性、合規性,擔保財產合法、安全性進行審查;對合同變更或解除的經濟性進行評估,出具書面意見。
5.3.2 審計部門負責對合同涉及的資金來源、使用及資產所有權、動用審批手續的合法性以及合同價款、酬金和結算的合理、合法性進行審查。
5.3.3 相關業務部門按本部門職責,負責對合同所涉及本部門業務范圍的相關條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及政府文件規定等問題提出審查意見。
5.3.4 歸口管理部門審查會簽職責,按本辦法5.1.7的規定執行。
5.4 合同承辦人職責
承辦人應對合同自商約時起至履行完畢止的全過程負責,對期間出現的任何與合同有關的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須及時與本部門負責人、歸口管理部門進行協商,并以承辦人為主進行處理。
5.5 監察部門職責
負責對合同辦理的程序及相關當事人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管理中出現的違法、違紀、違規問題進行調查處理,提出監察建議或做出監察決定,并可根據需要進行專項效能監察。
6 程序
6.1 合同送審及備案程序
6.1.1 按4.1.1規定,責任單位將合同草案、立項依據、事項所涉及的有關原始資料,并附相關情況說明,辦理報批或備案。
6.1.2 合同送審,按合同所涉及業務的性質,向相應業務主管部門報送,由該業務主管部門承辦。
6.1.2.1 承辦部門審核立項依據、簽署承辦意見、確定承辦人。
6.1.2.2 按6.2規定的`會簽、審核、審批程序辦理。
6.1.2.3 通過審批后,由承辦部門通知送審單位簽署。 -8-
6.1.2.4 涉及變更、解除、糾紛處理問題時,按本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6.1.3 合同備案,應向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報送,由歸口管理部門辦理。
6.1.3.1 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合同審查,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6.1.3.2 對存在相關問題的合同,協商報備單位處理。
6.1.3.3 備案材料歸檔。
6.2 合同簽訂程序
6.2.1 立項
6.2.1.1 合同立項應當由承辦部門填寫立項登記審批表,注明立項依據及資金來源(預算內與預算外)。
6.2.1.2 意向接觸,確定合作主要條件及運作方式,開展相關合作條件或價格方面的咨詢,或者按招投標管理規定組織招標。
6.2.1.3 資信調查, 確定合作主體是否符合簽約要求、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范圍包括:
1)具有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及其他權利能力證明文件,且真實有效。涉及專營許可的,具備相應的許可證明文件;涉及資質要求的,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
2)經營范圍能夠充分滿足合同項目的需要。
3)具有履約能力,必要時應索取其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4)具有履約信用:過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無嚴重違約事實;在簽署本合同時,未涉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5)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行政機關作出的任何對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或其他法律程序。
6)其他與合同簽訂、履行相關的事項。
6.2.1.4 對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當事人,如果必須與其簽訂合同時,應由其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擔保。
6.2.2 草擬合同文本凡國家、行業或集團公司有標準或示范文本的,應當結合實際需要予以適用或借鑒。
6.2.2.1 合同必備條款包括標的(規格、型號、數量或具體事項)、質量標準或要求、履行期限、地點、方式、價款與支付方式或合作條件、雙方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
6.2.2.2 具有支付條件的合同,首期預付款原則上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30%;如數額較大或必須超過30%,合同他方應當提供相應擔保。
6.2.2.3 合同有效期限應至合同所有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10-
6.2.2.4 合同文本份數按實際需要確定,但我方至少保證承辦部門存檔、附財務付款手續留存、歸口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6.2.3 談判
重大合同應組成談判小組進行談判,一般應有財務、技術、法律、監察審計及與合同內容相關的其他部門人員參加,承辦部門負責組織和確定具體人員范圍。
6.2.3.1召開準備會議,明確談判事項,確定談判原則、策略、重點及主談人員,統一部署。
6.2.3.2 承辦人對談判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匯報,必要時向本部門分管領導請示。
6.2.3.3 談判結束后,承辦人制作談判備忘錄,并經我方全體參加人員簽字確認。備忘錄應記載以下內容:
1)準備會議情況,包括會議時間、參加人員、形成的一致意見、聲明保留意見、法律意見、需要請示承辦單位負責人、分管副總經理或法定代表人的事項等。
2)談判情況,包括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果、雙方存在的主要分歧,以及下一步我方談判人員提出的應對意見。
6.2.4 審查會簽
6.2.4.1 承辦人填制審查會簽單,附合同草案,連同合同立項依據、他方當事人的資信狀況證明材料,送會簽部門審查。
6.2.4.2 審查部門應提出具體的審查意見,如有必要,可附書面審查意見返回承辦部門。如沒有具體意見,應按職責在會簽單上簽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確定性意見,并由審核人簽字。
1) 審查意見書應包括以下內容:合同名稱、承辦部門、送審日期、審查意見、審查人、部門負責人簽字。
2) 合同簽審部門對合同的審核期限,一般不超過五個工作日。對特別重大、復雜合同的審查,一般不超過八個工作日。
6.2.4.3 審查會簽意見處理
1) 根據合同所涉及項目的具體情況,經承辦人與審查人溝通,由承辦人按雙方取得共識的意見,修改合同草案。
2) 出于項目本身需要及各種客觀條件的限制,對于承辦人認為無法采納的意見,應向本部門領導匯報,由本部門領導決定是否采納。
3) 承辦人應將審查會簽意見處理情況如實填入(立項登記審批表),對未予采納的意見,應注明原因。
6.2.6 審核
6.2.6.1 承辦人將承辦部門承辦意見填入(立項登記審批表),由部門審核蓋章、領導簽字。承辦意見包括:
1)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質是否符合要求。
2)合同項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
3)合同技術條款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及規程、規范。
4)合同項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資計劃。
5)合同條款是否是締約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6) 合作條件、方式是否符合公平、效益原則,主體之間的平等地位是否得到體現。
7)合同價款是否合理,價款的確定是否符合公司有關程序。
8)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9) 是否具備簽署條件。
6.2.6.2 承辦人將(立項登記審批表)連同合同草案、會簽單、會簽部門審查意見書、或有的談判備忘錄,以及承辦部門認為必須提交的其他說明材料,送歸口管理部門審核。
6.2.6.3 歸口管理部門審核
1) 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資料齊全的合同,由歸口管理部門經辦人在會簽單上簽字、統一編號。
2)對未按本辦法規定履行相應程序、所附資料不全的合同,由歸口管理部門提出補正意見,承辦部門整改。
6.2.7 審批
6.2.7.1 歸口管理部門審核、編號后,由承辦人將合同草案及相關資料送部門分管副總經理(總師)審批。部門分管副總經理(總師)認為必要的,在簽署意見后送法定代表人審批。
6.2.7.2 部門分管副總經理(總師)或法定代表人,根據(立項登記審批表)記載的事項、部門意見及相關情況,決定是否批準。
6.2.8 簽署
6.2.8.1 承辦人對合同逐頁簽字后,送法定代表人簽署。
6.2.8.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的,應由承辦人會同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辦理授權委托書。
6.2.8.3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簽署后,送歸口管理部門加蓋合同專用章。承辦人應將合同副本、授權委托書(各1份)留存歸口管理部門備案。
6.2.8.4 合同他方由代理人承辦、代簽合同的,應索取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6.2.8.5 根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辦理合同鑒證、公證或審批、備案手續。
