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集合】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分包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建的工程,由甲方將部分工程發包給乙方采用包干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助及分工負責等原則,根據本工程的情況,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二、承包單價及承包方式
采用單價包干形式(機械、人工等均有乙方承擔),按設計要求施工的路基挖方元/方,路基填筑/方,漿砌片石邊溝、止水帶、擋土墻、急流槽 元/方,石灰穩定土基層 元/平方,水泥砼路面 元/平方,路肩 元/平方。
三、付款方式
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工程款直接轉入公司賬戶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四、組織領導
1) 甲、乙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動、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2) 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政治素質及身體、技術素質,嚴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種必須持有上崗證、操作證。經批準進場的工人須持有效證件。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人員,以保證本組技術實力和隊伍的穩定性。
3)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如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紀律。
4) 合同期內,未經雙方商妥并正式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不得單方撤離施工隊伍,否則,因此而導致施工現場生產停頓、延誤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單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凍結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 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 甲方預付乙方進場工程款貳拾萬元人民幣,待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遵守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建設、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 嚴格本班組自身的安全生產教育。每個工人入場時,都必須認真學習、遵守執行經理部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保證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擔凡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責任。
3) 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并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與建設、監理單位、甲方及其他班組間的關系。必須要求每一個工人遵守紀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違反,乙方要承擔責任。
4) 絕對服從甲方的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經理同意不準離開工地。應保證足夠的施工力量,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負責組織工人進退場,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5) 嚴格按照甲方規定下料,不造成人為的浪費。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盡量回收,做到工完場清。
6)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各項規定和要求,否則,甲方有權逐項予以罰款處理,所罰款項在結算款中一次扣除,情節嚴重者則予清除離場。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建設、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由于操作者盲目蠻干、圖速度、不按規范規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程完工
二年內有發現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并與以免費維修。
七、工 期
按業主要求。
八、付款方法
預付款貳拾萬元人民幣,待工期結束,工程驗收合格后付95%,待3個月后付清余款。
九、其他
1) 由于他人違章作業而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肇事者負責。
2) 凡操作者違反操作規程和工地有關規定所造成的傷害,其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3) 因工程質量問題而造成人員傷亡的,一切后均由乙方負責;
4)傷者費用不管何種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時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行業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朗香邸項目木工工程事宜,經雙方協議,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朗香邸
2、工程地點:沈陽市于洪地區。
3、承包范圍:木工工程及現場范圍內附屬工程中的木工工程,木工所用鐵釘及鐵線。(含各種予留洞口留置及封堵、其它工種的配合,止水板的安放,木材裝卸車,木工所用材料裝卸車、拆下來的模板、木方在甲方規定的位置分類堆放整齊。木工周轉材料的修整、起釘。因漲模造成的鑿毛。臨時設施及文明施工的工作內容)
4、承包形式:人工費。負一層每平方米元。一層以上每平方米元。(吊車工、升降機工由甲方通一配備,費用按比例分攤)
第二條:單價與付款方式:
1、20__年付完成工程量的,主體六層封頂驗收合格后付完成工程量的80%
2、主體全部封頂驗收合格后付到90%。
3、竣工驗收合格后付95%。
4、保修期滿付至100%。
第三條:工程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范圍
1、監督乙方按工期進入現場,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各種施工機械和使用工具、材料和圖紙。做好施工前的施工技術交底和技術指導。
3、甲方派專人對施工過程中進行質量監督。
4、按合同付給工程款。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范圍
1、乙方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2、乙方派工地代表、負責處理施工過程中的有關事宜,按甲方要求組建質量管理班子,嚴格執行甲方的施工計劃,施工要求、按時完工。
