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做人爱视频免费,97久久精品人人搡人妻人人玩,欧洲精品码一区二区三区,999zyz玖玖资源站永久

我要投稿 投訴建議

試用期合同

時間:2023-07-29 10:56:21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實用)試用期合同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試用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試用期合同15篇

試用期合同1

  甲方:雇主

  乙方:雇員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拼音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雇傭合同是在雙方完全自愿、對本合同充分了解的基礎上,由雙方共同簽訂。乙方也是在神智清醒、無任何壓力的情況下,經仔細閱讀和反復思考,在取得親屬的支持后自愿簽署的。同時,本雇傭合同也包括附件一、二所提及的文件內容以及在執行過程中根據情況對這些內容進行的.補充、修改和完善,并相應通知雇員。

  1、工種

  2、雇傭起始日期

  3、合同期限及工作時間

  4、工作地點

  5、工作準證

  6、工資

  7、健康、安全與忠誠

  9、工傷處理

  10、終止合同

  11、雇主保留終止本合同而不予以額外補償的權力。

  12、紀律處分

  14、合同的完整性

  本雇傭合同是雇主與雇員之間就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唯一最完整的表述,其他任何的表述方式均次于本雇傭合同。雇員清楚:除非本雇傭合同所包含的內容,其他的表述均不可為據。

  15、適用法律

  本雇傭合同遵照新加坡法律制定,并受新加坡法律的保護和約束。

  16、爭端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包括合同的真實、有效或終止等,按照現行仲裁法,均在新加坡由一名仲裁員做最后的仲裁裁決。

  17、 i)本合同的任何附件條款以書面的形式簽署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ii)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直至雙方履行完全部責任和業務后失效。

  雇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親屬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2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設定的目標是考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適格性。

  摘要:本文通過對我國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對相關法律解釋的解讀,分析了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立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并對試用期內勞動者權利保護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完善對策。

  關鍵詞: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試用期;勞動者權益

  一、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立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立法現狀

  其一、試用期的最低工資標準。我國對試用期工資規定雖有比較詳細的規定但并不具體,存在許多不足之處。“或者”二字說明工資標準既可以適用前者也可以適用后者,而后者的標準是用人單位決定的,如果適用后者勢必會侵害勞動者的權益。

  其二、試用期的合同解除權。當勞動者一方有過錯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才能行使解除權,而出現除此之外的情況下不得行使。其中包括不符合錄用條件、違反公司規章、失職造成損害等情形,且用人單位應當向對方說明理由。

  (二)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存在的問題

  1.試用期的期限約定不合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對六個月的最長期限都沒有予以改變,與很多國家相比較,六個月的期間仍然過長。因此,在實踐中,為了可以少付工資,減少成本等情況,有的用人單位對員工一律選擇約定六個月試用期,但是,事實上并非所有的工作都需要六個月的考察期,千篇一律的考察期讓用人單位擁有侵犯勞動者權利的合法理由。

  2.試用期內工資待遇不合法“試用”二字容易讓人產生誤解,人們經常把試用期的勞動者誤認為是非正式工。既然是非正式工,那么在職位方面、工資待遇方面顯然是與正式工存在差別的。而用人單位恰恰借用了人們的誤解,認為對試用期的勞動者少發工資甚至不發工資是合法的.,而此時勞動者也很難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更別提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利了。

  二、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現行勞動法律制度不夠完善

  1.對試用期的工資標準規定對勞動者不利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其中,“或者”二字說明既可以適用前者也可以適用后者。這種形勢下,當用人單位適用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單位約定的工資的80%時,用人單位處于絕對的優勢地位,用人單位通常可以通過降低工資的手段來侵犯勞動者的依法取得工資權,這顯然對勞動者是不利的。

  2.缺乏“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標準我國法律對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的規定過于寬泛,缺乏“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具體標準,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常處于不平等地位,在標準沒有明確的情況下,這時候的標準一般都是由作為強勢主體的一方決定的,單位完全可以用任何借口說明勞動者是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這樣一來,對于勞動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二)勞動者自身的原因