6.2.9 簡易程序
對于標的數額及風險較小的采購、服務類合同,以及特殊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事項合同,可按6.2.1、6.2.2、6.2.7、6.2.8的規定,直接辦理。具體包括:
6.2.9.1 直接或間接涉及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買賣及辦公服務類合同。
6.2.9.2 特殊緊急情況下經法定代表人批準的合同。
6.3 履行程序
6.3.1合同經簽字、蓋章,且約定的生效條件成就時方可全面實際履行。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實際履行。
6.3.2 承辦人按合同約定,承擔通知義務,組織合同的履行,辦理相關事項,并及時填寫(合同履行情況統計表),按年度報歸口管理部門備案。如有付款事項,承辦人應向財務部門提供合同副本。
6.3.3 承辦部門實施履約跟蹤統計,掌握實際履行情況。對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獲取證據、協調處理并向歸口管理等相關部門報告。重大事項,必須及時向合同簽署人報告。
6.4 變更或解除程序
6.4.1 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合同承辦部門應在與合同歸口管理等部門溝通情況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他方,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復的期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草案一經達成,需按本辦法6.2的相關規定辦理。
6.4.2 合同承辦部門收到合同他方要求變更、解除合同的文書、電報、電話、信函、圖表、數據電文,應及時與歸口管理等部門溝通情況、請示合同簽署人后,應當在法定或約定的期限內書面答復對方。如果必須變更或解除,應與他方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草案,確定索賠條件,并按本辦法6.2的相關規定辦理。
6.4.3 對不可抗力或國家宏觀政策調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或者及時取得對方遇有上述情況的證明材料,主動與合同有關各方協商處理。
6.4.4 有擔保條款的合同變更,應征得原擔保單位的同意并在變更協議上加蓋擔保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
6.4.5 需經有關行政部門批準的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報原批準部門批準。
6.4.6 經公證、鑒證的合同,所達成的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需報原公證、鑒證機關備案。
6.4.7 涉外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規定的應按規定辦理。
6.5 糾紛處理程序
6.5.1 合同他方當事人違反約定或提出履行異議的,承辦部門必須在法定或約定的時間內以法定或約定的方式答復。
6.5.2 出現糾紛,承辦部門應立即向合同簽署人和歸口管理部門報告,并收集整理處理合同爭議的文件和證據資料。
6.5.3 合同糾紛協商、調解, 應由合同承辦部門與歸口管理部門共同進行。協商或調解達成一致時,應依合同簽訂程序簽訂書面協議。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時,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內,可按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承辦部門應商同歸口管理部門確定代理人、應對方案等,并向受托簽署人、法定代表人請示。
6.6 檔案管理與使用程序
6.6.1 歸口管理部門依據合同審核情況,建立適時動態統計臺賬。
6.6.2 合同履行完畢或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由承辦人整理、保管合同檔案,并按集團公司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歸檔。具體范圍包括:
6.6.1.1 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
6.6.1.2 立項登記審批表。
6.6.1.3 會簽單。
6.6.1.4 審查會簽意見書。
6.6.1.5 與合同簽署有關的基儲背景資料。
6.6.1.6合同他方當事人資信證明材料。
6.6.1.7 雙方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6.6.1.8 合同履行中或有的電傳、信函、電報、圖表等。
6.6.1.9 或有的有關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及一切相關文字信息、音像資料等。
6.6.1.10 或有的有關糾紛處理的協議書、調解書、裁決書、判決書等。
6.6.1.11 其它應當存檔的相關資料。
6.6.2 檔案的使用,按集團公司檔案及商業秘密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6.7 監督管理程序
6.7.1 審計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對在專項審計、日常管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監察部門反映。
6.7.2 監察部門對審計、歸口管理部門反映的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工作。
6.7.3 監察部門根據調查結果,以及在效能監察、舉報處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經承辦部門分管副總經理(總師)同意后,要求承辦部門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糾正。
6.7.4對依據事實情況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需要做出處理的,由監察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經本部門分管公司領導同意后,向法定代表人報告。
6.7.5 監察部門依據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或決議,商人事勞動部門處理。
7 支持性文件及相關附件
7.1支持性文件
7.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7.1.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7.1.3(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組建方案)
7.1.4(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章程) -18-
7.1.5(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管理制度)
7.2 相關附件
7.2.1 合同管理流程圖
7.2.2 合同審核會簽表
7.2.3 合同履行情況統計表
7.2.4 合同立項登記審批表
7.2.5 制度執行情況反饋意見表
公司合同 篇5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簽訂: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據此,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1.釋義
除非協議另有所指,以下詞語和語句在本協議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義:
1.1 “轉讓”或“該轉讓”指本協議第2條所述甲、乙雙方就_________股份所進行的轉讓。
1.2 “被轉讓股份”指依據本協議,甲方向乙方轉讓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轉讓成交日”指依本協議3.1款的規定,雙方將轉讓的有關事宜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或在股份托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并完成相應的工商登記之日。
2.股份轉讓
2.1 甲方依據本協議,將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份計______股及其依該股份享有的相應股東權益一并轉讓給乙方
2.2 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被轉讓股份,并在轉讓成交后,依據受讓的股份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3.成交
3.1 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如公司的股份已進行了集中托管,則雙方應當在股份托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并完成相應的工商登記手續。
3.2 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_______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乙方。
