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安全合同范文匯總8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合同 篇1
使用高處作業吊籃(以下稱吊籃)作業時,應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一、吊籃操作及使用人員要求身體健康,精神正常,操作前不得飲酒,經過相關操作技能培訓與考核,持有操作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定;旋轉絲杠使前輪離地,但絲杠頂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腳墊木不小于4×20×20厘米。
三、兩懸掛機構的間距要與懸掛平臺兩掉點的間距相等,其誤差在兩懸掛機構間距大于懸吊平臺兩掉點距離時不超過10cm,以免影響安全鎖的'使用。
四、配重鐵:900公斤以上(25kg/塊)不得短缺。所有配重塊要均勻套在兩后支架的穿桿上,并穿上防失螺栓,以免誤搬運及丟失。
五、吊籃嚴禁超載使用:標準籃(6米)最大工作載質量為630kg。
六、工作前承租方必須檢查以下項目:
1、前列二、三、四、五項。
2、所有連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
3、提升機穿繩正確,在穿繩和退繩時,務必用手拉緊鋼絲繩端及出繩端,使其處于始終緊張狀態;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于4根,鋼絲繩下端墜鐵齊全、離地。
4、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固定于常開位置。
5、電氣系統正常,沖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6、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七、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運行前提醒籃內人員,并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墜繩鐵。
八、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吊籃作業禁止在吊籃內吸煙;禁止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九、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十、不準將吊籃作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十一、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十二、雨天、噴涂作業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進行遮蓋。下班后切斷電源。
十三、承租方應按建筑施工安全規模劃出安全區,架設安全網。
十四、出租方所提供的電源,必須具備漏電保護裝置。
十五、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內向外攀爬或向樓內跳躍。
十六、承租方在使用吊籃前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持有操作證,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協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出租方負責,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在吊籃的運輸組裝拆卸過程中發生的人員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安陽方融建筑機械有限公司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單位名稱:建虎公路C2標段項目經理部簡稱(甲方) 單位(個人)名稱: 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車輛運輸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完備。
2、保證車輛的完好率,禁止帶病行駛,超速行駛,超載行駛,超負行駛。
3、轉彎或路過道口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確保安全無事故,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4、服從工地及料廠人員的管理,不亂裝料,亂停車,倒車時先鳴笛確保無人后方可倒車,卸車時要服從現場人員的指揮。
5、嚴禁在無人指揮的情況下自行卸車,做到文明施工,文明駕駛。
6、行車時注意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禮讓三先遵章駕駛,嚴禁酒后駕駛。
7、車輛在施工現場、特殊路段、雨、雪、霧天等行駛運輸中,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嚴禁在施工現場搶道超車,出現后果,責任自負。
二、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他要求。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以及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4、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5、負責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6、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所發生的.一切車輛及一切人身傷亡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以上規定、職責和義務,乙方單位(個人)自愿對 以上 條款予以履行。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責任狀
為貫徹省、廳領導整治交通安全環境的重要指示,在施工生產中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共建文明和諧交通”是保障平安出行,周邊交通秩序的前提,為此我項目部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完備。
3、保證車輛的完好率, 禁止帶病行駛, 超速行駛, 超載行駛, 超負行駛。
4、轉彎或路過道口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確保安全無事故,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5、服從工地及料廠人員的管理,不亂裝料,亂停車,倒車時先鳴笛確保無人后方可倒車,卸車時要服從現場人員的指揮。
6、嚴禁在無人指揮的情況下自行卸車,做到文明施工,文明駕駛。
7、行車時注意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禮讓三先遵章駕駛,嚴禁酒后駕駛。
8、車輛在施工現場,特殊路段、雨、雪、霧天等行駛運輸中,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嚴禁在施工現場搶道超車,出現后果,責任自負。 立狀單位:建虎公路C2標段項目經理部
立狀人:
簽狀人:
日期: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 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并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 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 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 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現場燒火;
(七)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范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安全責任
(一) 本協議約定期間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并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二) 本協議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工程安全生產協議書
第五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甲方施工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中建六局土木公司濟寧匯翠園項目部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方(全稱):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濟寧項目部
承包方(全稱):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1、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管理規定;
2、嚴格遵守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產,保證施工人員的身體及生命安全;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
4、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履行并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承包方均無異議。
五、 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發包方對 承包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 3 ‰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統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確保發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項目經理及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發包方批準不得隨意更換,如有違反, 承包方必須接受罰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須為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3、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承包方的所有外來工人必須到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 《暫住證》,否則發包方有權不予辦理《出入證》。任何承包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 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應遵守發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外協隊伍的管理制度及規定。
6、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
1、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布實施的有關安