  1.勞動者法律水平不高,對法律不了解許多法律例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不僅具有專門性,而且會隨著時代、地域的改變而發生法律條文的變動,具有時效性和地域性。基于法律條文的這些特點,勞動者并不能很好掌握法律相關知識,更不用說以此作為維權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了。

  2.勞動者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的意識不強在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享有資本要素,勞動者享有勞動要素,兩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并且,勞動者處于從屬與用人單位的地位,大多是小老百姓,性格樸實善良,在試用期內遇到勞動者爭議問題時,他們大多數會采取和平手段,抱著不想把事情搞大、息事寧人的心態與用人單位協商和討論,而不是采取法律手段等公力救濟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完善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的對策

  (一)完善勞動法律法規

  1.明確試用期的工資標準法條中對工資標準的規定,用詞不夠精確,會讓人產生誤解。筆者認為可以將法條中的“或者”改為“和”,再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具體規定,工資標準只有同時滿足這三個條件,試用期工資標準才是合法的,這樣一來,用人單位一方就不能隨意確定工資多少,而必須依據法律規定來確定,保障了勞動者合理的報酬權。

  2.完善試用期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規定為了更好地規制法律適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第一、事先對“錄用條件”的標準予以公布,并將“錄用條件”改為“工作崗位條件”,與勞動者達成書面協議,使得勞動者能有法所循。第二、用人單位要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說明解除理由。第三、時限性。用人單位應該在試用期內向對方提出解除,試用期過后提出的無效。

  (二)規范用人單位的行為

  1.用人單位應建立勞動關系考核體系勞動關系考核體系是在用人單位內部形成的,根據單位自身的具體情況,確定考核勞動者工作的標準,從而規范用人單位行為,防止其隨意侵權的制度。它規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內容以及違反規定的后果與救濟途徑。勞動者應事先與用人單位簽訂了考核協議,且協議中的各項約定都具有法律效力。

  2.企業應提高自身對法律法規的了解勞動法律法規具有專門性、時效性和地域性,不僅要求勞動者對其有了解,也需要企業適應社會發展要求對其有進一步的了解。企業為了防止違法侵權行為發生,同樣離不開對法律的準確把握,這樣才能更好避免自己因為不懂法而違法。

  [參考文獻]

  [1]曹真.試用期勞動者權益保護淺析[J].現代商業,20xx(3).

  [2]丁海防.論“試用期”條款的理解和適用[J].安徽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xx(4).

試用期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以下條款內容:

  一、乙方在甲方_________部門試用,試用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工作,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如乙方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申請批準后可提前轉正。

  五、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本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七、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八、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九、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準,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十、乙方應于試用期滿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書面簽字后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4

  ____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有限責任公司,現聘用____ 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試用期員工,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工作部門

  ____ 職位(工種)

  第二條 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____ 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如生病(一般疾病及慢性病)發生的醫藥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急診住院發生的醫藥費則根據甲方的經營狀況參照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結算方法適當給予報銷。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條 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 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進行教育培訓。

  第五條 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 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終止合同或簽定正式合同,本試用期合同自動作廢。

  第八條 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總經理(或其代表)簽名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5

  并非人人都可以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的期限、次數、報酬、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從規范上結束了長期以來用人單位以試用之名行廉價用工、任意解聘之實的局面。但是,對于確實需要一定期限來考察勞動者是否勝任崗位的用人單位,試用期仍然是幫助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全面考察,淘汰不合要求的應聘者的一道保護屏障。避免了企業在面試、筆試等有限的手段和時間里匆忙選擇。不過,試用期不是對每個人都適用的,當企業聘用以下人員時,就不能約定試用期。

  (1)已經過本企業試用期的員工不能再次安排試用期。

  已經過本企業試用期的員工,無論是續簽、重簽勞動合同,還是轉崗、換崗、升職,甚而以各種原因離開本企業后再次加入,只要是同一個人,同一家企業,就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

  (2)形式上是本企業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而實質上工齡在法律上被認定連續的勞動者不能再次安排試用期。