3、乙方嚴格按照圖紙和甲方的技術交底精心施工,派專職人員對每一天的工程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4、乙方不得隨意損壞和浪費甲方材料,木方、木支撐、模板等在甲方備有近似尺寸原料情況下,不得隨意截斷。違者每次罰款200元。卡具,拉墻螺栓等周轉材料給予3%損耗量。超出部分按原價賠償。特種工具用完及時交還,丟失按原價賠償。維護好自己所使用的工具,保護好自己使用的材料,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
5、乙方按甲方請款程序填表請款,如資料不齊責任由乙方負責(含請款單、現場工作人員已簽名的實名工資表)
6、因乙方支模不嚴造成的跑漿,漏砼由乙方負責清理。如清理不及時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六條:工程質量要求:
1、本工程的質量為優質。
2、在施工工程中,若乙方造成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全部費用。甲方根據事故的輕重處以罰款。
3、本工程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進行工程驗收。
第七條:工程維修
本工程保修期從工程辦理交工手續之日起計算。期限為一年。在保修期內、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應及時修理。如不維修或維修不及時甲方將派人維修,所發生費用在保修金中扣除。
第八條:甲乙雙方對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一、甲方應負的責任
1、組織對進入現場的乙方施工人員進行遵章守紀、規章制度的安全教育。檢查乙方的施工隊長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對新進場的乙方施工人員,進行“三級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甲方提供一切安全設施和安全工具,委派專人檢查安全設施,對各項分部工程進行交底。
4、對乙方職工的操作行為實施安全檢查,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查處。
二、乙方的責任
1、抓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實行標準化、規范化施工現場,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配合甲方管理人員對各項工作的檢查監督。對違章作業主動接受處罰,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施工中遇到的安全問題及時向甲方人員匯報。如因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必須設一名安全員,負責對現場施工的安全生產管理,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分部位、分項目、分工種有針對性的具體工作,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存查。
3、對于項目部或者甲方提供的生活、生產設施、設備,乙方不準擅自拆卸、改動。
4、施工人員合理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在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斗毆,尤其不準打群架。如有違反對雙方班長及當事人各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移送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6、加強防火、不準使用電爐等電熱設備取暖,做飯、燒水、不準在樓內大小便。嚴格遵守治安規定,防火制度,交通法規,服從保衛人員檢查管理。
7、現場內嚴禁偷盜,發現偷鋼筋者罰款1000元,發現偷電線者罰款30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從訂立生效日起,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乙方由于某一方的責任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責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按國家有關法規和規定解決。
第十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為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保修期滿工程款付清本合同失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
承包人(甲方):(全稱)
分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結算依據:
2、本合同為***價合同,結算單價按照結算依據為 ,工程量以發包人對甲方計價工程量為準。合同***價已包含但不限于為完成合同內容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措施費、利潤、所得稅及充分考慮了現場因素和風險費用等所有內容。合同***價含稅金(稅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合同總價暫定:
(大寫)暫定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萬元 ,具體金額以實際結算為準。
三、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開工, 月 日竣工,總工期 天(具體以本工程發包人的節點要求為準)。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達到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標準,并確保通過各方組織的驗收。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工程的報價書(如有時);
4、本合同適用條款;
6、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7、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七、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分包合同 篇4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并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概況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以工程承包的方式實施建筑防水工程
。 工程內容和范圍: 。
第二章 定義
第三條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本章有關條款規
定為準。
1、 工程名稱:
2、 工程面積:
3、 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章 工程期限
第四條 本工程計劃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整個工期共計 天。
第五條 施工期內,因甲方變更,或停水、停電,或遇到陰雨天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工期相應延長。
第四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在開工前按施工規范驗收防水工程基層面的質量,并經乙方認可,同時甲方應清除施工現場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各類障礙物并解決施工材料、機具的存放和保管,并為乙方施工人員提供住宿和便利。
2、 甲方應在開工前及時向乙方提供與防水工程有關的資料,便于乙方編制施工方案。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施工規范或雙方認定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不符要求而造成返工等損失,一切由乙方負責。