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
(1)《國家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3)《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5)《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7)《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9)《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1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
(11)《勞動合同法》
2、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承包方承擔。
4、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發包方批準后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6、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相關安全防護措施應嚴格執行。
7、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發包方通知召開的
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 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托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 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 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發包方將對承包方進行50元/次的罰款。
7.2、 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7.3、 承包方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 承包方承擔。
7.4、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7.5、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發包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后方可上崗。
7.6、 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7.7、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工作內容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7.8、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并將制度和日程安排報發包方審批后嚴格執行。
7.8.2、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發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8.3、 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持證上崗),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7.8.4、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發包方的檢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
安全合同 篇5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六、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綜合庫至瓦頭坡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陜西嘉煜路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高郡
現因乙方承攬了甲方的綜合庫至瓦頭坡公路工程的勞務機械施工,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實現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目標,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生產安全責任,現依照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職責
1、認真貫徹、傳達和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如發生安全事故,原則上參與事故的調查和協調處理。
2、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教育,增加自己施工隊伍人員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自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在生產過程中配備專人負責生產安全事務,以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并及時查處安全隱患。
3、配置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標志服,安全警示標志牌(欄)等設施。
4、施工現場應按規范要求設置施工與安全警示標志標牌,按日作好標志標牌擺放情況的書面記錄以及用數碼相機進行拍照以保存施工現場的狀況并送呈甲方備存,直至工程竣工。
5、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安排專人對擺放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志標牌進行管理,發現倒地、損壞的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應及時補放。對不能修復的涵洞、危橋和損壞的路段除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標牌外,兩端還應設置禁止通行的障礙物。
6、車輛、人員密集的施工場地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以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暢通。
7、注意防火、防盜,凡對各種電器和機械設備進行安裝和維修,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8、工地開工前,應與民工之間簽訂安全責任合同。
9、經常性地開展自檢自查工作,及時查處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同時采取相關的補救措施,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乙方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駕駛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土方運輸安全,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甲方特與乙方(駕駛員)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駕駛員按時進入運輸現場,服從甲方統一調度。
二、駕駛員必須具備準駕車型的資質;
三、駕駛員不開快車、報廢車,不疲勞、酒后駕車;
四、駕駛員負責土方運輸期間的安全;
五、駕駛員必須定期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始終保持車況良好;
六、如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安全方面的.一切問題,均與甲方無關,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執行,至整個土方工程運輸結束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安全合同 篇8
項目單位(甲方):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承包方(乙方):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工程順利完工,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物品保護負總責,確保工程竣工驗收前不發生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火災等事故,根據項目現場情況,甲方擬定以下責任項:
第一條 工程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第三條 乙方必須遵守和承擔如下施工安全條款:
1、乙方人員進入甲方場地或區域,必須遵守國家及行業相關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應對弱電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弱電施工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乙方在甲方場地或區域內施工,必須按安全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及懸掛和設置安全標準,并按安全規程、標準及規定執行,加強施工安全檢查和監督,發現違章作業者要堅決糾正并做出處理。
4、施工前,承包單位應根據所承攬的項目工程確定危險源及不利環境因素,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報總項目單位備案。承包單位應對危險源及不利環境因素實施監控,確保安全施工及環境保護各項指標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
5、乙方施工前應事先提交其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經甲方審查及備案(復印件),配合甲方了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6、承包單位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安全生產及安全施工、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項目單位的督促、檢查和指導。
7、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承包單位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承包單位人員對所在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已確認該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接受甲方及監理單位的監督檢查,甲方及監理單位發現乙方存在安全隱患時,甲方及監理單位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10、弱電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職業衛生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著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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