  志愿兵轉業、義務兵退伍后,無論分配到何單位、從事何種工作,均不實行學徒期、熟練期、試用期的待遇。各個地方政府也大多有類似的規定。

  因此,退伍兵的就業安置是不能約定試用期的。但是,退伍軍人的就業安置政策是專門針對城鎮戶口的退伍軍人在由政府安置工作時制定,而農村退伍軍人適用軍地兩用人才開發的規定,不適用就業安置政策。

  (4)其他不適用試用期的情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這些是原來的法律沒有的`規定。+

【操作要訣】

  第一,堅守“試用一次”。

  且口使員工的崗位發生跨度極大的變化,只要是已經符合轉正條件,即所謂的正式員工,用人單位都不能再次設置試用期。

  第二,以調崗和考核加強“正式”期限之內的“試用”約束。

  應對如本案例這類情形需要調整員工工作崗位的,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變更勞動合同;其次,按照新崗位的職位要求和考核標準來約束員工,當員工考核不合格時,可以對其調崗或培訓。當員工再次出現不符合職位要求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不在試用期內,也可以以此手段達到強化考核、靈活進出的目的。

試用期合同6

  甲方: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崗位: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擔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時間:每日八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收入由_________構成。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3)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3)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2)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3)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4)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

  4。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5。試用期內,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3。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九、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十、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準,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試用期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對外宣傳 接待學生和家長管理班級 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溝通。。乙方應勝任本職工作,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單位工作任務。

  三、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并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試用期工資為_____元/月,交通補助_____元/月。

  四、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名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故意或者過失泄露本單位商業秘密的。

  3、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幼兒造成損害的.。

  4、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

  5、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正式勞動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七、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八、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涂改無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8

  一.員工的試用時間為一個月,試用時間月薪為600元。試用滿15天后工資與每日銷售任務掛鉤,按試用工資的%比核算,如在后期未能完成任務將按核算扣除一定金額。

  二.任務和主意事項:

  1.西藥,中成藥,外用藥,保健品及醫療器械每日銷售任務金額為200元。

  2.考勤:遲到或早退在10分鐘之內提出警告,超過10分鐘將扣發當日工資。

  3.員工在上班期間不得與工作無關人員交往私自會客(包括親戚朋友再內)或玩弄手機處理個人事情。如發現初次提出警告,仍出現以上情況將扣發兩日工資。

  4.有事請假,三日以內向店長提出請假并提交請假條說明請假意圖,如請長假需店長批準,請假期間按請假天數扣除工資。

  5.除干好分內的`工作外,不得探聽,翻閱,記錄店內的相關票據,記錄等商業資料,違反者予以經濟處罰并解除合同。

  6.除了完成西藥的銷售外,并參與中藥的裝斗養護整理工作,但不參與中藥銷售。

  三.上班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晚班:7:30---9:00

  (如需加班調班另行調整)

  四.試用期間甲乙雙方因工作原由隨時可解除合同,不滿一月甲方不予支付給乙方任何費用。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月__日_年_月_日

試用期合同9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試用期內,勞動關系處于非正式狀態,試用期制度的設立有助于用人單位防范用工風險,也有利于勞動者防范勞動風險。

  一、約定試用期的注意事項

  (一)部分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并非所有的勞動合同均可約定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下三類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1、短期勞動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二)試用期不能單獨設定

  個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稱為“空城計”。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試用期只能適用一次

  實踐中某些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反復約定試用期,反復試用,此為“連環計”。《勞動合同法》對此也有明確禁止,即“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該規定在實踐中引發的爭議較多。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又重新與該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此時雙方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答應是否定的,從《勞動合同法》的條文來看,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并無例外規定,故應當理解為不允許例外情形的出現。

  2、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低于試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時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

  ——比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約定的試用期為3個月,在3個月的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將試用期從三個月變更為六個月,這屬于試用期的變更,可以理解為雙方只約定了一次試用期,并不違反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如果3個月的試用期已經屆滿,則不能再將試用期延長至六個月,因為雙方約定的試用期已經結束,此時如果再將試用期延長至六個月的話,相當于再約定一次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法相悖。