2、 工程主要材料 乙方運抵現場后,需經甲方驗證,同時乙方應提供質量保書和產品合格證。
第五章 工程款的'核算和標準
工程單價: 。
工程造價: 。
第八條 工程款的結算
1、 材料進廠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 元的預付工程款。
2、 防水工程施工期內,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支付工程
款 %. 元的工程款。
3、 防水工程完成后甲方根據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留 %保修金。
4、 防水工程竣工后,根據實際施工面積決算,余款在竣工驗收后十天內結付清。
第六章 工程驗收和質保維修
第九條 乙方要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進度、工程決算,竣工驗收等資料,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內安排工程驗收,逾期未驗收,即作驗收合格處理。
第十條 工程全部竣工或分項竣工等待驗收期間,由于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或修補,工料費由甲方承擔,到時同工程款同時結算。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施工規范。
第十二條 防水工程竣工驗收后保用 年。
第十三條 在質保期內,由于乙方施工質量引起滲漏,由乙方負責無償維修;由于甲方施工原因造成防水層破壞,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和其它
第十四條 施工期內需增加工程內容,雙方及時辦理增加手續,待竣工后統一結算。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派 同志,乙方派 同志為甲、乙雙方施工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合同從簽訂日期執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雙方應簽署相關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另訂安全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5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 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 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章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分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分包合同 篇6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5、資金來源: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 工作日,其中安裝工期 個工作日。
四、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 GB50017-20xx
五、合同價格
金額(人民幣,以下同) :(大寫) 五十五萬元整
六、付款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材料到達甲方的施工現場,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約 40 %,計 220xx0 元,材料款。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工程進度每星期報一次進度,按進度的80% 預付給乙方
3、其他約定: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系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后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并在函件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時間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采用在回執上簽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后 48小時內作出答復,逾期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并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為 1 名,姓名為: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為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于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系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托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2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坐標控制點、工程范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并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3、甲方接到圖紙后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并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筑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筑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并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7)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并在進場時報給甲方駐工地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
(8)乙方負責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并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設備。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于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并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為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筑規范,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24 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臺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分包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及內容:
1.4 建筑面積:
1.5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3.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3.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3.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后 天內,并在第一筆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3.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后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
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于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3.1.4 分包工程款抵沖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開始,扣合同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3.1.5 履約擔保的其他約定方式: .
3.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四條 工程款支付
4.1 工程預付款: 萬元。
4.2 乙方須在每月20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乙方上報的工作量應按合同條款第六條有關合同價款計算約定進行計算(一式二份,蓋企業印章,并附編制電盤和計算書),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提交監理、業主,在得到監理、業主批準后,在業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帳后十天內,甲方按被批準的每月實際完成工作量和相應的到帳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繳的稅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費、質量保修金、履約保證金、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各類罰款等相關費用后,按 %進行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工程款累計支付不超過累計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驗收完成并辦理好工程結算手續后30天內支付 %,留 %作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滿無質量缺陷且業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第五條 甲方工作
5.1 甲方委派 為甲方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簽發施工現場生產相關的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等的工作指令。
5.2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崗位資質、機械設備、周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并做好相應臺帳。
5.3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5.4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復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5.5 甲方代表有權對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職責的乙方管理人員提出更換要求,但應出示書面通知,且具備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內替換人員要到崗就位。
5.6 甲方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甲方滬建股五司(XX)保字第005號文件《關于加強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出門制度的通知》有關規定。
第六條 乙方工作
6.1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和經甲方批準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規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與文明,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
6.2 乙方應按甲方項目部的要求,認真做好施工資料臺帳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種原材料的質保書、合格證和檢測、檢驗、復試等報告,遵守地方建設交易中心的規定負責到交易中心辦理交易手續并付清相關費用。
6.3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后10天內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圖預算書,如有業主未核定的市場價材料、設備及設計師未明確節點、工藝方案,乙方應結合自身技術能力和采購資源的優勢,在編制預算書時以暫定價列入,并附暫定價清單和有施工工藝說明的單價分析表。
6.4 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并承擔對乙方職工的教育責任,實現施工范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并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6.5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的現場專管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復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復印件,并按規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
6.6 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甲方專管人員的同意,并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復印件。
6.7 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的,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8 乙方應負責辦妥各專業分包的各類報批文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經營手冊、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等資料,報甲方批準后方可進場施工。專業分包隊伍進場時,甲乙雙方都要對專業分包方的進場人員資質、設備、材料進行驗證;對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審核審批。對進場人員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6.9 乙方對施工現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范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的專業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6.10 乙方對施工現場應配備足量的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7.