4.價款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轉讓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2 支付方式
4.2.1 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公司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證明之日起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
4.2.2 乙方于轉讓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5.補充付款及其它費用
5.1 如果_________公司獲準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同時按照經證監會批準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招股說明中顯示的凈資產額的______%高于_________元時,差額款項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該轉讓的補充付款。
5.2 乙方于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依款確定的款項支付予甲方。
5.3 乙方依前款規定支付補充付款時,應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項作為對甲方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項費用的補償。
5.4 雙方依5.3款所確定的補償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后非經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變更。
6.董事的委派權
6.1 從轉讓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對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權。
6.2 甲方保證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權利。
6.3 甲方應依法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確認董事人選的變動。
7.聲明、保證和承諾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聲明、保證和承諾:
7.1 甲方已合法地成為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全權和合法擁有本協議項下被轉讓的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并具備相關的有效法律文件。
7.2 甲方承諾未以被轉讓股份為其自身債務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7.3 甲方履行本協議的行為不會導致任何違反其作為一方當事人與他人簽署的合同、協議或單方作出的承諾、保證等。
7.4 甲方已取得簽訂并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批準、授權或許可。
7.5 甲方承認乙方系以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為前提條件同意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7.6 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將持續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的行為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9.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0.一般規定
10.1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得變更。
10.2 本協議項下部分條款或內容被認定為無效或失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10.3 本協議中的標題,只為閱讀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協議時并無效力。
10.4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5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公司合同 篇6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工會)代表企業全體職工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簽訂。(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_____屆_____次職代會通過)
第一條總則
1、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規范雙方行為,加強雙方合作,共謀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集體協商,簽定本合同。
2、協商雙方的代表依法產生,協商雙方具有平等地位,協商活動依法組織進行。
3、本合同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勞動者個人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適用于本企業全體職工,對企業和工會雙方具有約束力,并要求實際履行。
5、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上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企業尊重工會的合法權益,依照《工會法》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6、職工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教育和幫助職工服從合理的生產調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安全衛生規程,提高勞動技能,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二條勞動用工管理
1、企業招用職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貫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工會有權幫助和指導職工簽定勞動合同。
2、企業與職工按規定可以簽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3、企業可在勞動合同期內確定一段時間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需延續勞動關系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協商續簽勞動合同。
5、在勞動合同期內,企業或職工需變更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并書面達成協議。
6、企業或職工要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企業依法裁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1)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2)提出裁員方案;
。3)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4)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意見;
。5)公布裁員方案,與被裁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9、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合同糾紛,工會主席依法承擔該委員會主任職務。
10、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三條職業培訓
1、企業根據本企業特點和條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對職工組織有計劃的培訓。
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職工轉崗教育制度和臺帳,結合企業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政策法規、條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及其防護教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教育;職業病防治和各種生產工傷事故案例教育;化學危險品應用等基礎知識教育;企業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2、企業安排職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由企業負擔培訓經費,并于培訓前對職工培訓后回企業服務的最低年限和未達此年限的賠償責任等問題,與受訓職工協商簽約。