  3、試用期與醫療期、產期重合,導致試用期虛設,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

  ——此時,盡管用人單位未能對勞動者進行實質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單方延長試用期,只能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延長,而且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是雙方約定的原試用期不低于試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試用期屆滿前就延長試用期達成一致。

  4、勞動者轉崗或升職后,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同上。用人單位此時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轉崗考察期之類的期限,在該期限內,如果勞動者能夠勝任新崗位工作的話,則予以轉正;如果不能勝任的話,則可以回到原先的崗位。

  (四)試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試用期=0

  2、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 試用期≤1個月;

  3、一年≤勞動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2個月;

  4、勞動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6個月;

  5、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試用期≤6個月。

  (五)試用期工資不能突破法定下限

  1、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這是選擇性下限,滿足二者之一即可;

  2、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此為強制性的下限。

  (六)試用期約定違法的法律后果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比如小A與某用人單位簽訂了為期二年的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為3500元。如果該試用期全部履行,則該用人單位應當從第三個月開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標準支付小張賠償金14000元(3500元×4個月),該賠償金不包含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的工資18000元(3000元×6個月)。也就是說該用人單位不但未獲得任何益處,還白搭了四個月的試用期工資12000元(3000×4個月)。

  二、在試用期內如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

  1、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合同,此時,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有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包括:(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使勞動合同無效的';(5)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以如上情形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3、勞動者非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包括:(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此種期限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此外,用人單位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三、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風險控制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八種情形中,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是最為常見的一種。制定清晰、具體的錄用條件,不僅為用人單位解除與處于試用期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提供了合法依據,也是降低用工風險的有效措施。

  (一)實體控制

  錄用條件是應聘者符合某一職位的具體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條件。錄用條件的設定是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關鍵,如果用人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那么必須事先有明確的錄用條件,而且要讓勞動者知曉。

  從證據的角度來看,試用期間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對此負有舉證責任,如果錄用條件中缺少可量化的標準,用人單位將很難證明自己的主張,往往面臨敗訴的風險。

  錄用條件應當包括資質條件、工作能力條件以及專業道德條件三方面的內容。資質條件主要包括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技術職稱或資格、外語水平等硬件要求。對于所有的勞動者均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比如誠實守信等具有共性的錄用條件,可以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對于每個崗位自身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學歷要求、技能要求等,應單獨設定。

  用人單位通常可以

  設定如下一些常用的錄用條件: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無法提供辦理錄用、社會保險等所需要的證明材料;不能勝任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職責;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與原用人單位未依法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與原用人單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且仍在限制范圍之內;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未經單位書面許可不按約定時間到崗;入職后不同意購買社會保險;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二)試用期解除的程序控制

  1、明示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可以制作《錄用條件確認函》,也可以將錄用條件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2、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一般應采取書面說明的方式。

  3、經過工會程序。《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可見,解雇員工的最終決定權還在用人單位手里。

  4、時間限制。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而不需要提前通知。這一點與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有很大不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解除決定必須在試用期內做出并送達勞動者,這也意味著試用期評估也應當提前,盡量不要在試用期即將屆滿時才進行,要預留出充裕的時間。

試用期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11

  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有限責任公司,現聘用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試用期員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門

  ____職位(工種):

  第二條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__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如生病(一般疾病及慢性病)發生的醫藥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急診住院發生的醫藥費則根據甲方的經營狀況參照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結算方法適當給予報銷.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條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進行教育培訓.

  第五條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終止合同或簽定正式合同,本試用期合同自動作廢.

