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買賣的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的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買賣的合同1
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由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買賣合同是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
所謂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是指出賣人在收取一定價款后失去對標的物的占有、使用、處分的權利,而買受人在支付一定的價款后取得對標的物的占有、使用、處分的權利。
二、買賣合同是雙方有償合同。
所謂雙方有償,是指出賣人和買受人均享有均等的權利和義務,在交易過程中,出賣人的義務,是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的權利,同買受人的義務。如買賣雙方在協商一致后,買受人有取得該轉讓物的物權的權利,出賣人有移交該出買物物權的義務。
三、買賣合同的主體具廣泛性。
1、財物的所有權人;
2、抵押權人;
3、質權人;
4、留置權人;
5、人民法院;
6、行紀人。
四、買賣合同標的物的廣泛性。
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只要是法律、法規沒有禁止流通的物品,均可作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
五、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對標的物權的轉讓的真實意思的表示,是相互的承諾。
六、買賣合同既可用文字表示,也可用口頭表示。
買賣雙方可將協商一致的承諾用文字形式固定,并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也可經公證后生效。買賣雙方對達成一致意見的標的物的物權轉移,也可以用口頭的形式約定。這種方式簡單、省時,但必須符合“錢貨兩清”,這種形式適用于標的小、現貨交易等買賣。
買賣的合同2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見證人見證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況:坐落于 省 市 區 鎮 村(社區) ,東起 ,西至 ,南起北至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
二、該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經家人同意,無任何產權、債務、財務、繼承等糾紛。
三、經雙方協商總價格為 元整
(¥元整),當日當面現款付清。
四、經雙方簽訂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將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屬物(包含附屬建筑樹木等)歸乙方所有,并將土地使用證交付乙方。
五、甲方于年 月 日按照合同規定將宅基地及所屬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為購買者擁有對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權利(即:使用、改造、重建、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所有權和處置權,也包括被征用拆遷等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進行追償)。
六、如乙方所購房屋及宅基地可以辦理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或者過戶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七、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再將該宅基地房屋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買賣的合同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項目
商品名稱、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1
工廠交貨價:
2.原產國和制造商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里,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濕、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
買方將對由于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于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銹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濕”,“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為:
5.交貨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貨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
在fob和cfr條款下,保險由買方在裝船后負責辦理。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后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為付款行,以賣方為受益人,全部發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為發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
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后的15日內有效。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
3份原始海運提單,注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并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復印的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在多于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復印的裝箱單,注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說明書。
(5)1份發給買方通知發貨詳情的傳真的復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貨后7天內,將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復印件。
(7)一份正本、兩份復印的原產地證明。
(8)文件的數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于賣方沒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買方不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打印在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貝件要寄給喀土穆和北京辦公室。
11.裝運:
在fob條款下:
a.賣方將用傳真通知買方如條款12(1)的事項以便買方定船。
b.定船由買方或其代理辦理。
c.買方或其代理將在預計船只到達裝船港10天前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轉運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賣方一定要與買方保持密切聯系。當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達時間不得不提前或推遲,買方及其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買方的船只在其通知的到達日后30天之內不能到達裝運港口。買方將從第31天起承擔倉儲和保險費用。
d.如果在買方的船只準時到達裝運港后賣方沒有將要運的貨物準備好,那么賣方將對空倉費和滯期費負責。
e.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前,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后,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
12.裝船通知
(1)賣方為了以下目的(a、b、c)將于合同條款5中列明的裝船日期前40天,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數、毛重、尺寸和在裝運港就緒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總量超過9公噸、尺寸范圍達到或者超過12米長,2.7米高,3米寬,賣方需要在裝運前50天通知買方這些數據。如果有易燃和危險物品需要標明。
a.在條款9中的l/c付款條件下,開出一個信用證。
b.在fob條件下,由買方安排定船。
c.為了使買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時能安排好其國內運輸,如果重量和尺寸超過此條款(1)中的規定時,買方將要求采取措施以適合買方進行內陸運輸。
d.如果賣方沒有履行上述規定,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
(2)賣方在完成貨物裝運后,立即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數量、箱數、發票價值、毛重、船名、開船日期、提單號(海運時)或空運單、航班號以及估計到貨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險品,應將其明細一起標明。由于賣方沒及時通知造成買方沒有及時辦理保險和清單事宜,全部損失由賣方負責。
13.技術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其產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進的技術制造、全新且沒有使用過,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質量、性能和規格要求,與技術手冊相一致。質保期從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算18個月,或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的驗收合格證明有效后算12個月。
15.檢驗
(1)在交貨以前,制造方將按條款10(4)的要求,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做一準確、全面的檢驗,證明該商品與合同條款相符。這些證明將形成交給付款議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認為是最終結果。制造方試運行的結果和細節必須作為質量證明的附件出現。
(2)當商品到達現場以后,買方將申請蘇丹商品檢驗局對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作一個初步檢驗,并作出檢驗報告,如果商檢局發現有規格和數量或者兩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責任是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的,買方將在商品現場檢驗之后30天以內有權拒收商品或向賣方索賠。
(3)如果商品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條款14所列的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任何原因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買方將安排由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有權和賣方索賠。
16.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90天內,除非保險公司或船主負有責任,如果發現有質量、規格或數量有與合同條款不符之處,買方將有權進行索賠,更換貨物或索賠損失,所有的費用(如商檢費、運還和運回替換貨物、保險費、倉儲和裝卸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對于質量,賣方將保證:從貨物到達目的地后的18個月內,如果由于該設備由內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買方將立即書面通知賣方。
檢驗證明將作為索賠的基礎賣方對于買方的索賠,有責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商品或根據損壞的程度降價,如果有必要,將由賣方承擔費用買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賣方在收到前述索賠一個月內不能回答買方,索賠將被認為已被賣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對于在生產過程或裝船或轉船過程中發生的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船期或不能交貨,賣方將不負任何責任。賣方將迅速通知買方上述發生的一切,并在從那以后的14日之內空郵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
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盡快運輸貨物。如果事故持續超過10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18.遲交貨和罰款
如果賣方沒有按合同要求及時交貨,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買方在賣方同意付罰金(經付款行從貨款中扣除)的條件下同意延遲交貨,罰款總數不超過交貨全部金額的10%,每延遲交貨1天罰貨款的1%。如果超過合同交貨期10天后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賣方仍要不推遲地交納前述罰款。
19.仲裁