3、職工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工會有權就職業培訓有關問題與企業協商。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職工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特殊工種和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企業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企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職工充分休息的權利。但由于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按第五條第6點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內容)
3、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企業和工會雙方于每年初根據本企業上一年經濟效益、同行業同類企業平均工資水平、市場勞動力供求狀況、居民生活物價指數等因素,召開會議,在國家核定的工資總量內,協商決定企業年工資水平以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在崗職工工資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待崗職工生活費由企業自主確定(一般不低于當地失業金水平)
2、本企業工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并由企業和工會雙方協商確定。(工資集體協商)
企業應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的收入水平。
3、本企業各類人員的工資,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擬定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4、本企業工資調整,按下列程序進行。
。1)企業向職工代表大會作調整工資方案說明;
(2)企業提出調整工資的方案;
。3)將調整工資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4)調整工資方案經審議通過后,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5、本企業職工工資的支付。
。1)職工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
。2)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
(3)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a.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耐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
b.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
c.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
d.婚、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e.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f.病假、事假、曠工的工資支付,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g.醫療期的工資支付: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1、企業依法為全體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2、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其直系供養親屬應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待遇。
3、因工傷殘的職工,按照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患職業病的職工享受工傷待遇。
第七條勞動安全衛生
1、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企業應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及時提供資金保證,確保?顚S谩
3、企業根據各工種的崗位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行政有權拒絕其上崗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行政有權查處。
4、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危險品臺帳,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的管理,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職工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
5、企業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崗位和較大危險工作場所,積極搞好在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的推廣應用、培訓工作,并列入企業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做到每季對車間、班組定期檢查,嚴格考核。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每月發放有毒有害津貼,對特殊崗位提供保健補助食品。
6、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報告工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保護的執行。
7、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當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職工在崗位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八條女職工特殊利益
1、女職工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在提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應男女平等。
2、對女職工每兩年(或每一年)進行一次婦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經費由行政方出資。
3、女職工在經期不得安排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等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不得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下同)的女職工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期應發給其基本工資。
女職工懷孕流產,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應給予產假。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正常生育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產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難產女職工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按照有關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可增加產假三十天。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不影響其福利待遇和參加晉級、評獎。
4、女職工懷孕、分娩時所用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后,嬰兒一周歲以前,其所在單位應保證其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后滿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則上安排原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應與女職工協商解決。女職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在哺乳期請長假,直至嬰兒滿一周歲,由單位發給基本生活費。(生活費標準由企業自主確定)
5、按月發放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用品和女職工衛生用品,經費由行政方解決。
6、企業在組織職工外出進修、業務學習、崗位培訓、出國考察、掛職鍛煉時應考慮有一定比例的女職工參加。
