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精)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合同 篇1
第一條 總則
1.為保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2.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全部勞動合同。
第二條 勞動合同的管理
1.各部門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由_____部門統一負責。
2._____部門要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設立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
1.公司_____代表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_____也可委托所屬部門負責人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受委托人必須有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勞動合同要加蓋被委托人的印章。
2.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原則。
3.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
4.勞動合同訂立后,由_____到勞動管理部門辦理鑒證。
5.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員工與公司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公司和公司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員工個人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集體合同草案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員工討論通過。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1.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報酬。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5.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6.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7.勞動紀律。
8.合同的變更、終止、續訂、解除。
9.違反合同的責任。
10.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1.勞動爭議處理等內容。
第五條 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無固定期合同、有固定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1.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簽訂有固定期勞動合同。
(1)員工與本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的;
(2)男性四十五周歲以上,女性四十周歲以上且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以上的;
(3)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到本公司工作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有固定期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至_____年,適合于不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
3.特殊情況下,公司可以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
第六條 試用期
1.新聘用員工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不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2.試用期最多不能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七條 工資福利
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并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醫療期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鑒定需要停止工作休息治療的,執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的起始時間從簽訂勞動合同后病休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經調解無效的,當事人雙方在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可向公司所在區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在公司工會。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或所依據之法律、法規發生了變化,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變更的條款超過百分之_____時,合同須重新訂立。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辦理續訂手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市、區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公司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員工的意見,向市、區勞動管理部門報告后,可與被裁減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應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5.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所在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6.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不解除勞動合同,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勞動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
(2)勞動者違反提前30日或約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可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員工身體健康的;
(4)公司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當事人雙方不再續訂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消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員工到達法定退休條件的;
5.員工與公司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第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由公司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時,公司不同意續訂的,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員工不同意續訂的,公司不支付生活補助費。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_____%,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_____%。
4.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6.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公司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7.本細則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公司正常生產情況下,員工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標準,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第十五條 法律責任
1.勞動合同雙方,如一方違反本實施細則解除勞動合同,應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2.公司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對員工造成損害,影響員工生活和醫療待遇的,除補足兩項待遇外,還應支付員工賠償金,數額為補足部分的_____至_____倍。
3.員工個人違反本實施細則,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下列費用:
(1)公司為錄用員工直接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
(3)員工給公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損失。
4.員工違反勞動合同中的保密事項,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支付經濟損失賠償金,賠償金按實際損失金額的_____%至_____%計算。
第十六條 附則
本細則自_____批準之日起生效,由_____享有最終解釋權。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合同執行方: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什邡市柏瀚廣告工作室 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出生日期: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家庭住址: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性質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工作時間內,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
工作任務。
(二)該崗位具體工作內容包括 設計客戶需要的效果圖以及展板內容、
做好就接待工作、收取相關文件、做好辦公場所清潔衛生 。
三、勞動報酬
(一)試用期期間,乙方勞動報酬為 800元工資,200元/月午餐補貼 ;
(二)轉為正式員工之后,乙方勞動報酬為 1100元工資,200元/月午餐
補貼 ,并且享受 元旦、五一、國慶每節200元獎金,中秋、端午每節100元獎金,春節400元獎金 。
四、休假、請假
(一)平時每周沒雙休日,即 星期六、星期日 ;
(二)享受國家法定假日;
(三)病事假需要提前一天告知公司, 病假原則上為帶薪休假,最長不超過3天,事假每天扣除當月工資50元/天 。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位乙方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保險費用不在乙方工資中扣除。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3000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提前15天);
2、填寫《員工離職申請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3
轉讓方:x(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x
地址:x
受讓方:x(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x
地址:x
鑒于:
深圳市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x年xx月xx日成立,由甲方、x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x萬元。其中甲方占x%的股權,已出資人民幣x萬元。經股東會會議通過,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合同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x%的股權以人民幣x萬元(¥x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二、轉讓標的的排他性和無瑕疵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或附帶任何其他第三方義務,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深圳市x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由協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深圳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七、有關費用的承擔
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高交所)見證后生效。轉讓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見證手續并在本協議生效后30日內完成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肆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公司、高交所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名):
受讓方(簽名):
年?月?日訂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