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方自檢互檢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7.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后無法判斷質量的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優質高效地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段橋梁施工任務,乙方在充分閱讀理解A1標段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橋涵規范和設計圖紙的基礎上愿意承擔勞務任務。根據《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和甲方施工任務需要,遵循"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為明確職責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勞務分包工程項目:
四、 勞務分包工作內容:__________
(一)基礎工程
1.鉆孔灌注樁鋼筋:鋼筋籠、檢測管制作、安裝等。其中:__________鋼筋、機械接頭、檢測管原材料及費用由甲方提供。
2.砍樁頭:抽水、砍樁頭、外運、鋼筋調直等;
3.開挖土石方(含水下):開挖、抽水、支撐、防護等措施;
4.砼基礎:模板制安、澆筑砼、振搗、養護、基礎回填、平整等。其中:__________商品砼(含費用)由甲方提供。
以上工作內容包含所有工序,除明示外,其余未明示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包含在各相關細目號中均不再單獨計量計價。
(二)下部工程
1.下部結構鋼筋:除結構主材鋼筋、機械接頭、預埋件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場地硬化、裝卸車、鋼筋制定(含接頭鐓粗攻牙)。所有水平運輸。垂直吊裝機械、標準化加工設備、水電、臨時安全支架等所有工序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下部砼(含墊石):除商品砼(含費用)由甲方提供外,其余鋼模板、腳手架、澆筑砼所需機械設備、養生等所用工序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三)上部結構
1.T梁預制、安裝工作內容:除結構鋼筋(含鋼模板)、機械接頭、鋼絞線、錨具、波紋管、商品砼、永久性支座8中材料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所有工序及費用均包含在T梁預制和安裝中。
如:
①鋼模板制作、安裝及拆除(含鋼模板及加工費用);
②鋼筋制作、安裝(含含接頭鐓粗攻牙、如果有);
③鋼絞線制作、張拉、壓漿(膨脹劑、減水劑、水泥甲方負責)、封錨(含錨具、波紋管安裝);
④預制場地建設:含硬化、底座、砼、龍門吊、架橋機及相關配套設施;
⑤臨時支座;
⑥養護(采用淋噴設施、覆蓋土工布養護等措施);
⑦T梁出坑、堆放、運輸、安裝;
⑧臨時設施費、水電費等;
⑨場地清理恢復。
2.現澆箱梁工作內容:除8種主材(同上)由甲方負責及鋼筋制定和鋼絞線張拉單獨計價外,其余工作內容參照T梁,及包括地基處理(含換填及硬化費用)、滿堂支架、貝雷支架(假如需要的話)、支架預壓(含預壓材料)。除明示外,其余未明示工作內容工、料、機等費用均包含在現澆箱梁砼單價中。
3.橋面系(含濕接縫、頓頂現澆、橋面鋪裝)及防撞護欄工作內容:除結構商品砼、鋼筋(含預埋鋼板)原材料、伸縮縫、泄水管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所有工序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不再單獨計價。
4.預制場地特別條款工作內容:本項目根據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因趕工必須建設兩個預制場,其中:__________段;②__________段。乙方承諾無條件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規模標準化投入。否則甲方有權采取一切措施,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鄭重承諾
1.以上工作內容及所有工序除合同(第四條)約定明示外,其余未明示工、料、機等可預見或不可預見費用均已包含在相關分項細目中,均不再提出單獨計量計價要求。
2.本標段內發生工程變更而造成橋梁上下部結構個細目號的工程數量增加或減少(包含新增橋梁引起工程數量的增減等),乙方將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及各細目號勞務單價。
3.在本合同范圍和單價內,包含乙方完成業主、監理要求的工地標準化建設所做的一切工作,如硬化、圍墻、鋼構雨棚等,不另行計價。
五、 機械設備
乙方必須進場液壓架橋機2套、龍門吊2套、16T以上吊車不少于4部,150KW發電機組2臺以上,并依據項目的進度需要或監理、業主的指令要求,乙方必須配合做好增加各種機械設備數量的要求。若乙方的機械設備數量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時,甲方權采取一切措施,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 工期
1. 工期:從合同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應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地(預制場地),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含10日)完成預制場建設,并預制第一片T梁。
2. 孔樁完工后(最后一根樁澆筑砼時間為準),乙方必須在75天之內完成下部、橋臺所有砼結構(含蓋梁、墊石、橋頭耳墻等);
3. 孔樁完工后(同上),乙方必須在________天之內完成所有橋梁下部、上部(預制、安裝、現澆箱梁)、橋面系(含防撞護欄)橋頭撘板等;
4. 獎罰辦法:若乙方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本條款(第2、3點),甲方給予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整)獎勵;否則,甲方處罰乙方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整)。同時,沒拖延一天另罰人民幣________元,以此類推。(因甲方原因工期延長)
七、 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必須滿足業主招標文件、技術規范、監理手冊及交通部現行設計施工規范和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同時,工程質量必須滿足甲方的創優規范、目標要求。
2.混凝土由甲方負責攪拌并運達預制場或現澆可達到的施工便道,乙方在澆筑時必須確認混凝土的質量,若不能滿足澆筑的要求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提出更換混凝土,否則乙方的澆筑視為合格的混凝土,出現砼構件的澆筑缺陷時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賠償及罰款費用(砼標號達不到合格由甲方負責)。
3.甲方每月暫扣乙方計量款的1%作為優質工程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通車后退還乙方。缺陷期的有關規定按業主文件辦理。期間如有維修,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不愿意配合維修時,甲方有權安排材料、勞力進場處理,七費用從乙方保修金或質保金中扣除。
八、 承包單價
乙方完成承包范圍內橋梁上下部結構工程所有內容,并履行其應盡的責任,各明細號均采用勞務包干綜合單價,今后不論因設計變更等原因而增減工程量或市場物價的漲幅或政策調整。乙方已充分考慮到履約過程中應履行的各項職責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所示的勞務單價,其中,工程量按業主計量批復為準。