與此合同有關的所有爭端及其執行將通過談判友好地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案例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公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將在北京進行,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性的,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既不能訴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機構要求修改決定,仲裁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從雙方簽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務
賣方要提供補口材料和售后服務。
22.特殊條款
茲證明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雙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將被視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的合同4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礦石買賣合同。
一、 產品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品味、礦價、運費 表一
二、交貨地點、費用的負擔:
1.交貨地點:到甲方指定料場
2.費用負擔:由 乙 方承擔運費。
三、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礦石質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化驗分析的數據為準,若對方化驗分析的數據持有異議,應在收到數據后五天內提出,并附樣品送昆鋼質檢中心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提出的異議方承擔。
四、供礦要求:
1.計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內的.電子磅秤過磅數量為準。
2.因由乙方組織運輸,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發貨數量統計,經雙方核對簽字認可后,按10%水份扣除后以干基量結算一次。
2.自合同簽發后乙方實行先發貨后收款原則。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對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2.產品質量異議,雙方協調處理。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2.通過訴訟解決,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其他:
1.因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合同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調整,補充協議及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 20xx 年 8 月 14 日至20xx年 8 月 14 日,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集團有限公司乙方(蓋章):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賬號:
買賣的合同5
甲方(賣方) :
乙方(買方) :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 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附平 面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 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 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即小寫 ________________ 。
四、 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 個月內,向甲方支 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 。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 關房產公證手續,待房產公證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七、 甲方應在公證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 無欠賬, 如電話費、 水電費、 入網費、 有線電視費等。
八、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 向對方支付______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 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罰金,逾期 30 日視為毀約。房屋買賣大全
九、附加條 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4、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公證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乙方(買方) :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月 日
買賣的合同6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以下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3)該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2、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等其他設施、設備,將隨該房屋一并轉讓,且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3、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保證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等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房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條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設施等)總房價款為: 元整(小寫:¥ 元)。
2、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萬元
整,(小寫:¥ 元),作為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3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 萬元(小寫:¥ 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并注明收款時間。
第四條 交付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應于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乙方全額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保證正式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為空房。
3、甲、乙雙方應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3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4、甲方應于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5、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相關費用,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6、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按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外,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以及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其他
1、該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應結清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買賣的合同7
賣方: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
買方: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門市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 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 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區______ 路(街)______ 號,為______ 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此門市房上面二樓外墻(二樓地面以上1.3米內)歸乙方掛牌匾使用。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為______ 。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壹百貳拾捌萬元整(1280000.00元)(含附屬設施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辦理過戶稅費由乙方負擔。
3、減去甲方已收天發軒和三合飯店一年的租金 元( 年3月1日后),乙方實際需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乙方于20 年3月6日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七十萬元,余款 萬元乙方給甲方打借據,甲方提供手續二日內將房屋過戶給乙方,余款乙方于過戶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甲方即將房屋交付乙方。 甲方與現在天發軒和三合飯店已經簽訂的壹年租房協議由乙方履行,20 年3月1日之后的租金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在房屋過戶后,未按期支付余款,甲方有權依此合同一個月后向人民法院起訴收回房屋,因此產生的.過戶費和訴訟費從乙方的預付款七十萬中扣除。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甲方如果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前終止合同履行或乙方支付首付款五日內提供不出合法手續等原因辦理不了過戶,需要支付乙方籌備房款產生的損失五萬元,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雙方需和擔保人溝通,以雙方損失最小為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或手。
甲方擔保人:
乙方((簽章或手印)):
乙方擔保人:
年三月一日
買賣的合同8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位于第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并附帶____一間,位于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號)。乙方對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_______,是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年____月___日將首付款(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并注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第二筆房款人民幣_壹_拾_壹_萬元整于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第三筆(尾款)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當日(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
第六條、房屋交付:甲方應在交房當日(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余款、拆遷補償款等一切和該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文件及票據為證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戶口遷出:甲方應在房屋交付(年____月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戶口遷出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30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60天(大寫數字),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貳拾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實際交付之日起_90_天內交付房屋。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按10%利率付給利息。
3、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是否要注明損失的范圍?)。甲方如在規定的此房屋戶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即視為甲方違約,并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并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戶口遷出手續。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第xx種約定進行。