  第八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水電工程師___________工作內容及職責:_______

  1、執行國家頒發的安裝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和施工驗收規范,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操作規程及公司的規章制度辦事;

  2、參與各設計階段(水電)相關的技術把關及優化設計工作;

  3、協助工程部審定開發項目的本專業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4、協調處理現場水電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施工問題及突發事件;協助工程部經理協調現場各方關系;

  5、參加工程例會,協調解決施工、監理單位提出的各種問題。

  6、與其他專業工程師及時溝通,做好各專業之間的配合; 7、與設計部門及公司相關部門及時聯系溝通,解決水電工程有關圖紙變更、洽商、簽證等問題;

  8、認真審閱本專業施工圖紙,提出合理化建議,控制工程成本;

  9、及時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本專業甲供材料需求計劃,跟蹤催促甲供材料、設備的進場;

  10、協助組織水電工程有關材料、設備、分包工程的招標工作,制定標書技術要求;

  11、檢查監理單位對材料、設備的驗收情況;

  12、對水電專業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進行初審,并檢查實施情況,監督審查本專業工程竣工資料;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10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

  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試用期合同13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個人姓名):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招聘管理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試用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試用期標準薪資根據轉正后標準薪資的'80%計算,金額為/月(RMB);試用期間業績提成及工資發放,根據公司現行的管理制度執行。

  三、試用期第一周為考察培訓周,試用期未滿一個自然月離職(含主動辭職和被辭退),考察培訓周按零工資計酬。

  四、試用期間,缺勤一律按事假計算,符合曠工則按曠工計算,并根據缺勤天數延長試用期。

  五、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六、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七、試用期間,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試用期間自動離職則甲方不予發放工資。

  八、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或調崗后仍不能勝任,以及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甲方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考察培訓周以外的有效考勤計算。

  九、試用期間,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因泄露商業秘密、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行為,給甲方造成利益損失,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后,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間表現優秀,可申請提前轉正,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間,主要考核指標達到相應崗位標準的85%者,視為表現優秀。

  十一、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甲方對乙方的試用延長期不應超過兩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試用協議:

  (1)行為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而被追究刑事責任者。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者。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者,應同時辦理退職手續。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試用期合同14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試用期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本協議各項內容。 聘用告知 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已經如實向乙方告知了乙方與本協議相關的事項,如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乙方對甲方告知的事項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并自愿接受,在此基礎上,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試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 期限為 個月。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在工作期間,甲方可根據生 產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每 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上月工資。如遇特殊原因未能按時發放的,據實調整發放時間。 試用期內,乙方其他福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四條 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內可進行雙向選擇。

  如由于乙方主動離職或不能達到甲方工作崗 位要求或因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除名而工作未達到5個工作日的,甲方將不予 發放工資。

  第五條 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衛生條件。

  第七條 乙方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

  務,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八條 試用期內,乙方請事假五天以內或病假十天以內者,試用期順延;乙方請事假超過五 天(含)或病假超過十天(含)或曠工二天(含)以上者,此協議自動解除,工資按 實際考勤結算。

  第九條 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 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解除本協議,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相關制 度結算。

  第十條 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嚴重失職, 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或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 有權立即終止此協議,且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解除協議時,需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且工 作交接清楚后方可解除此協議,工資照常發放;如工作未交接清楚或交接期未滿而 強行離職者,工資暫緩發放或不予發放。

  第十二條 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者,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享受甲方正式員工的 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 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知曉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第十四條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協調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1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 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l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1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相關文章:

試用期合同10-10

單位試用期合同01-08

員工試用期合同02-17

關于試用期合同10-10

2023試用期合同03-04

【熱門】試用期合同07-01

【薦】試用期合同07-01

試用期合同【薦】07-01

【推薦】試用期合同07-01

試用期合同【精】07-01

主站蜘蛛池模板: 礼泉县| 柏乡县| 监利县| 裕民县| 仪征市| 资阳市| 运城市| 石门县| 博客| 满城县| 广水市| 陆河县| 清苑县| 托克托县| 项城市| 苍溪县| 和田县| 彭阳县| 迁安市| 张掖市| 泸州市| 香格里拉县| 孝义市| 延寿县| 梓潼县| 洪泽县| 柯坪县| 云阳县| 邹城市| 锡林浩特市| 法库县| 五指山市| 新密市| 灵武市| 文登市| 莎车县| 汝阳县| 嘉黎县| 北辰区| 奉新县| 八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