1.乙方所有的混凝土數量采用設計圖紙的實際工程數量和現行施工定額標準進行系數核算。如砼超方(總量控制)按260元/m3扣款,砼節約按260元/m3給予乙方獎勵。
2.剛才損耗率按業主計量的1.5%(定位筋按設計計算圖紙數量,但不計價。)如鋼筋超量按市場價120%扣款,節省給予乙方50%獎勵。
3.鋼絞線損耗率按2%(定位筋和鋼絞線按設計計算圖紙數量,但不計價。)如鋼絞線超量按市場價120%扣款,節省給予乙方50%獎勵。
4.各計件單價中已經包含工費、除甲方提供材料(僅提供砼、鋼筋、鋼筋套筒接頭、鋼絞線、永久性支座、泄水管、預埋件原材料、PVC管、波紋管、錨具材料)以內的材料設備機具費用、水電費、所有材料裝卸運輸費、小型臨時設施費、冬雨季節夜間施工措施費、進出場費、管理費、合理利潤、安全作業環境及措施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場地清理費、各種培訓費用、保險費用、除工程營業稅地方收取的各種費用等,完成該項工程合同所明示或暗示所有責任、義務、風險的費用。
5.乙方的施工電費按時進行扣款,單價由供電局提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偷竊用電,一經發現視為盜竊行為,并視情況給予至少5000元的處罰,重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6.業主要求的一套鋼筋數控機床(總價66萬元)甲方給予乙方補助33萬元,設備余款33萬元由乙方在簽訂合同后付清,由甲方負責購買,在確定乙方交情設備款項并完成本合同工程后該全套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7.本合同的鋼筋場、預制場、圍(墻)欄等建設,均按甲方、業主和監理的要求進行實施,不能滿足要求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改造直至滿足要求,返工所需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經雙方協商,對本條款的標準化建設甲方同意給予乙方一次性補助36.9萬元,在業主對標準化建設驗收通過后給予計量支付。
8.因工程建設項目的實際需要,工地現場搭設足夠的活動房工棚時,乙方需采用嶄新的材料,不得采用舊工棚材料。此項目工作費用已含在乙方的綜合單價中,甲方不另行計量。
9.工程所需的機械、材料、機具以及燃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其費用均含在勞務單價中。乙方自行采購的材料必須保證為合格材料,并且提供出廠證明和合格證,并經甲方抽檢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不合格的材料杜絕用于本工程中,負否則甲方有權視情節每次處罰1000~5000元,同時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承擔。
九、 計量支付
1.原則:本工程結算與支付方式與業主同步,月進度款付90%,當工程款累計達合同總額的 50%時,剩余50%工程計價款按100%支付月度款,5%為保質金,待2年缺陷責任期(保修期5年)滿并在業主退回甲方帳后七天內退回乙方。
2.如果因乙方中途違約并經確認,甲方有權清場,雙方在此約定以下清算辦法:按已完成的`數量作為結算依據,單價按本協議的60%進行結算,其余40%款作為補償甲方的后續施工班組的補償,質保金仍按本協議執行。在清單期間,乙方不得影響甲方后續班組進場及正常施工,否則視乙方違約論處并承擔由此的一切后果。
3.因業主未能及時計量的項目,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前支付,乙方應自備周轉資金。
4.乙方在承包范圍內的任何作業內容,由于乙方原因導致的任何源自業主和監理工程師方面的罰款,由乙方全額承擔,甲方可在任何一期驗工計價支付款或履約擔保金中直接扣除。
十、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負責提供承包工程范圍內乙方所需的施工圖和其他相關資料,并進行相關的技術交底。
2.負責修筑施工便道喝橫向便道、三通一平,提供預制場地、鋼筋加工棚、工棚用地,主便道喝施工場內便道的養護,測量和內業。
3.按合同條款辦理乙方款項支付和結算工作。
十一、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及招標文件、技術規范要求組織施工。
2.按合同規定和乙方的承諾組織相關的機械設備、人員進場,確保本工程的進度和質量。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機械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調離,施工隊長及主要管理人員必須確保在工地26天/月以上,否則,甲方視情況給予警告或處罰。
3.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現場技術員及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及指導。乙方應建立健全保質量和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4.承擔因未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業務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力傷害的全部責任所發生的費用:自行聘(雇)用職工,負責支付其工資福利等費用。
5.乙方負責提供T梁XX記錄等現場資料,配合甲方進行計量工作。
6.乙方應有自愿參與項目部統一辦理本工程:建筑工程團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承擔保費。因乙方忽視安全生產、違規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遵守附件的有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規定;本工程業主展開勞動競賽活動,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其獎罰措施按甲方項目部的文件執行,乙方不得以此的理向甲方提出增加費用。
8.乙方須派出配合甲方的若干名橋梁工程師,測量人員配合甲方,并配備水平儀器。
9.場地清理:乙方最后一片T梁吊裝或寄存(轉移)后,預制場地必須在15天之內(日歷)拆除設備運出施工紅線內(含底座清理),兩個預制場均單獨確認。
10.鋼筋及鋼絞線由甲方運送到工地指定加工場地,乙方負責卸車,并負責保管(按標準化要求),保管由乙方負責,卸車及保管費已含綜合單價內,不另計量。
十二、 合同變更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情況得發生致使合同不能實現的可終止合同;
3.若乙方不能滿足業主對工程的工期要求或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甲方通知限期整改仍未能達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業主原因或工程變更而造成成本工程的取消或緩建等,不屬于甲方違約責任,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工期順延。
5.任何乙方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通知。
十三、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上級有關部門調解,也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 其他
1.保險: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責任險由甲方負責,機械和人員的各種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作為合同組成部分。