1、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xx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xx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x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xx利率付給利息,并按已付款的xx%(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后,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但如乙方有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的需要,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復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并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xx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起xx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x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xx利率付給利息,并按已付款的xx%(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尚未辦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資金需要,甲方自愿將此房賣與乙方。但在辦理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負責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xx天)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xx(姓名)名下,并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后xx天內交與乙方,所需費用,由xx承擔。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xx(姓名)名下,甲方須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費用由xx承擔。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后xx天內取得姓名標注為乙方xx(姓名)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x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xx利率付給利息,并按已付款的xx%賠償乙方損失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后,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復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十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xx共xx人,委托代理人為xx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本房屋,簽定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同意。
2、乙方是xx,代表人是xx。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xx公證處公證;但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xx份,一份xx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中間人)xx一份,留存備查。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說明:
1、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對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刪除。
第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地址_______郵編____電話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身份證號碼:____地址_____郵編_____電話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見證方(中間人):___身份證號碼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見證方(中間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年___月___日
買賣的合同9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房地產(產權證書號為:)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或車庫) 平方米。乙方已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2、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付款方式:。
3、甲乙雙方于 年月日前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4、甲方定于 年 月日前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
5、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轉移登記中產生的費用由 方承擔。
6、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買賣的合同10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
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
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
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
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買賣的合同11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賣的'合同12
立合同人以下簡稱 賣 方: 甲 方
買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雙方議定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建筑結構:多層磚混結構,總層數: 層,建筑面積(平方米),用途: 民用住宅。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二、甲乙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后,甲方正式交付乙方房屋鑰匙以及房屋產權證書。
三、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甲方應已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告知乙方。從正式交付乙方之日其起由乙方負責交納,該房屋所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雙方中途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繳納交易稅費、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提供辦理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的材料。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物及裝修設施為: (以及之前約定的所有物品)。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乙方(買方):身份證號: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買賣的合同13
一、房屋買賣合同的概念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冻鞘蟹康禺a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鄙鲜鲆幎ㄊ钦J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备鶕罡叻ㄔ好褚煌サ挠^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备鶕峨娮雍灻ā返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房屋買賣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后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后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四、房屋轉讓過戶手續和費用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為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1]等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確定。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怯浬暾垥;
。ǘ┥暾埲松矸葑C明;
。ㄈ┓课菟袡嘧C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ㄋ模┳C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后,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于《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于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房產過戶的費用有下列幾項,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1、契稅:普通住宅:評估價*1.5%;非普通住宅:評估價*3%
2、個人收入調節稅:(評估價-原購入價)*20%
3、營業稅:住宅購入不滿兩年的:評估價*5.55%;非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5.55%;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免交。
4、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
5、印花稅:評估價*0.1%
6、房產證工本費:85元
7、土地證工本費:105元
8、交易評估費:評估價*0.3%
四、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別規定
1.房屋買賣合同需要采用書面形式,買賣雙方需將買賣房屋的位置、面積、價金等約定于書面。
2.在城鎮買賣房屋之所有權須經房屋登記機構登記后,才發生轉移,如未登記,即使交付,也不發生權利轉移效果。
3.出賣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時,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4、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為體現雙方自愿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后留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5、本合同文本為買賣雙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過設立“專用賬戶”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所簽訂的《存量 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應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主要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印花稅、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有此項)、綜合地價款(經濟適用住房有此 項)、營業稅及附加、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
7、雙方當事人選擇申請仲裁解決爭議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注明全稱的其他仲裁委員會申請。
8、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買賣的合同14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桂花活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富貴園門前桂花活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桂花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桂花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一月內取走上述桂花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桂花樹的出賣價格,共計39336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桂花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雙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買賣的合同15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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