第九條紀律與獎懲
1、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2、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3、企業對遵守勞動紀律、完成任務好的職工,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具體辦法由企業自主確定。
4、企業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可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依法追究賠償責任、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定制度》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一般為1—3年)
2、本合同期滿前30日,企業和工會協商簽定新的集體合同。
3、企業和工會雙方根據人數對等原則,聯合成立集體合同履行監督檢查小組。每年6月和12月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簽約代表,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協商提出處理意見。
4、企業和工會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進行:
。1)一方提出建議,向對方說明變更本合同的條件、理由和條件。
(2)雙方在7日內組織協商,達成一致后,就變更本合同有關問題形成書面協議。
。3)將書面協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4)自審議通過之日起7日內,將協議書面上報勞動行政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審查、登記、備案。
。5)將經審查確認后生效的集體合同,在7日內公布實施。
5、下列情況,企業和工會雙方應主動協商變更本合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
6、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4點規定的程序辦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1)企業被依法宣布破產、撤消的;
(2)工會被依法解散的;
。3)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勞動仲裁機構裁決、法院判決,本合同必須解除的;
。4)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有關責任。
。1)企業違反本合同規定,應依法承擔經濟責任及其他有關責任。
。2)工會違反本合同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應糾正違約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3)對違約直接責任人,視其責任大小,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
2、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并應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本合同爭議處理
1、因本合同的內容、履行情況和不履行后果等問題發生爭議,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召開協調會議,協商解決有關爭議問題,協商達成一致的,簽訂書面協議。
2、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范圍內,涉及單個職工權益被侵犯的,工會可代表職工個人參加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4、在解決本合同糾紛之協商、仲裁、訴訟期間,企業和工會雙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罷工、停產、閉廠等過激行動。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也未明文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原則,由企業和工會協商解決。
2、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條件標準有新的規定的,按新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協商一方或雙方首席代表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4、本合同由企業和工會負責解釋。解釋有歧義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關規定辦理。
5、本合同一式四份,企業和工會各執一份,審查登記的勞動行政部門存檔一份,上級工會備案一份。
6、本合同雙方簽章后,自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行生效。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工會方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產地
汽車品牌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生產地 車輛單價(元)
型號規格 數量(臺) 乙方選購配置 生產廠家 車輛總價(元)
合計金額:大寫: 。
以上車價不含為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稅費,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并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符合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ǘ┍竞贤s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ㄈ╇p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蘇州轄區內)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ㄋ模┘追奖仨毐WC汽車為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ㄎ澹┘追奖WC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ㄒ唬┒ń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后抵為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ǘ┮曳竭x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ㄒ唬┙卉嚂r間: 年 月 日前。
。ǘ┙卉嚨攸c: 。
。ㄈ┨彳嚪绞剑阂曳阶蕴帷 甲方送車上門□
。ㄋ模┙卉嚂r,汽車里程表數不得超過 公里。
。ㄎ澹┘追皆谙蛞曳浇桓盾囕v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ǘ┮曳津炇哲囕v無誤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ㄈ┳攒囕v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售后服務
(一)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務
。ǘ┊斊嚿a廠家不履行售后服務義務時,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履行相應義務。
。ㄈ┊斊嚦霈F故障時,如甲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 公里時,乙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憑發票要求甲方報銷。
第七條 無效條款
甲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乙方的說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權利、免除或減輕甲方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條 關于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ㄒ唬╆P于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ǘ┰谏鲜霰P奁趦溶囕v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布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ㄋ模┰谲囕v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于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ㄎ澹┌凑毡緱l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ㄆ撸┯捎谌藶槠茐摹⑹褂没虮pB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于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布、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八)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ň牛┥a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ㄒ唬┮环竭t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