3.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100萬元人民幣,待乙方機械按合同規定進場并T梁預制10片梁后,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保證金(無息)。
4.生效:本合同甲乙雙方代表或授權人簽字并交清履約保證金之日生效。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完帳清,工程款付清后協議自然失效。
6.本合同壹式肆份,其中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有關內容,否則,需賠償受害方經濟損失。
附件:
1、工程量清單(勞務)
2、福建省高速公路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規定
甲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分包合同 篇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因工程建設需要,甲方將 及附屬工程的模板制作,安裝分項發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關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情況:全框架,剪力墻結構,以實際面積為準。
二、承包范圍、方式、內容
(一)承包范圍:本工程施工圖(建施、結施)及設計變更所含的全部模板制作、零平以下地梁及剪力墻基礎,標準架管按施工規范的.搭拆等所需模板制作安裝的全面完善。
(二)承包方式:本單項工程采用大包干式,即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裝、包造價等,具體是:
包工:乙方自行組織足夠的有操作證的技工,對本工種承包范圍內的用工總承包,同時必須保證工程質量,進度要求。
包料:甲方提供模板的安裝主要材料,其余耗材如(鐵絲、元釘、打磨用的機具及磨片等)施工工具和生活用具等由乙方自己承擔。
包質量:本工程主體為優質結構,同時在施工中必須滿足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甲方的相關要求,必須對梁、柱、模板的爆模移位,垂直度進行修補、打磨。
包工期:乙方滿足進度要求,滿足建設方、監理方、甲方要求。
包安全:乙方負責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督促,如不按國家安全相關規范施工,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承包內容:
1、對該工程所使用模板的維護保養、質量由施工方和甲方現場驗收。
2、對自己所做周邊材料的收集、清理并堆碼整齊。
3、負責開工進場到竣工撤場期間所有材料的掉運,同時在施工方指定地點進行堆碼,如不按甲方要求,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不按甲方所說的規范去做,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必須設自己套房的梁、柱、斷頭線。
6、乙方承擔元絲、元釘、墨斗、墨汁、廣線等全部工具。
(四)其它約定
1、每樓層完工后材料必須按要求堆碼。
2、在樓層掉運完后不準有木工的任何雜物。
3、各樓層澆混凝土時,必須派人護模,如發現沒有人護模,每一次按100元計算。
4、不準亂鋸門條、木板,如被施工方發現,造成金額由乙方承擔。
5、無條件配合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的文明施工,若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模板拼縫密實,梁柱節點不允許凹凸不平現象,若發現必須立即修改,梁、柱、板、雨棚、空調板、陰角四周的水平和垂直度,只能在5mm內,梁柱節點(含內外墻面)不能出現流漿。
7、支模過程中造成安全網損壞必須全額賠償,吊模位置陷入砼的由自己處理砼缺陷。
8、工地上嚴禁酒后上班,不準穿拖鞋,不準打架斗毆,酒后鬧事及偷盜行為,按損失額加倍賠償,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
(五)工程單價和付款方式:
1、工程單價
根據以上乙方承擔的工程范圍和要求,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本單項工程模板制作安裝,單價定為模板接觸面積為元/m2計算)。/m2計算,安全按2、付款方式:采用乙方先墊支做完所有樓層,甲方階段性的付生活費,乙方不得故意,以工資原因停工和其它原因停工和在中途離去,給甲方帶來一切困難和經濟損失,甲方按工程款余付給乙方工資,撤出現場和撤出合同。其作為違約金。
2、付款方式(略)
三、如上述不違規,甲方在全體完工后一個月內付清所有工資。
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簽計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10
編號: (工 字)第 號
委托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分包商)就__________項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號《分包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證方式為甲方向分包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分包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 本合同所稱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2.1 乙方提供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
2.2 甲方在上述保證范圍內所承擔的保證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
3.3 甲方與分包商協議變更主合同付款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為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代為履行支付義務,但乙方付款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保證金額。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收取擔保費。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_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________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 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分包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8.2 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讓給第三人。甲方與分包商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重大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 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乙方在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________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 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訴;
9.2 向__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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