。ǘ┰ 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于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制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制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制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甲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后服務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為維修汽車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維修費、購買汽車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追接衅渌`約情形時,每有一次,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ㄒ唬┤魏我环綄τ捎诓豢煽沽υ斐傻牟糠只蛉坎荒苈男斜竞贤回撠熑巍5t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后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ǘ┯鲇胁豢煽沽Φ囊环剑瑧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
。ㄒ唬┐k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第十三條 其他
。ㄒ唬╇p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ㄋ模┻`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ㄎ澹┢渌s定條款: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證照種類及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公司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ㄒ唬┯泄潭ㄆ谙蓿鹤訽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ǘ┙洰數貏趧有姓块T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報酬
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四、解除和終止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五、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9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于 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 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 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 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 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 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公司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購項目名稱:
項目中擬采購的貨物、工程、服務:
就上述項目的采購,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進行采購,乙方同意接受委托,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組織采購,為甲方做好服務工作。
二、本協議簽訂后,即開始進行本項目的采購工作,甲方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協助乙方作好采購(招標)工作,提供項目相關資料,提出采購(招標)文件中供貨范圍、技術規格和特別商務要求;
(二)參加評審(評標)委員會的'工作,與其他評委一起共同完成評、定(標)工作;
(三)按成交(中標)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與成交(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
(四)驗收合格后,采購人按合同約定和政府采購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應當支付給供應商的價款或報酬。
三、乙方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組成專項工作小組,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代表乙方聯系和處理采購(招標)過程中的有關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編制采購文件,請專家審查、采購人確認,并報送臨沂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備案;
(二)采購文件報送采購辦項目負責人備案后,按照規定程序,在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和網站(《中國財經報》、《齊魯晚報》、山東省政府采購網站、臨沂政府采購網站)上發布政府采購公告并發售采購文件;
(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組成項目專家評審(評標)委員會;
(四)組織采購項目的評審(評標)和記錄工作;
(五)按照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論編制評審(評標)報告、匯集采購和報價(招標)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報送采購辦;
(六)發出成交(中標)通知,組織甲方與成交(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或協議,并在合同(協議)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報送采購辦備案。
(七)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一條“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有關規定,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采購項目驗收,并填制《臨沂市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一式四聯)。
(八)接受臨沂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四、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等原則,對采購(開標)前供應商情況、評審(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情況、評審(評標)情況均應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隨機抽取專家。
六、乙方承擔采購(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并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向成交(中標)供應商收取貨物、服務、工程 %;中標服務費,公務用車按定額每輛 元收取服務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本項目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八、本協議經臨沂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確認并備案,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實施協議可能危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證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標)失敗,甲方保證不撤消委托并保證與成交(中標)方簽訂合同;否則,責任方向對方做出相應賠償。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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